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12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上限入库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3:25:48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上限入库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政府“转作风 抓发展”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实现201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3%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下半年主要经济发展目标的通知》(银党办〔2014〕64号)精神,现将2014年培育50家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限入库”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培育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和限上企业入库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明确第一责任人,深入一线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培育扶持工作;要按照《2014年各县(市)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培育入库任务分解表》(附件),对照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做好培育引导和入库统计工作;要积极给予帮助扶持,在市政府给予每家入库企业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配套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达到上限要求。
从9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向市统计局和商务局报送“限下”企业培育、“限上”企业入库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将对培育入库工作进行督查。
(市统计局:张新华 6889158;市商务局:保银生 6889013)
附件:2014年各县(市)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培育入库任务分解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2014年各县(市)区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企业培育入库任务分解表
地区 | 兴庆区 | 金凤区 | 西夏区 | 贺兰县 | 永宁县 | 灵武市 |
入库企业数量 (个) | 12 | 8 | 8 | 8 | 6 | 8 |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