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11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校长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十佳校长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0个教师节。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树立教书育人的楷模,展示良好的师德风范,进一步激励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十佳校长”、“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支教教师”评选活动,并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十佳校长”、“十佳教师”各10名,“优秀教师”256名(含民办学校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优秀支教教师”1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中,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中小学校长、教育工作者;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工作人员及中小学的管理人员;外地来银支教教师、银川市赴南部山区和本区域内支教的教师(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教师评优工作的文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学校、县(市)区逐级评选、推荐、公示、上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以教学一线的教师为主,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条件艰苦的学校倾斜。
(三)对拟推荐评选的“十佳校长”、“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支教教师”,要征求同级纪检、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部门的意见。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门评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报市教育系统评优奖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基层推荐上报的拟推荐评选的“十佳校长”、“十佳教师”人选按1:1.5的比例进行推荐,然后进行遴选、优中选优,由市教育系统评优奖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表彰人选,在银川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市人民政府表彰。对未被评选为“十佳校长”、“十佳教师”的入选者做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各县(市)区、各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务必于8月15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两份)、《花名册》(一式三份)、事迹单行材料和电子版(电子表格在Microsoft Excel制作)一并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么桂梅,联系电话:6888715)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教育系统评优奖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秀梅 副市长
副组长:王彦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武平 市教育局局长
缑转会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潘庆举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马彩梅 市人社局副局长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 华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么桂梅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主管
张圆圆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附件:1.银川市第30个教师节评优奖先名额分配表
2.评选条件
3.银川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银川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5日
银政办发【2014】115号附件2.doc银政办发【2014】115号附件3.doc
银政办发【2014】115号附件4.doc
银政办发【2014】115号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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