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5〕13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135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奶业
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国内原料奶供求关系变化和乳制品市场价格波动对银川市奶业健康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银川市奶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4〕6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促进银川市奶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保护奶业养殖和加工环节经营者的利益为根本,坚持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府扶持、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思路,创新产业扶持机制,切实增强奶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基金的筹建
(一)原则。
1.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辖区乳品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园区)积极参与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的筹建,通过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提升银川市奶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谁缴纳、谁受益。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是由政府引导,广大奶业生产、经营者建立的以保障各自切身利益为目的的基金,辖区内按规定缴纳风险补偿基金的乳品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园区),均可享受风险补偿基金的保障和扶持。
3.逐年募集,滚动发展。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逐年募集,滚动发展”的方式,逐步建立运行完善、管理科学的募集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4.坚持公平、公开。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是政府主导,加工和养殖企业(园区)参与的风险基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将基金的缴纳、使用、结余等情况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向缴纳人公开,接受监督。
(二)风险补偿基金的构成。
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风险补偿基金启动金和逐年滚动发展金组成。
1.启动金的组成。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的启动金来源由自治区政府、银川市政府、各县区政府、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按照1:2:1:1的比例组成,即自治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银川市本级财政出资2000万元,银川市辖六个县市区按照2014年底奶牛存栏比例共同出资1000万元(以银川市统计局2014年统计年鉴为准,全市奶牛存栏13.54万头,其中兴庆区3.98万头、金凤区1.39万头、西夏区1.26万头、永宁县1.59万头、贺兰县2.9万头、灵武市2.42万头,根据存栏各区县出资金额分别为兴庆区293.9万元、金凤区102.7万元、西夏区93万元、永宁县117.4万元、贺兰县214.2万元、灵武市178.8万元),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企业各500万元(按2014年12月底鲜奶收购量比例计量提取)。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启动金合计5000万元。
2.逐年滚动发展金。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的逐年滚动发展金由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逐年滚动发展金和企业缴纳金组成,自2016年起开始收缴筹集。按照“逐年募集,滚动发展”的原则,自治区、银川市及各县(市、区)三级政府每年扶持奶业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其中自治区政府、银川市政府分别扶持15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按比例缴纳200万元(其中兴庆区58.78万元、金凤区20.54万元、西夏区18.6万元、永宁县23.48万元、贺兰县42.84万元、灵武市35.76万元)。银川市辖区内自愿参与的乳品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园区)缴纳风险补偿基金采取从量缴纳的方式,由乳品加工企业按照鲜奶收购量从量缴纳。
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筹资总额定为2亿元。当风险补偿基金总额达到2亿元时,暂停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乳品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园区)的风险补偿基金缴纳。奶业风险补偿基金产生的利息持续计入风险补偿基金。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逐年募集,滚动发展”的方式,长期滚动使用。
(三)缴纳比例。
乳品加工企业缴纳的风险补偿基金由乳品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场(园区)按1:1的比例缴纳,由乳品加工企业按其收购鲜奶的量从量缴纳。缴纳金额定为10元/吨(乳品加工企业每收购1吨鲜奶缴纳10元),其中乳品加工企业、奶牛养殖场(园区)缴纳基金的额度各为5元/吨。
(四)收缴对象。
银川市辖区内自愿参与的生鲜乳加工企业和从事奶牛养殖的养殖场、养殖园区。
(五)收缴方式。
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中三级政府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入指定的专用账户,乳品加工企业、养殖场(园区)缴纳的资金由乳品加工企业统一缴纳至指定的专用账户。乳品加工企业依据每月收购的鲜奶量,按规定比例向专用账户中缴纳基金,养殖场(园区)缴纳的风险补偿基金由收购鲜奶的乳品加工企业每月直接从奶款中按比例扣出,并缴纳至专用账户。
当启用风险补偿基金时,乳品加工企业、养殖场(园区)暂停缴纳风险补偿基金。市场风险过后,由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适时启动新一轮的基金筹集。
(六)强制措施。
乳品加工企业应与养殖场(园区)签订代扣代缴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协议。乳品加工企业、养殖场(园区)如不据实缴纳风险补偿基金,一经查实,不能享受本风险补偿基金。
三、基金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为保障基金收缴、使用的安全,成立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农牧局主管领导,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市监察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分管领导、重点乳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规模养殖场代表及银川市乳品协会负责人组成委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农牧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管理的日常事务。
(二)基金管理。由管委会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基金的托管银行,设立专户,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项核算。托管银行负责基金的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并于每月月底前向管理办公室出具基金收支报告。
四、基金的使用
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作为政府引导建立的风险基金,其主要作用是当奶业市场出现重大波动时,发挥风险基金抵御风险作用,按照产销、加工环节均能获得合理利润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以奶价补偿的形式,对生产和加工2个环节进行补偿,达到维护奶企加工和养殖户利益的目的。
(一)基金的启动。当银川市奶业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全市范围内的鲜奶价格低于平均鲜奶成本,并连续3个月以上,由乳品加工企业或养殖户向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办公室申请风险补偿基金,由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办公室召集相关专家组或聘请相关核算部门进行鲜奶成本核算后,上报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委员会,由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管委员适时启动基金补偿机制。
(二)基金补偿标准。基金补偿按乳品加工企业收购的鲜奶量进行核算,补偿金额按照鲜奶的市场平均价格与养殖成本间的差额进行核算补偿。补偿总金额不超过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的募集总金额,按天按量补偿于乳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园区)。补偿比例按乳品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场(园区)缴纳基金的比例(即1:1)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补偿办法、持续时间等根据市场情况由银川市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管委会研究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是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和政府扶持资金,创新产业发展,抵御市场风险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推进工作,要做好政府、企业间的协调工作,确保辖区内乳品加工企业、养殖场(园区)广泛参与,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是保障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引导养殖场(园区)、乳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和缴纳风险补偿基金。
(三)强化基金管理。
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是惠民资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基金的使用须经管委会审议通过,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对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使奶业市场风险补偿基金发挥最大效应,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最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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