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8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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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8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增强部门数据匹配性,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其地位越来越重要。多年来,部门统计为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统计信息和大量的基础数据,并在小康监测和国民经济核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些部门统计数据已直接作为核算地区生产总值(GDP)的相关指标或作为审核评估GDP的重要依据(见附件1)。但当前,一些部门存在统计工作基础差、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人员不稳定、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统计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因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一是要加强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明确统计负责人,配备相对稳定的统计人员,调换统计人员要先补后调。做到持证上岗。二是要切实履行部门统计职责。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市统计局提供本部门本行业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小康监测、政府宏观决策和进度统计等所需的统计、财务和业务资料(见附件2)。三是要规范部门统计资料发布制度。各部门发布本系统的统计资料,应与报送市统计局的有关资料相一致。各部门在向社会公开发布涉及全局性的社会经济统计资料之前,要报市统计局核准并在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送市统计局备案。


三、加大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管力度


部门统计在统计业务上受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领导,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担负着对全社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市统计局作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是统计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对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建立全市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部门统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对部门统计监管结果进行通报,对在统计工作中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季度GDP中服务业七大行业核算所需部门数据一览表


2.银川市各部门统计分工及职责


附件1


季度GDP中服务业七大行业核算所需部门数据一览表


行业

相关指标

来源部门

交通运输

仓储邮政业

客货运周转量增速

市交通局

邮政业务总量增速

市邮政局

交通费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通信服务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批发零售业

批发业销售额增速

市统计局

零售业销售额增速

市统计局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住宿餐饮业

住宿业营业额增速

市统计局

餐饮业营业额增速

市统计局

宾馆住宿价格总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其他住宿价格总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在外用膳食品价格总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金融业

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速

人民银行银川市中心支行

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

人民银行银川市中心支行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市住房保障局

房地产业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

市统计局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房屋租赁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营利性服务业

电信业务总量增速

市电信局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

市地税局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非营利性服务业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速

