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5〕5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8日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银川实际在市区范围内选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居民小区、学校、公共场所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范围
试点工作计划一期选择8个居民小区(兴庆区:东城人家、福星苑、燕鸽湖基地;金凤区:宝湖天下、阅海万家A、D区、翠柳岛;西夏区:金冠华庭、宁华园)、1所大学城(宁夏大学)、5所中学(宁夏长庆高级中学、银川市北塔中学、阅海中学、银川二十六中、银川二十五中)、5所小学(长庆小学、银川市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阅海小学、银川市金凤区第四回民小学、西夏区第二小学)和5处公共场所开展,取得经验后拓展至20个小区。
一期试点区域计划覆盖居民15000户,师生40000名。
二、建立分类收集处理体系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参照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按照“能卖则卖,有害单分,干湿分离”的原则对银川市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结合银川市实际建立四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一)干垃圾收集系统。
干垃圾为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食品袋、保鲜膜、废弃瓶罐、废弃纸巾、厕纸和烟头等。建立定点定时投放收运制度,进入原生活垃圾收集站运往大型垃圾转运站,运往河东的生活垃圾填埋厂和焚烧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湿垃圾收集系统。
湿垃圾主要是指厨余垃圾。包括厨房加工剩余物、剩饭菜、瓜皮果核、菜根叶、鱼骨刺、骨头、蛋壳和过期食物等。计划三种不同方式同时进行分类收集。
1.在部分有条件小区(如东城人家)安装垃圾处理设备,将收集到的湿垃圾直接在小区内进行处理,加工成肥料,用于小区绿化。
2.在部分小区居民家庭试点安装餐厨垃圾破碎机,将一家一户产生的湿垃圾(餐厨垃圾)直接打碎处理后从污水管道直排。
3.将部分小区居民的湿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往银川保绿特餐厨垃圾处理厂,做到日产日清。
(三)废旧物资回收系统。
由小区物业公司牵头负责,分类别收集后送往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做相应的处理。
(四)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系统。
有毒有害垃圾。包括节能灯管、废弃手机、手机电池、充电器等。按照环保要求,实行单独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进入自治区环保厅的危废中心处理,
建立颜色对应体系,每一种分类对应一种颜色。灰色对应湿垃圾,蓝色对应干垃圾,绿色对应再生资源类垃圾,红色对应有毒有害及电子垃圾。所有与垃圾分类有关的设备、设施均按照类别对应颜色。
三、工作模式
借鉴成都、北京、长沙等城市的经验做法,确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
(一)居民区。
1.向居民分发灰、蓝两色家用标准收集桶,灰、蓝、绿、红四色垃圾袋,对家中垃圾进行干、湿、再生资源类、有毒有害类分类。每户居民对应一个二维码,灰、绿两种垃圾袋上贴二维码投放,以便对垃圾分类是否准确进行判断,便于针对性培训宣传教育和奖励。
2.在居民楼单元门口配置灰色
3.以每5栋楼为一组,在小区出入口就近位置设置红色的有毒有害分类垃圾桶,并修建安放平台,由居民用红色垃圾袋收集后直接投放于小区红色桶中。
4.再生资源类垃圾采用两种方式收集。一是按每5栋楼一组设置绿色的再生资源类垃圾桶,由居民用绿色垃圾袋收集后投放到居民小区内设置的绿色再生资源类垃圾桶内,依据二维码交换相应积分或奖励。二是由居民自行送至集中收集房直接换取奖励。再生资源类垃圾通过集中收集房收运至集中设置的处理场所依类别进行细分。
5.居民较为完整的衣物或物品,洗净后送至居民小区内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房,由民政局、街道办、居委会统一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
6.大件垃圾(电器、家具等)采用预约上门收集。
7.在数字城管中心或餐厨垃圾和再生资源处理中心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的二维码管理平台,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实现分类垃圾的分户管理。
(二)学校。
1.以班级为单位建立二维码信息,在学校学生集中的地方放置可回收垃圾专用桶,用评星定级和积分兑换礼品或班费的模式鼓励小学生积极参与。
2.在学校出入口就近位置(学校宿舍楼、食堂和班级集中的教室)摆放塑料瓶专用回收机。
(三)火车站、行政中心等公共场所。
1.在火车站、机场、行政中心、市民大厅、银川图书馆等5处公共场所合适的位置各摆放2台塑料瓶专用回收机。
2.在行政中心、市民大厅按照区域建立二维码信息,摆放可回收垃圾专用桶,通过积分兑换办公、生活用品,鼓励资源回收利用。
四、分类收集设施、装备建设
(一)收集设施建设。
每个试点居民小区和学校内建筑轻钢整体结构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房和库房,建筑面积18㎡,分为收集房和库房两间。门前应有较宽敞的空地,便于各类垃圾在此集散。
(二)收运车辆配置。
1.干垃圾采用自带升降平台式电瓶桶装车收运,计划选择可装运10个以上
2.湿垃圾采用挂桶式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收运。按每区1辆配置,大学1辆配置,每日收运1次。
3.再生资源类垃圾采用箱式货车密闭收运。共配置1辆,每周每个类别(塑料、纸张、金属、玻璃等)分别收运2次。
4.有毒有害及电子垃圾采用箱式货车密闭收运,共配置1辆,每周收运1次。
(三)塑料瓶专用回收机配备。
小学5台,中学15台,大学5台,行政中心等公共场所10台,共计35台。
五、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分两部分,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资金1521万元;启动运行费用330万元。合计1851万元。
六、工作措施
(一)经费保障。
试点区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如:小区公共场所的垃圾桶、房、袋,收运车辆采购等)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二)市场运作。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以奖代补”的运行机制。项目启动运行后,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进具有社会良好环保责任,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三)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
根据现有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规,尽快制定出台《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小区)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及《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垃圾分类设施、容器设置技术规范》、《分类垃圾清运作业服务规范》等标准,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四)加强宣教培训。
1.印制垃圾分类宣传物品(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分类知识普及读本、宣传短片、公益广告片、印有宣传内容的环保购物袋等)。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场所开展全覆盖的宣传(如:电视、公交、户外大屏、楼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工、青、妇”、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力量),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积极性。
