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11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三五”和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三五”和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关于五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县(市)区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和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十三五”能耗“双控”工作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能耗“双控”任务,综合考虑全市节能形势和各地区节能进展等实际情况,现将各县(市)区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和2017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请认真贯彻落实。
考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情况,节能指标按照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分解。“十三五”期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20%,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5%。
县(市)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十三五”期间,国家实施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双控”行动,自治区向我市分配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按照银川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关系,确保实现2017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分解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序有效开展工作。要狠抓落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落实。各地区要精心组织,以“双控”指标为目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提质增效,加强与辖区内各园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联动,采取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认真推进各项节能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加强节能审查,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月监测工业能耗走势,分析研判地区节能形势,按季度向银川市节能办报送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1日
(附件)县(市)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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