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6〕99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6〕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银川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
关于银川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银川市东有黄河穿境而过,西依贺兰山,旅游资源丰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优势明显,在唐代就有古诗云:“贺兰山下果园成,塞北江南旧有名”。随着近年来现代旅游农业的兴起,银川立足丰富的农业资源与自然、人文优势,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生态旅游农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三带两轴十六组团”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为我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 “全域旅游”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引领,以消费结构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拓展农业多功能、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繁荣,发展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民俗参与、农事体验、乡村度假、教育农园和旅游接待等休闲业态,开发满足大众对生态、健康、休闲需求功能,着力打造“三带两轴十六组团”休闲农业产业发展格局,使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战略融入自治区“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科学规划统筹发展为前提。坚持规划先行,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引导适宜发展的地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发展。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相统一,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根本。坚持以农为本,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在保障农民参与权和受益权的基础上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充分利用好国家和地方支持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薄弱、创业资金不足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等现实问题,提升农民就业增收能力。
三是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紧紧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开发休闲旅游产品,突出生态特色,增加科技和文化含量,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使其成为具有高文化品位、高附加值的产业。
四是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原则。要按照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总体要求,坚持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相结合,量力而行、适度开发、合理布局、稳步推进。突出乡村生态、乡土文明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践行低碳、绿色、人文、共享等现代理念,设计和提供环保、低碳、简约和循环利用的设施、器具和服务,提升休闲农业的人文价值,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休闲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是坚持村企互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推进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形成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营销“三位一体”的农业复合产业,并与文化、旅游、创意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工商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村企互动”,依托各类农业科技园、生态农场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休闲农场(园),打造休闲农业联合体,实现城乡资源要素交流互动和产村、产城(镇)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重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完善旅游服务接待体系,建设具有较强拉动效应的龙头精品,塑造“天下黄河富宁夏、塞上江南美银川”的形象,进一步强化旅游业作为银川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做优黄河旅游观光带和贺兰山文化旅游观光带;组建银川休闲农业协会;建设镇北堡、常信乡、玉泉营、掌政等一批旅游强镇,为银川成为乡村旅游中心城市的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李鸿儒为组长,王彦龙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农牧局、体育旅游局、财政局等单位及各县(市)区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银川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建设与管理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鸿儒 银川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彦龙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黄振亚 银川市农牧局局长
林 俊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葛 琪 银川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德旺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王 军 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杨 智 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盛国伟 贺兰县政府副县长
满 红 永宁县政府副县长
崔江浩 灵武市委常委、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振亚兼任。具体负责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材料的起草、规划的制定及上报等工作。建立联络人制度,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担任联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四、责任分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将各项任务指标进行逐项分解,落实责任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所承担任务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巩固提升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在国家、自治区农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前达标。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协调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2.根据工作任务,制订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同时做好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搜集工作,提供已经兑现的政策资料;
3.负责开展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市农牧局。
1.负责聘请有关专家编制《银川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资料的收集;
2.负责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
3.负责规划整理出6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亮点,同时提供10个以上在自治区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的简介(包括各个示范点的照片);
4.加强对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经营的规范指导,引导主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有地域、民俗和文化特色,依托当地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开发设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
5.负责成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
6.加强对休闲企业的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
7.加强对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经营的规范指导。
(三)体育旅游局。
1.负责提供三年来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意见、政策、方案;
2.负责提供关于建立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3.负责提供银川市旅游(全域旅游)方面的意见、规定、办法、政策、规划等;
4.负责提供现有的银川市农家乐评星定级的标准;
5.负责制定银川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6.做好旅游方面的安全管理规范、准则投诉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
7.加强对休闲企业的宣传、教育培训等服务;
8.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和乡村旅游企业的管理。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负责制定各辖区内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入自治区全域旅游整体规划;
2.负责指导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完善路标、指示牌、停车场;
3.负责将辖区内农家乐、景点、度假庄园、农业基地等打造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
4.负责指导辖区内农家乐、景点、度假庄园、农业基地提供农业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的资料,确保各乡村旅游点具有农耕文化展示、农业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功能;
5.加强对辖区内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经营的规范指导,确保主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有地域、民俗和文化特色,有吸引力较强的体验项目和餐饮、服务功能;
6.强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打造精品线路和休闲农业亮点;
7.配合市农牧局做好自治区农牧厅及农业部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的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形成合力,确保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创建成功。积极争取自治区农牧厅的支持,并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为示范市的创建奠定稳定的基础,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编制发展规划。
由银川市农牧局负责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银川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专家、领导和群众代表进行充分论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突出重点项目。
根据示范市的评选标准,落实工作责任,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务求示范市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建设,努力开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新局面。开展休闲农业推介活动,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通过扶持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一二三产业融合较好的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重点打造沿贺兰山、黄河金岸休闲农业产业带,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主题特色明显、功能定位准确、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示范点,推进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四)落实创建资金。
为确保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创建的规划编制、宣传片制作等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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