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5〕46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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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5〕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侨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夯实侨务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侨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银川市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2日



银川市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侨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科学规划“十二五”及今后更长时期银川侨务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聚集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人才资源优势,促进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普查目的


通过对银川市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留学生、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以及侨资(港澳)企业、港澳社团等现实情况信息的调查了解,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侨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发挥侨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积极作用。


二、普查范围


银川市行政区域范围,含三区两县一市。


三、普查对象


(一)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包括银川户籍和非银川户籍)的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居民眷属、留学生眷属及其海外亲属。


(二)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华侨、港澳居民、外籍华人及其海外亲属。调查中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海外重点人士及新生代优秀人才,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情况。二是1979年以来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情况。三是侨资(港澳)企业情况。四是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情况。


三、普查对象界定


(一)华人:指华侨或其后裔中已加入、取得住在国国籍者。


(二)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三)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及恢复中国国籍并回国定居者。


(四)留学生:指在国外、港澳留学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五)侨眷:指华人、华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有长期扶养关系和生活主要来源依靠华侨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华侨范围相等同。


(六)侨资(港澳)企业:即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及港澳同胞在银川市投资创办的企业。


(七)海外(港澳)重要社团:即华人、华侨、归侨、外籍人员、留学生及港澳同胞在住在国或银川市创办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八)捐建项目:即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海外慈善机构在银川市捐建的公路、学校、桥梁、医院、寺庙等各类公益和非公益性项目。


四、普查内容


(一)本市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的数量、姓名、性别、居住国(地址)、年龄、出生地、学历、身份、从业类型、职务、工作处所、投资、兴办公益事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


(二)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在宁夏投资的企业名称、经营行业、规模、所在地址、联系电话、成立时间、投资来源地等情况。


(三)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组成或担任领导职务的社团名称、创办时间、创始人、届次、社团类型、性质、社团负责人、社团地址、联系电话等。


五、普查方法


以入户走访、问卷调查表形式开展普查。


六、普查程序和保障


(一)普查程序。由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银川市、县(市)区两级外侨办、侨联组织实施,各街道(乡镇)要充分利用社区侨务工作网络,以社区(村)为调查基点单位,采用自治区侨办、侨联统一制作的侨情普查表格,由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或管辖单位派出普查员,市统计局派驻各县(市)区3名人口普查员协助,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将普查登记表发给普查对象填写。


(二)数据报送。各社区(村)组织入户调查后,将填写好的普查表统一报送到本街道(乡镇)统战部门,各街道(乡镇)对普查表汇总后,统一报送到本县(市)区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小组,各县(市)区侨情调查工作组负责将本辖区侨情数据汇总后,将电子数据上报银川市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小组,纸质调查表由各县(市)区留存。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对基本侨情进行分类别的电子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


(三)普查经费。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自治区侨办拨付,市侨务办公室统一管理。普查工作证、所需用具和普查表格由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统一发放,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各县(市)区普查工作负责人和普查员一定的工作补助,保证侨情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基本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秀梅 副市长


副组长:王彦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 波 市经济技术合作与外事侨务局局长


王 琦 市侨联主席


成 员:李艳丽 市经济技术合作与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刘晓天 市统计局副局长


郭弘钧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马少红 兴庆区副区长


赫天江 金凤区副区长


党 成 西夏区副区长


陈进贤 灵武市副市长


赵会勇 永宁县副县长


何建勃 贺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艳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八、时间进度


1.2015年1-2月:制定侨情普查工作方案,做好面向社会发布普查公告、建立普查员队伍、制作普查培训相关材料等前期工作。


2.2015年2月:组织召开全市侨情普查动员大会,邀请国侨办领导做侨情工作的专题讲座,自治区侨办领导做侨情普查培训,组织银川市本级、市辖三区两县一市、街道(乡镇)普查人员开展三级培训,调研银川市侨资企业、侨界优秀代表人物。


3.2015年3月-2015年4月:全市各调查点开展入户调查。


4.2015年5月:各调查点进行数据复核和录入。


5.2015年6月:进行数据质量抽查、汇总、统计和分析,完成调查报告。


6.2015年7月:侨情普查工作总结和表彰。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侨情普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基本侨情普查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侨情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在全市建立侨务工作专干队伍,健全社区侨情资料库,为下一步自治区开展侨情动态管理、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打好基础。各县(市)区侨务部门在辖区街道的每个社区(村)、每个街道(乡镇)确定一名侨情普查员,并将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于2月10日前上报市经合外侨局侨务科办公室(行政中心204房间)。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区侨务部门要结合辖区情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要讲究工作方法,宣传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消除普查对象疑虑,认真填写普查表。同时,要妥善保存普查资料,严格做好普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严禁外传外泄。


(三)重视试点和督查。市经合外侨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社区作为试点,具体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查并注意查漏补缺,为其它普查单位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不定期抽查部分普查单位普查工作,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问题困难。


