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5〕159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银川市千村电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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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银川市千村电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工信局、商务局共同牵头编制的《银川市千村电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日



银川市千村电商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区千村电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53号的要求,为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到2015年年底,通过市场化方式建成6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17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构建覆盖全市大部分乡村的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配送体系,开展面向农村居民的代购代销服务,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市场,引导农村青年开展电子商务创业活动,实现农民生产生活用品采购价格降低15%- 20%,创造就业岗位300个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示范引导和政策支持,充分调动和发挥电商、物流、供销、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的模式,以羊绒制品、枸杞、长枣、马铃薯、牛羊肉、葡萄酒、生鲜蔬菜、花卉等本地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拓展品牌宣传和网络营销,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三)代购代销,双向流通。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迫切需求,加快构建农村电子商务代购代销服务体系,降低农民购物成本,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决定由工信局、商务局牵头成立银川市千村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下:


市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


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扎实推动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主任马皓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主管邓丽娟同志兼任。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县(市)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阿里巴巴集团、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京东集团、中兴通讯等以及本地优质电商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市场化方式建设1个县(市)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作为县(市)区域电子商务管理中心和仓储物流中心,拓展本地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数量和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提供区域商品配送、网店建设、业务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2.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在建立县(市)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县(市)区,由当地人民政府与合作企业商定选择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利用现有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民合作社、供销社基层网点及各类社会化商业网点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企业投资建设升级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面向农民提供农产品产销对接、农资供应、代购代销、货物收发、电子支付等各类电子商务服务。结合农民实际需求,逐步拓展互联网金融功能,实现小额现金存取、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等便民服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要适度向贫困村(移民村)布局。


3.加强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引导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有效对接,根据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布局,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城乡双向物流配送渠道,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配送到村。加快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宽带进村入户,提高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水平。


(二)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区内外电商、物流、信息、供销等行业企业打造本地农产品电商平台,积极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通过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等电子商务服务,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发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培育网络销售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2.引导农村青年进行电子商务创业。加强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和政策引导,以科技特派员、农村信息员、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个体经营户为主力军,依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场所和阿里巴巴集团、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京东集团等企业的电商平台,开展代购代销、网络营销、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创业活动,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3.引导农村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加强信息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农民信息意识和应用技能。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用,推广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积极引导农村居民转变消费习惯,实现由滞后型消费转变为现代消费模式,挖掘农村网络消费市场。


(三)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1.拓展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推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通过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电商交易平台销售农产品,2015年年底建成1个-3个本地特色产品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零售终端,拓展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


2.积极探索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引导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和社区便利店等传统商贸企业合作,整合产品资源,深化产销衔接,发展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网订店取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业态,形成特色鲜明、品种齐全的营销体系,促进产业与产品、网上与网下的有机融合。


3.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逐步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从源头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交易环节。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实施计划


(一)2015年9月底,建成3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128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


(二)2015年12月底,建成6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17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不断拓展服务功能。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定期研究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银川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银川市发展委、科技局、农牧局、邮政管理局、市场管理局、扶贫办、供销社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千村电商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明确政府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在本实施方案指导下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方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培养农民网购网销意识,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财政支持。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提出支持农村电商的相关政策,市科技局、农牧局、扶贫办等部门在安排资金时要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现代物流体系、产业基地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县 (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选择1家企业合作,免费提供电商服务场所,组织农村信息员等人员队伍开展代购代销服务,并安排一定配套资金,在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运行管理。合作电商企业要做好县(区)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的运营,按照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全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场所的统一标识、内部装修、设备配置和运行管理,并向各级人民政府无偿提供本地区的交易数据,为区内企业提供特色产品馆建设、网络营销推广、品牌培育等专业服务,为农村创业青年免费提供电子商务知识技能等专业培训,广泛开展代购代销服务,根据代购交易金额对代购人员进行费用补贴。物流企业要按照全市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布局,建设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附件:1.合作电商企业联系方式


2.农村服务站建设计划




附件1


合作电商企业



(一) 阿里巴巴集团。


联系人:罗 波


职 务:农村淘宝事业部(北大区)资深运营经理


手 机:18639015072


(二) 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曹卫国


职 务:电子商务推进办公室主任


手 机:18995110208


(三) 京东集团。


联系人:刘 伟


职 务:西北区常务副总经理


手 机:13319220046


(四) 宁夏宁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汉臣


职 务:淘宝特色中国?宁夏馆运营商副总经理


手 机:18909590001


(五)中兴通讯


联系人:苏少华


职 务:西北区副总经理


手 机:18610560080


附件2



农村服务站建设计划



县区

行政村

9月底目标

12月底目标

(累计)

兴庆区

38

10

15

金凤区

19

5

10

西夏区

17

5

10

永宁县

67

10

20

贺兰县

62

73

80

灵武市

69

25

40

合计

266

128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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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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