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94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银川市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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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银川市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落实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银川市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银川市中医医院法人治理


结构相关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我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编办等四部门《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和银川市纪检委、组织部、编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政府2014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银川市中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市中医院法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以强化成本控制与核算为核心,提高医院运行效率,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成“市内一流、区内领先”、中医特色鲜明、中医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满足人民群众中医服务需求,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改革内容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和规范岗位设置管理。试点医院根据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序列。


2.落实用人自主权。医院空余编制的人员招聘,由医院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自主招聘,相关部门协助办理手续;编外人员的招聘,医院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进行自主招聘。试点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选调专业人员,灵活引进专业人才。


3.适度提高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岗位职数的比例。其中,试点医院高级职称人员职数比例按照自治区级医院标准执行。实行评聘分离、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根据试点医院经费管理方式,按照市编办核定的事业编制数,作为市财政局编制年度预算依据,并按照财政局鼓励性财政补助经费对试点医院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拨付。


2.根据国家学科建设项目和专科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按比例配套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及银川市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经费。


3.试点医院自主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市人社局批准。绩效工资要适度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4.探索实行院长及部分工作岗位年薪制,适度提高绩效工资标准,适当拉大绩效工资浮动部分的等次差距,根据年度绩效进行考评后确定发放等级。


5.试点医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资金的使用要提交理事会研究审定。试点医院的保洁等后勤保障工作采取“花钱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6.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健全试点医院成本核算机构,规范成本控制制度和流程,完善系统化的成本监控措施,建立以全成本管理为核心的现代成本管理机制,通过加大内部建设、加强经营管理推动医院健康发展。


(三)加强运行机制改革


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要求,执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中须有一名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派驻的总会计师,负责督导试点医院财务运行管理情况、分析运营效率、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等。深化院(执行层)-科-岗位三级管理体制,下移医院管理重心,扩大科室管理的自主权,充分体现“简政放权”。


(四)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


一是建立问责体系。探索建立试点医院管理层向理事会问责交代、理事会向市卫生局问责交代、市卫生局向社会问责交代的问责体系。


二是建立审计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市审计局依法对医院实施审计监督(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市卫生局根据财政补助绩效考核方案对医院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市财政局根据考核结果下拨财政奖励性补助。


三是建立年度报告制度。试点医院对年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编制年度报告,包括重要活动、计划与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财务状况等,报市卫生局备案。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试点医院通过媒体、网站、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政策依据、运作状况、发展规划等内容及变化调整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为改革提供各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在落实试点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服务价格、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二)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调研,积极协调研究、指导解决试点医院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政策调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创造良好试点环境。宣传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试点改革工作的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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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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