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10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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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0日



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银政发〔2014〕33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资金来源)


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以下简称首台(套)产品)扶持资金从银川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条(认定机构)


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认定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2人,由副秘书长、工信局局长兼任。委员8人,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担保中心负责人组成。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局分管产业副局长兼任(名单见附件1),负责召集专家进行认定工作。


第四条(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向所在辖区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进行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一)首台(套)产品认定申请报告(附件2)。


(二)认定产品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专利证书)或国家部委、自治区相关厅局颁发的新产品鉴定证书。


(三)省级以上具有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特种行业的首台(套)应有相应的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首台(套)产品凡涉及企业标准,应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式备案的标准。


(五)销售(生产、投保)首台(套)产品的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税凭证复印件。


(七)《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3)。


(八)符合用户补助资金和产品保险金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审核认定)


(一)初审。由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完成首台(套)产品认定材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具备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汇总行文上报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资格审查。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以赴企业现场考察。


(三)专家评审。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审查和考察情况,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产品交由专家按评审细则进行评审,专家从认定委员会确认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担任。


第六条(结果公布)


(一)结果确认。认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定入围的首台(套)产品,确认结果。


(二)结果公示。认定委员会将确认结果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工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有效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公示反馈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形成工作报告后,提交认定委员会会议再次审定。


(三)发布公告。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认定委员会会议的终审意见,形成《银川市首台(套)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工信局网站以及银川日报等市级重要媒体进行公告。


(四)颁发证书。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目录》和销售合同,为企业颁发《首台(套)产品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


(五)扶持决定。市政府发布扶持决定,以此作为资金兑现依据。


第七条(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发布的扶持决定,拨付资金。


第八条(资金监督)


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单位和专家进行信用记录。申请单位如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产品认定,认定结果无效,追回扶持资金,两年内取消申请资格。参与认定工作的专家如泄漏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非法占有申请单位的技术成果、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出现重大错误且造成严重影响,将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追回评审费;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附件:1.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委员会名单


2.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申请报告书


3.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扶持资金申报表




附件1


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认定委员会名单



组 长:杨有贤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 杰 市工信局局长


成 员:马雪飞 市财政局局长


马丽岩 市科技局局长


缑转会 市人社局局长


左 弘 市质监局局长


袁文军 市工商局局长


李景阳 市金融办主任


徐克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王 喆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


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马 杰 市工信局局长


副主任:徐克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办公室日常事宜由银川市工信局产业和信息化处负责。


附件2


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请报告书


 


产品名称:


申报类型:


企业名称: (盖 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E--Mail:





申报日期: 年 月




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

企业性质

□国有 □集体 □民营 □外资(其中中方比例 %)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申报类型

□国内首台(套) □区内首台(套)

职工数

技术人员数

产品技术开发及

产业化投入总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技术中心建设水平(请打勾)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是否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请打勾)

□ 已建立省外研发机构

□ 已建立海外研发机构

□ 未建立省外或海外研发机构

上年度经营 情况

资产总额

负债

销售收入

出口总额

税金

利润

技术开发费/销售收入(R&D)

本年度经营情况(预计)

资产总额

负债

销售收入

出口总额

税金

利润

技术开发费/销售收入(R&D)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

国际市场(%)

国内市场(%)

区内市场(%)

申报产品名称

及型号、规格

产品鉴定情况

所属领域

首台投放市场时间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描述及申请首台(套)的主要理由:

申报产品主要性能及重要指标、产量及销量、技术创新、专利和获奖情况:

申报产品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

申报产品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水平

1、开发背景、人才和技术支撑

2、开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

3、重点关键技术及该技术的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

4、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建设情况

5、产品原理、结构、性能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情况,包括节能、节材和环保指标的对比情况。

产品发展前景

1、市场定位

2、供需预测

3、市场份额

4、产品质量和档次

5、竞争优势

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产品的技术经济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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