市财政局

其他非营利性服务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速

市统计局

其他非营利性服务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

市统计局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



附件2


银川市各部门统计分工及职责



一、市发改委:负责职责范围内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重点加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协调性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适时提供项目立项、全市财力投资计划进展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全市新建成重点项目、在建重点项目简介;全市项目备案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当年政府实施完成情况及下年政府确定实施目标相关内容;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市工信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服务工作,做好工业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工业总产值、增加值、能耗等指标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适时提供全市新增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 每季提供全市全社会用电量;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信息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全市工业基本运行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市财政局:负责财政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地方财政公共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指标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10日前按时报送财政收支月报分析表;提供各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财政总决算表和财政部门决算表(或相关内容);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统计、非营利性服务业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增长和劳动报酬增长调研等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提供月度就业失业情况统计表;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人才资源统计年报;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及缴费情况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情况统计表;职业技能培训统计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做好交通运输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客货运周转量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报客、货运量及客、货运周转量情况;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全市客、货运量及客、货运周转量;提供公路线路里程;公路运输工具拥有量;全市交通运输业主要指标综合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六、市农牧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林牧渔业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做好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报送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七、市商务局:负责批发业、零售业和住宿业、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本地注册、以及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外资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重点加强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到帐外资、服务外包额的协调、监测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末前提供新批准外资投资项目情况;20日前报外贸进出口额及分类情况;20日前提供实际到帐外资情况、服务外包及分类情况;20日前报境外投资业务统计情况;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年度批准外资投资项目名单;进出口企业名单;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汇总表及分类;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八、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房地产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服务,做好房地产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标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按月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表、新增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单;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年度商品房成交及二手房交易汇总表;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九、市建设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设类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做好建设类统计工作,重点加强建筑业产值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后10日前提供全市资质建筑企业名单及变动情况明细;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道路、市政、排水、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指标完成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统计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年度全市土地面积、土地现状分类汇总表;国有土地供应出让情况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表;办理土地证的总个数及总面积以及办理土地证项目(或企业)名称(新开发项目明细);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一、市科技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科技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重点加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企业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提供发明专利情况;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基本情况及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获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表彰奖励情况;科研机构情况;科普相关资料;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二、市旅游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旅游企业的动态监测指导服务,做好旅游统计工作,重点加强旅游总收入、星级饭店营业额指标的协调、监测。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提供全市旅游企业及星级宾馆酒店的统计数据;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星级宾馆、饭店名单;星级旅游景点名单及基本情况;国内外游客人数及旅游总收入统计汇总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三、市园林局:负责园林统计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城市园林绿化、森林覆盖等统计资料;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四、市民政局:负责民政统计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行政区划名单及相关情况;民办非企业登记情况;敬(养)老院、社区服务、福利企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民政事业、民政经费统计年报;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五、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统计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各类学校、幼儿园分街道的名单及基本情况;教育部门经费统计年报;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卫生统计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卫生机构和人员数;卫生保健工作年报;医院、卫生院病床使用情况;卫生系统决算表;卫生事业财务状况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七、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提供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全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汇总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八、市工商局: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提供个体、私营基本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内资企业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企业注销、吊销登记情况统计表;公司登记管理情况统计表。2.年度:提供商品展销会情况统计表;国家、省、市认定全市驰(著)名商标基本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十九、市城管局: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资料。2.年度:提供环卫等公用设施指标完成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市环保局:提供如下资料:1.年度:提供工业“三废”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环境保护统计年报;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统计年报;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一、市公安局:提供如下资料:1.年度:提供全市人口及变动情况统计表,全市人口年龄统计报表,全市暂住人口数据;提供全市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报表、刑事案件统计年报;全市车辆年度统计汇总报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二、市人民检察院:提供如下资料: 1.年度:提供检察机关立案相关资料;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如下资料: 1.年度:提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汇总资料;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四、市司法局:提供如下资料: 1.年度:提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汇总资料;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五、市水务局:提供如下资料: 1.年度:提供水利建设、水资源、降雨量等基本情况; 水利年度统计报表及统计年度水资源公报; 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六、市招商局:提供如下资料:1.年度:提供在谈招商引资项目汇总情况及项目简介;年度部门总结;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七、市气象局:提供如下资料:1.年度:提供全年全市及县(市)区气象及分月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八、文广局:提供如下资料:1.年度:提供文化娱乐单位名单及基本情况;文化事业机构数、人员数、公共图书馆基本情况;文化事业、文化市场统计年报;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二十九、市地税局:负责各行业营业税匹配、协调工作,确保各行业营业税达到预期目标。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10日前提供累计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每季后10日前提供税收收入分产业、分税种的累计税收情况,营业税分产业累计税收情况。2.年度:税收统计年报;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市国税局:负责各行业增值税匹配、协调工作,确保各行业增值税达到预期目标。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5日前提供累计税收收入完成情况;每季后10日前提供税收收入分产业、分税种的税收情况,增值税分产业税收情况,所得税分产业税收情况。2.年度:税收统计年报;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一、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总队:负责价格指数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匹配性、协调性工作,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全年预期目标。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后10日前提供价格指数情况;每季后10日前提供全市及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情况。2.年度:提供全年全市价格指数及分月情况;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二、人民银行银川市中心支行:负责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银行和其他金融活动营业税的匹配性、协调性工作。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月后10日前提供全市及市区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情况。 2.年度:提供全年全市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情况表;年度财务状况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三、市邮政局: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提供全市邮政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季度财务状况表。2.年度:提供全市邮政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年度财务状况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四、市电信公司: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提供全市电信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季度财务状况表。2.年度:提供全年全市电信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年度财务状况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五、市移动公司: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提供全市移动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季度财务状况表。2.年度:提供全年全市移动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年度财务状况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三十六、市联通公司:提供如下资料:1.定期:每季后10日前提供全市联通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季度财务状况表。2.年度:提供全年全市联通业务总量的增长情况;年度财务状况表;年度部门总结;抄送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的专业年报资料;其它相关经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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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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