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6〕11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大督查相关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1:01:24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大督查相关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6〕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4号,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9月21日至24日,国务院第十九督查组来宁开展实地督查。为迎接国务院实地督查,做好我市自查,落实好《通知》中相关督查任务,现就涉及我市相关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务院连续3年开展大督查以来,首次到宁夏实地督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做好工作。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对所涉及的督查任务,逐项认真检查梳理,专题研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进一步推进措施,确保全面落实。


二要全力以赴,做好工作。这次实地督查,准备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对接、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国务院督查组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任务落实、问题整改、资料整理、实地查看、三个座谈等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安排详尽、资料完备、分类合理、整齐规范、重点突出,不允许在迎接督查工作中出现拖沓应付的现象。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所给提供的资料、落实结果负责,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对经实地督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不作为、落实不力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国务院督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2.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任务分工表


3.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开工项目任务分工表


4.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正在整改问题)任务分工表


   5.中央第八环保督查组转办事项正在办理事项任务分工表


6.国务院督查组现场督查责任分工表


7.国务院督查组座谈会责任分工表


   8.国务院督查组专项督查责任分工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0日


银政办发〔2016〕118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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