(四)加强培训工作。在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前,开展对县(市)区普查工作负责人和社区、街道普查员的专门培训,使之掌握普查的知识和方法,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按时报送资料。全市侨情普查工作自2015年1月起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14年2月1日。全市普查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普查单位逐级汇总后于2015年5月30日前统一报送市经合外侨局侨务科(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13909518378,邮箱:499582479@qq.com)。



附件: 1.银川市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情况普查登记表


2.银川市归侨情况普查登记表


3.银川市在外留学人员情况普查登记表


4.银川市侨商(港澳)投资企业登记表


5.宁夏籍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国(境)外投资企业登记表


6.银川市海外(港澳)同胞捐建项目登记表


7.宁夏籍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参与国(境)外社团、慈善机构情况登记表


8.银川市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情况普查汇总表


9.银川市归侨情况普查汇总表


10.银川市侨资(港澳)企业情况普查汇总表


    11.银川市海外(港澳)重要社团情况普查汇总表



附件1


银川市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情况普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民 族

籍 贯

所在国(地)

学 历

职 业

出国时间

出国事由

国(境)外工作单位及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 机

QQ

Email:

本人简历

科技成果或受过何种奖 励

开展科技、经贸、捐赠等活动情况

参加何种社团及职务

本人投资公司、兴办企业情况

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主要眷属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日期

居住国

国籍

身份认定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眷属开展科技、经贸、捐赠等活动情况

备注


注:华 人:中国人旅居国外,取得所在国国籍。


华 侨: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港澳同胞:生活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中国人,中国居民。


凡是宁夏籍的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均属登记对象。


附表2


银川市归侨情况普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归侨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出生地

民 族

籍 贯

学 历

职 业

曾在国

出国时间

出国事由

国(境)外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内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内详细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 机

QQ

Email:

本人简历

科技成果或受过何种奖励

开展科技、经贸、捐赠等活动情况

参加何种社团及职务




本人投资公司、兴办企业情况

归侨主要眷属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日期

居住国

国籍

身份认定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眷属开展科技、经贸、捐赠、投资公司、兴办企业情况

备注

注:归 侨:回国定居的华侨。凡宁夏籍或在宁夏生活的归侨均属登记对象。



附表3


银川市在外留学人员情况普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留学人员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出生地

民 族

籍 贯

学 历

职 业

所在国(地)

出国时间

出国事由

境外所在学校及所学专业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手 机

QQ

Email:

本人简历

科技成果或受过何种奖励

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情况

参加何种社团及职务

本人社会活动、创业等情况

留学人员主要眷属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

日期

居住国

国籍

身份认定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眷属开展科技、经贸、捐赠等活动情况

备注

注:留学生:正在或者曾在外国学习的学生。凡宁夏籍的留学生均属登记对象。



附表4


银川市侨商(港澳)投资企业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投资额度

企业地址

成立时间

主要产品

年产值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注册资金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电话

E-mail

QQ

企业简介

注:凡华人、华侨、港澳同胞、留学生及外籍人士在宁投资企业均属登记对象。



附表5


宁夏籍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国(境)


外投资企业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投资额度

企业地址

成立时间

主要产品

年产值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注册资金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电话

E-mail

QQ

企业简介

注:凡宁夏籍华人、华侨、留学生、侨眷等在外投资企业包括在国(境)外投资的企业和国内除宁夏以外的地方投资的企业均属登记对象。



附表6


银川市海外(港澳)同胞捐建项目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捐建项目基本情况

受捐单位

受捐单位性质

受捐项目

受捐金额

项目地址

项目受益人数

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简介

注:凡受捐资金源于国(境)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受助项目均属登记对象




附表7


宁夏籍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参与国(境)外


社团、慈善机构情况登记



填报单位(盖章):

基本情况

社团/慈善机构名称

社团/慈善机构性质

社团/慈善机构地址

社团/慈善机构宗旨

参与人姓名

参与人年龄

参与人性别

参与人职务

机构成立时间

本人参加时间

联系电话

E-mail

社团/慈善机构人数

社团简介、本人在社团/慈善机构成绩

注:凡宁夏籍华人、华侨、归侨、留学生、港澳同胞参与的国(境)外社会非盈利社团、组织,慈善机构的均属登记对象。





附件8


银川市华人、华侨及港澳同胞情况普查汇总表

序号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国(地)

国(境外)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内主要亲属地址及联系方式


填报单位: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9


银川市归侨情况普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县(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性别

出生

日期

民族

国(地)

曾在国(境外)工作单位

及职务

国内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10


银川市侨资(港澳)企业情况普查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

投资华侨、华人、归侨及港澳同胞姓名

企业创办或投资时间

企业规模(总资产、员工数)

主要经营项目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填报单位: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


填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银川市海外(港澳)重要社团情况普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街道(乡镇) 社区(村)居委会

序号

社团名称

投资华侨、华人、归侨及港澳同胞创办人姓名

创办人目前

居住地

社团性质

社团类型

主要活动内容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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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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