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6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和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和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银川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市人大议案6件、代表建议111件、政协提案303件。为进一步做好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办理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委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主要途径,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法定义务。各承办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好。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评,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每件议案建议提案提出办理思路,按照“一见面、二沟通、三调研、四答复、五审核、六上报”的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明确办理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办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二、转变作风,增强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深入一线,现场办理。对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加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委员作出认真诚恳的说明,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委员反馈。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送有关领导,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三、积极沟通,加强协作意识
各承办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提案,采取联合办理的方式。办理过程中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协调协商,共同办理,并按照各自职能形成答复。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联合办理建议提案的督查力度,对配合好、办理快、质量高的单位提出表扬,对相互推诿、影响办理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鉴于今年合并建议提案较多的特点,对建议提案人(集体)在六人次以上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会同协办单位,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以座谈会、现场办理等集中办理的方式予以办理,并邀请市人大代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参加。
四、规范答复,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文件中,要意见明确、有实际内容和具体办理措施,答复工作要有针对性,针对问题并突出当年做法,不能以往年工作代替答复,更不能说空话、套话。
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答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结果(标注在答复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解决不了的,用“C”标明。需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各责任单位协商一致后,就所涉及的内容分别予以答复。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完毕并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由各承办单位以正式文件寄送所有建议提案人,正式答复文件必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审阅签字,重点建议提案答复文件须经分管副市长审阅签字。复文须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并由承办单位确定的联系人将本单位的全部建议提案答复件收齐后,统一将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纸质版)呈送市人大代选工委1份,市政协提案答复件(纸质版)呈送市政协提案委5份,答复件(纸质版并电子版)均需呈送市政府督查室1份备案,并填写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五、开展“回头看”,抓好滚动办理
近年来,各承办单位办理的B类建议提案占比较高,B类建议提案所涉及的大都是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实施的,需要在2-3年内完成,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必须一盯到底,今年如果有进展继续向代表委员反馈信息,做到有始有终,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各承办单位要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承诺的事项要列出清单,坚持责任不变、标准不变、完成时限不变,不落实不销号。要结合现有条件和能力,客观、如实办理,努力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
六、严格期限,做好工作总结
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对于6件市人大议案,各县(市)区及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时间节点,于每月5号前向市人大代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展情况,确保10月底完成办理任务。
在议案、建议及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后,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凡承办建议提案在10件以上(含10件)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督查室(包括本单位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情况、集中办理情况、办理工作亮点、所提问题解决程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回头看”办理情况等)。
请各承办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迅速到市政府督查室(1542室)领取建议提案,经认真审阅,及时梳理,对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于交办之日起一周内(按照附件6的要求)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提出转办意见,并将原件退回,勿延误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办理。
附件:1.市人大议案分工方案
2.银川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办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分办表
3.答复办文格式
4.征询意见表
5.2017年银川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
6.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分办意见反馈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7日
银政办发【2017】6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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