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7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2017年3月30日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促进我市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特制定《银川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现随文印发,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4日
银川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
为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换乘接驳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为市民提供便捷、绿色的出行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方便市民出行作为首要原则,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使用者依法使用,文明骑行。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
(二)坚持市场配置。共享单车属于自行车分时租赁的企业经营活动,是市场行为,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承担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政府承担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依法进行规范引导。
(三)坚持技术创新。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车辆设施设备和服务管理上技术创新,提升共享单车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市共享单车的发展,成立共享单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 庆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董建华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代晓宁 银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鹏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邱志军 银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 瑾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青山 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章 志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锴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刘彦峰 银川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康 军 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局长
王 川 银川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局长
丁迎春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周生金 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姜 永 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史献军 银川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建设处处长
梅世荣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张晓东 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建设园林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共享单车领导工作。下设共享单车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要求,全面协调配合,鼓励、引导、规范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共享单车服务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共享单车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市民规范使用,文明骑行。
(二)市法制办负责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市住建局负责全面协调各辖区(市)、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共享单车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市区范围自行车道规划建设,完善慢行交通系统;负责编制道路系统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导则,指导停放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协调全市各物业公司,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小区、办公场所、广场、停车场等区域停放的共享单车摆放整齐。
(四)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审批共享单车收费标准。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恶意破坏、毁弃、盗窃公共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交警分局负责做好非机动车道路交通通行执法管理;
(七)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将共享单车纳入数字化城管网格员巡视范围,对共享单车停车区环境卫生、车辆及停放设施保洁、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监督。
(八)大数据局负责监管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将运营车辆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接入“智慧银川”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九)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分行等部门单位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共享单车信用信息及资金监督管理。
(十)三区政府协调辖区内市容、街道办、学校等相关部门做好共享单车的宣传、引导及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骑行的教育等工作。
四、具体计划
按照总需求量分期实施,具体实施规模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期计划投放共享单车规模10000辆(摩拜和OFO各5000辆)。
具体实施时间:
4月10日-4月15日完成共享单车生产、调试;
4月13日-4月18日共享单车运抵银川市,在此期间开展停车区标线施划;
4月20日-4月25日进行共享单车投放;
4月12日-4月25日通过各大媒体、网络、报刊加大对共享单车的宣传。
二期计划投放共享单车规模10000辆,根据对已投放的单车租用频率、注册用户数量、运营管理和市民骑行反馈进行对比分析,择优投放,适时调整投放规模和投放比例。
具体实施时间:计划于5月底完成二期共享单车投放。
三期计划投放共享单车规模10000辆,根据对两种单车的市场需求及租用频率密集地段,增加相应的单车投放数量。
具体实施时间:计划于6月底完成三期共享单车投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共享单车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积极解决共享单车推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银川公共交通事业科学发展。
(二)完善管理体系。开展共享单车管理办法研究,建立健全共享单车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完善银川市公共自行车运营和管理制度,细化建设标准,实施共享单车系统运行反馈措施,依靠公共参与,共同完善共享单车及绿色交通系统。
(三)强化监督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共享单车空间被侵占,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路权,确保步行和自行车通道畅通。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共享单车。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做好宣传、倡导、引导工作。通过开展示范骑行活动,增强居民绿色交通出行意识,倡导群众选择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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