3.抓好分级分层培训。对市、区、街道城管专业骨干进行培训,建立师资队伍,由师资队伍培训社区分类指导员,由分类指导员分片包干入户,做到面对面宣传、面对面培训。
4.开展校园课堂教育和培训。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中、小学品德课的必修内容。
5.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从机关做起、从党员做起,积极开展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活动。
6.建立宣教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垃圾分类指导员和中小学生参观保绿特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河东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分类处置基地,亲身体验,培养垃圾分类的环保理念和意识。
七、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一)目标管理机制。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和城市综合管理长效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考评挂钩,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二)协调督导机制。
每月召开1次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定期汇报进展情况,专题研究存在问题,推进分类收集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情况予以通报。
(三)激励引导机制。
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和奖励在垃圾分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示范家庭和个人,调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考核验收机制。
按照垃圾分类的普及率、分类质量以及队伍建设、宣传培训、设施建设与保障等工作重点制定考核标准。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进行严格的达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评和城市综合管理长效考核内容。
八、责任单位及任务分工
(一)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政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具体工作,根据《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物业公司和居民小区实施垃圾分类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按照《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统筹规划、建设、协调和推进;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分类收集小区和单位的考核评定;负责项目有序推进,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经费。
(三)市文明办:负责加强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纳入卫生城市考核,并负责印刷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制作专题片,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四)市商务局:负责编制《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负责社区废品回收网点建设,落实废品回收企业实施分类小区定点收运试点工作,完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每年结合废品回收行业调查,统计废纸、饮料瓶(罐)等已回收物资的数量,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结果。
(五)市民政局:结合社区废品回收网点设置捐赠点,接受未经污染衣物的捐赠、收运工作。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物业小区开展分类收集工作,负责小区内垃圾房的建设和收集转运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工作。督促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根据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七)市环保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指导企业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并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八)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启动垃圾分类知识读本进校园活动,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由市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生垃圾分类读本,发放到城区各中、小学,作为品德课的选修内容,对授课老师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九)市规划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明确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配套环卫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垃圾桶集中放置点)具体位置;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对环卫设施规划进行修编。
(十)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部门开展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相关经费,并督促各区财政落实垃圾分类处置相关经费。
(十一)团市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志愿者入社区指导分类工作。
(十二)市发改委:负责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垃圾分类建设项目方案立项审查和方案批复。
(十三)市工信局:负责制定垃圾分类收集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四)市民委:利用民族地区的优势,积极向国家申请垃圾分类项目资金,指导制作居民家中配置的垃圾袋、垃圾桶符合民族地区实际。
(十五)市妇联:负责对广大妇女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学习和垃圾分类培训,启动垃圾分类从家庭开始活动。
(十六)市公安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拒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破坏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行为的执法活动。
(十七)市体育旅游局:负责在旅游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任务,引导游人支持和配合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十八)市统计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民情民意调查,评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绩效。
(十九)市科技局:负责生活垃圾科研项目的立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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