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12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0:50:59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是市委、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优化我市投资兴业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银川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切实落实《银川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17〕31号)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市电子证照应用的落地和推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纸质证照电子化、审批流程闭环化、电子证照共享复用”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目标,整合行政审批形成的各类证照信息资源,建设准确一致、动态更新的电子证照库和在线提取、自动核验、重复利用、方便共享、安全可靠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发放,形成“办证不出证、数据来验证”的证照电子化政务工作模式,鼓励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业务,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服务型、高效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电子证照通用目录。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梳理涉及证照产生和使用的办事部门、办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明确电子证照的应用范围。


  (二)建设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


  以“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为依托,统一建设银川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其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电子证照生成、存储系统,实现电子证照归集、存储、调用的准确一致。推动银川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与自治区“政务云”平台、自治区工商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银川市人口库及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的数据共享,通过各系统间的信息交换和证照资源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互用。


  (三)完成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


  依据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核查本市存量证照信息,对已颁发过的所有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换,确保电子证照库的完整、可用、全覆盖。各相关部门对生成所属证照的质量负责。


  (四)推动电子证照常态化应用。


  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电子证照共享共用机制,改变传统审批模式为全流程审批电子化,大力推行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推动部门间电子证照数据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共用,提升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工作的电子化水平。


  (五)健全电子证照相关管理制度。


  制定电子证照应用、推送、共享及档案归集等管理制度,规范电子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确保电子信息安全。


  三、职责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编办、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其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银川市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形成政府、部门、县(市)区层层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市编办负责全市电子证照目录梳理及编制工作。


  市档案局负责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市电子形式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的规范,确保电子文件、电子证照可作为归档材料,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市发改委负责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完成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


  市大数据局负责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与自治区政务云、银川市人口库及法人库、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会同各证照生成单位研究制定《银川市电子证照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电子证照建设、共享、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我市人口库的对接端口,确保与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顺利对接。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中兴(银川)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各阶段建设任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本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及应用部署,实现电子证照的电子签章、调用查询、在线提取、共享交换和自动核验功能;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审管互动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共用;完善电子证照安全推送机制,向证照所有人开放电子证照自主查询及打印功能;完成全市存量证照的电子转化。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其它部门负责依据行政职能和审批业务提供电子证书、电子签章需求,完成本部门核发的仍在有效期内且数据信息完整的证照信息上报及数据信息缺失的存量证照的信息补录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辖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协调本辖区各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电子证照需求调查、存量信息上报、信息共享、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工作进度


  (一)完成银川市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梳理,明确电子证照应用范围。(2017年7月10日前)


  (二)完成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应用部署及本市50%以上存量证照的电子化转换;完成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电子化办理及50%以上市场监管涉及的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网上信息查验比对;完成银川市电子证照系统与自治区“政务云”系统对接。(2017年12月31日前)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电子证照应用合法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市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办法。


  (四)完成市、县两级各相关部门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电子化办理以及80%以上市场监管涉及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网上数据信息深度应用;完成30%行政审批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存量证照的电子转化。(2018年3月30日前)


  (五)将电子证照库做为智慧银川的基础库之一,通过资源整合,完成与人口库、法人库及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落实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全市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严格跟踪督查。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编办、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加强跟踪督促,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对市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通报各部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广泛舆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宣传,普及电子证照知识,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电子证照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用,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获得感。


  (四)加强信息报送。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工作情况书面报送银川市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3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7530.html

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