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6〕15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年鉴(2017)〉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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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年鉴(2017)〉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6〕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年鉴》是由银川市人民政府主办、《银川年鉴》编辑部编辑的按年度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年刊,至今已连续出版17卷,是全市唯一全面系统记述银川市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旨在高起点、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今日银川的发展成果,具有存史、育人、资政的重要功能。为进一步提高《银川年鉴(2017)》整体编纂水平,丰富资料内容,现就《银川年鉴(2017)》资料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园区,中央、自治区驻银各单位以及各大中型企业。


二、供稿要求


(一)文字资料。


按条目体撰写,资料内容起讫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部分资料因记事需要可适当上溯或下延。年鉴条目分为两类: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


1.综合性条目。主要指综述、概况,要立足全局、言简意赅,综述全年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行业基本情况、年度内实现的主要指标及取得的主要成就,行业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单一性条目。抓住本行业、本单位的主要职能和典型事物,着重记述重要工作、主要成就、有特色的工作以及重大活动等,一事(一件事、一项活动、一个会议、一项工程、一个问题等)一目,条目必须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事物、开始、发展、结果),做到大事不漏,小事不记,客观真实,语言简炼,标题简明,言之有物。


3.大事记。收集和提供年度内本行业、本单位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特、新事件,并写明时间、人物和事件成因等。


4.荣誉资料。2016年度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需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奖励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受国家和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要提供500字左右的人物简介和证书复印件,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


5.条目书写规范。条目要做到命题简练、准确,力求记述内容不缺项。使用规范的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使用行业专用名词或专用术语要加注释,不要使用外来语和不规范的缩略语。稿件内采用的数字,以统计数据为准。所有内容及数据要以年底最终数据为准,切忌出现截至9月、10月底等相类似记述。


(二)图片资料。


各供稿单位提供8~10幅图片稿,要求图片为原始数码照片,画面清晰,并附简要说明词。要切合文字稿主题,反映行业特点、部门要点、单位亮点,记载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避免一般性的会议照、工作照。


(三)报送时限。


《银川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量大,时效性强,要求各供稿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稿件(文字稿及电子版)报送至银川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年鉴》编辑部。文字稿须经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图片资料与电子版一并发送。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年鉴编纂是一项存史资政、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和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银川年鉴(2017)》的编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主管领导,确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具体承担资料收集整理和编辑任务。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撰稿单位报送的稿件需单位领导审核,涉外、宗教、民族、侨务、港澳、对台工作等内容稿件要经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审阅。中央和自治区驻银单位以银川地区为统一口径。供稿文体采用语体文、记述体,述而不论,杜绝空话套话。2017年起,年鉴稿费将以供稿质量为标准实行阶梯式发放。


(三)明确要求,按期完成。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地方志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时报送年鉴资料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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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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