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6〕16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美丽宁夏建设分工方案所确定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美丽宁夏建设分工方案所确定各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6〕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宁党厅字〔2016〕38号)和《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银川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银党办〔2016〕82号)精神,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银川,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美丽宁夏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时间表》中由银川市牵头完成的任务有以下5项
(一)加强规划实施,着力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1.加快推进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 2017年完成银川市空间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信局、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委政研室牵头,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县(市)区等配合
完成时间:2017年
2.2018年形成覆盖全域的空间规划体系, 实现统一规划、 精简审批、有效监督,一张蓝图管到底。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发改委、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县(市)区等配合
完成时间:2018年
(二)加快资源节约,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3.推动灵武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灵武市
完成时间:2017年
(三)加强污染防治,着力提升环境质量水平。
4.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扩大城市“黄标车”禁行区域,2017年全部淘汰“黄标车”。推进车用油品质量升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配合
完成时间:2017年
5.保障饮水安全,理顺水源地保护和供水管理体制,加强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防治重点水库和地下水污染,实现城乡饮水安全全覆盖。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逐步关停企业自备井,2017年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全部关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工信局、国土局、城管局、住建局、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保区、滨河新区配合
完成时间:2017年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区、市《分工方案》等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地本部门(单位)的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逐项推进落实。
(二)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每月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美丽银川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四)美丽银川建设委员会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结果上报区、市领导。市政府督查室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美丽宁夏建设主要任务完成时间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7日
银政办发【2016】161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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