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6〕10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1:02:42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确保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和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79号)文件精神,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银西高速铁路需征收的集体土地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5〕101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含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0〕240号)文件标准执行;银政发〔2010〕240号文件中,所涉及不到的其它地上附着物(如:农家乐、村办企业、观赏树等)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除灵武市及永宁县)。


银西高速铁路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3〕55号)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价格补助及奖励(除灵武市及永宁县)。


银西高速铁路需征收灵武市及永宁县管辖范围内集体或国有土地按照该市、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予以执行。


二、依法规范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被征收人要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征地拆迁登记手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被征收人共同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拆迁调查表,并经被征收人盖章和签字确认;要根据征地拆迁登记资料,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特殊问题,由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商议,提出处理意见。


三、切实加强征地拆迁费用的监督管理


(一)征地拆迁涉及的费用范围。


1.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拆迁补偿费用:包括青苗补偿费、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含安置拆迁户新划宅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3.其他业务费:包括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招标代理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


(二)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使用。


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须经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审认定,沿线各县(市)区征地拆迁部门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编制用款计划,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按照市(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的补偿金额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资金专户。


(三)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管理。


1.加强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征地拆迁补偿费实行专户管理,转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为被征收人开设专用账户,采用“一卡通”形式,及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兑现到位。


2.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铁路建设项目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原始丈量登记表、征地拆迁协议书、补偿款发放签领表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强化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本级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四、认真履行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一)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综合协调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做好征地拆迁审核测算工作;协调自治区国土厅做好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根据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向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提出书面用款申请。


(二)银川市财政局: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审核工作;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工作;监督征地补偿款运行全过程。


(三)银川市审计局: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审核工作;监督征地补偿款运行全过程。


(四)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沿线涉及征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的补偿工作。


(五)银川市林业局:负责协调自治区林业厅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区域林地行政许可的审核、审批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完成沿线水系、湿地及林带审核补偿工作;


(六)银川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自治区水利厅做好铁路跨越水利设施相关工作;


(七)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解决影响施工的铁路与公路交叉等问题;


(八)市辖三区:负责制定征地拆迁、安置方案,组织开展征拆迁补偿、安置各项具体工作;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采用“一卡通”形式,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费用兑现到位;做好征地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银西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九)灵武市及永宁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征地拆迁、安置方案,组织开展征拆迁补偿、安置各项具体工作;做好征地档案资料整理工作,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银西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充分认识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确保银西高铁工程快速、有效推进。


二是建立机制,严格考核。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领导和1名联络人,全程负责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对接协调工作。建立周例会、周报告和考核评价制度,分阶段通报工程进度,对各项工程进行考核。


三是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银川至西安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为开展银西高铁工程创造舆论氛围。及时掌握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搭建政策指导、信息沟通、推进工作的平台。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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