银政办发〔2017〕8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细化“四个清理”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细化“四个清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83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巩固“四个清理”专项行动的成果,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市级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深化细化“四个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对各部门、单位2016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土地资产(含征收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各类房屋及建筑物、存量资金、存量债权债务(含各类应收未收的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清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四个清理”工作有效落实,特成立“四个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有贤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土储局、市园林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四个清理”工作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资料汇总和情况报告。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买锐华兼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市国土局。负责摸清国有建设用地底数,对国有出让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对挂牌出让土地价款进行全面清理、清缴和清收;对本系统的资产、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二)市规划局。负责对历年来城市配套费进行全面清理、清缴和清收;对本系统的资产、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三)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全面清理、清缴和清收;对本系统的资产、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四)市住建局。负责对污水处理费、掘路恢复费、人防结建费进行全面清理、清缴和清收;对建设的廉租房、公租房、直管公房、限价商品房、经适房、营业房和共有产权房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建筑物(包括地下管线、路灯、泵站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的各类债务、债权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五)市土储局。负责对征收的国有土地、储备用地、置换土地及征收的房屋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历年供地欠款进行全面清理、清缴和清收;对本系统的资产、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六)市林业局。负责对历年绿化异地建设费、绿化补偿费进行全面清理、清缴和清收;对历年建设的公园、绿地、林带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的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七)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对管辖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营业房和出租土地、出租房进行全面清理;对本单位的存量资金、出租收入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八)市卫计委。负责对本系统(含公立医院)各类房屋(含出租用房)、建筑物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的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九)市教育局。负责对本系统(含市属学校)各类房屋(含出租用房)、建筑物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的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本系统的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
(十)其他市属部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对外借款、出租出借土地、房屋和闲置房屋进行全面清理;对本单位的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清收。
四、方法步骤
按照“自查与核查相结合、清理与清收相结合、清收与清查相结合”的原则,由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四个清理”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组成联合核查组,开展全面、准确、有效地清理、清收工作。
(一)自查登记阶段(2017年5月2日-5月20日)。各相关牵头单位按照清理、清缴和清收工作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和表格,在5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审核,并对所报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承诺书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二)核查清收阶段(2017年5月21日-6月15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审计局配合对各单位提供的自查情况表格和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对欠缴非税收入的缴费义务人由有关职能部门下达《非税收入催缴通知书》。
(三)督办清查阶段(2017年6月16日-6月25日)。凡在清理、清收中,对工作懈怠、走过场以及催缴不力的执收单位,以及涉及违法违纪单位或个人,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追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纪检部门立案审查,依法处理。
(四)总结规范阶段(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此次清理、清收工作结束后,由市财政局以政府债权项目为单位建立基础台账,移交有关部门管理,并按有关文件精神,提出我市今后的政府债权管理具体操作办法,报市政府审批。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责,密切配合清理、清缴和清收工作,确保取得成效。清理清查工作期间,相关单位所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专门从事专项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个清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真实资料,不得漏报、瞒报。
附件:1.银川市本级非税收入清理、清收自查登记表
2.银川市非税收入核查工作须知
3.银川市土地资产清理情况表
4.银川市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清理情况表
5.银川市单位房屋(建筑物)资产清理情况表
6.银川市单位存量资金清理情况表
7.银川市单位债务资金清理情况表
8.银川市单位往来款项清理情况表
9.银川市单位债权资金清理情况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4日
(附件)银政办发【2017】8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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