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5〕8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为民办重点实事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为民办重点实事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8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
为民办重点实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银川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十件重点实事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件重点实事的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教育利民工程。
主要内容:在三区范围内续建中小学3所、幼儿园2所,新建中小学7所,加快发展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教集团,提升公有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实施单位:市代建局、市教育局、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健康惠民工程。
主要内容:支持市口腔医院建设,为其增加医疗设备,确保年底投入使用。建设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0个健康小屋,并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方便居民群众就医。继续开展适龄儿童牙齿窝沟封闭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救治。为市紧急救援中心购置急救车4辆。
实施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三)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内容:改造老旧小区50万平方米,内容包括:外立面保温层、窗户节能改造、供热分户改造和热计量表安装、楼道照明及声光控开关、楼道粉刷、电网改造、暖网改造、排水改造、车位施划、监控安装、环境绿化、垃圾箱配置等。对金城巷、双瑞巷、北兴巷等10条小街巷和断头路进行改造,提升城市交通微循环能力。
实施单位:三区政府、市住建局
(四)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新建和改造宝湖路、华雁湖、灵芝巷、唐徕小区等城市主要干道路、居民区和水系节点的10个小微公园(包括2个儿童公园),建设面积
实施单位:市园林局、市水务局、三区政府
(五)实施公交便民工程。
主要内容:购置326辆公交车,新辟、优化、调整、加密、延时公交线路28条;强化公交服务功能,深化“亮牌评星争先锋”活动,提高司乘人员综合素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实施单位:市交通局
(六)实施扶弱助困工程。
主要内容:将三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统一提高为年人均10000元。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站作用,建设“老饭桌”助餐点20个。
实施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三区政府
(七)实施养老保障提标工程。
主要内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5元,达到每人每月175元。
实施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县(市)区政府
(八)实施创业就业培训基地提升工程。
主要内容:加快银川创业大学建设,打造集创业环境研究、创业师资培养、创业能力培训、实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
实施单位: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九)实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程。
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交通指示信号系统服务功能,严厉打击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在老城区新建、扩建公共停车场10处,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地,缓解停车难问题。
实施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交警分局、三区政府
(十)实施空气质量专项治理工程。
主要内容:对市区内20蒸吨以上的20台燃煤锅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对10个工业渣场、煤场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拆除建成区内茶浴炉,年内淘汰黄标车,减少二氧化硫、烟尘及汽车尾气排放,提高市区空气质量。
实施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安交警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区政府
二、几点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办理十件重点实事要严格遵循“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各实施单位要把十件重点实事列为工作重点,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保证全面、高效、优质地按期完成任务。
(二)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抓总,积极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及配合部门要全力支持、积极帮助实施单位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有效监督。十件重点实事办理任务完成情况是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市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按照“年初建账、逐月查账、年底交账”的督查制度,加强跟踪督查,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办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抓紧实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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