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6〕84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盂兰盆”法会期间社会治安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1:02:34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盂兰盆”法会期间社会治安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6〕84号





兴庆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8月15日至19日(农历七月十三日至十七日)是银川市海宝塔寺一年一度的“盂兰盆”法会。为了确保法会期间的治安、消防及食品卫生等方面安全有效,使法会各项活动能依法依规、平安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盂兰盆”法会是我市乃至全区最大的佛事活动,届时将有近10万信教群众和各地游客云集海宝塔寺。做好法会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国家文物及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法会期间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了加强对活动安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盂兰盆”法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宗教事务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宗教局,负责活动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坚守岗位,安排专门人员善始善终做好法会期间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平安有序顺利进行。


二、各负其责,抓好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活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措施,做到未雨绸缪,周到详实,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各种方法,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使整个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一)市宗教局:负责法会活动报批,制定法会活动方案,做好法会期间相关部门和单位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海宝塔寺管理所和僧团落实好相关职责。


(二)市公安局: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做好寺院内外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的管控等工作,防止拥挤踩踏和交通等事故的发生,依法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确保法会期间的治安秩序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市公安消防支队:加强对场所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指导和救援工作,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安排辖区工作人员对法会期间食品卫生、饮食安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管理,防止发生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


(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并做好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控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市园林局:加强对海宝公园广场的管理,法会期间寺门口至三元桥范围内不设商铺,及时清理广场上从事占卜、相面等违法活动人员,严禁商铺、摊点销售高香,同时保证广场的卫生清洁。


(七)市城管局:加强对海宝公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强化对摆摊设点的管理,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和高香等。


(八)市文广局:加强法会期间相关文化活动的监管,制止非法活动。


(九)市民政局: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员的救助,做好收容教育管理工作。


(十)市佛协:指导僧团依法依规、依照传统规制开展活动。


(十一)兴庆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调辖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做好法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盂兰盆”法会参与人数多,人员成份复杂,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制,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在抓好职责分工落实的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情况。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天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小组各成员汇报当天各自职责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次日的工作进行安排。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责任单位要提前介入,全力以赴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缝隙,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不出任何疏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因工作消极懈怠、落实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报领导小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法会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整个活动期间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和整理,以正式文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总结工作,促使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法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法会如法如律、安全有序地进行。



附件:2016年度海宝塔寺“盂兰盆”法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名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日



附件:



2016年度海宝塔寺“盂兰盆”法会安全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有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海滨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赞雄 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


成 员:王连丛 市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


李金梁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武秀宏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王 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 强 市文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汤齐生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会主席


孙光红 市园林局副调研员


白治彪 市民政局调研员


朱 军 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学礼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夏 森 市佛教协会副会长


王 恪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岳 玲 市海宝公园管理处主任


王丽萍 银川市海宝塔寺管理所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宗教事务局,由马赞雄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连丛兼任副主任,王丽萍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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