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8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3:27:19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9日


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更好地以创业带动就业,引领我市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银川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其他资源,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措施,着力提升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激发青年大学生的创新活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提供支持。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完善支持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三年内,力争扶持1000名青年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开展创业能力培训1万人/次;提升孵化功能,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基地)3个(含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6个;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贷款扶持范围,对在银创业的青年大学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只要符合条件应贷尽贷。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进一步放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范围。继续完善和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鼓励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银政发〔2013〕120号)和《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银党办发〔2012〕126号)政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放宽,降低政策门槛,扩大扶持范围,将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青年大学生由毕业三年内放宽至毕业五年内,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规定,将在银依法注册自主创业的(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青年大学生,可享受的个人贴息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万元,期限2年;对青年大学生为法人代表的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经审核认定后,可根据合伙经营的青年大学生人数按人均10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先行发放创业启动金。在银自主创业、拥有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启动金。由申请人向市级创业部门提交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书面申请、创业项目书(商业计划书)及担保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推荐申请人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由经办银行先行发放创业启动金2万元,申请人应在两个月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经营场所租赁、装修及前期相关准备并正式开业(逾期将收回借款,并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由市级创业部门审查合格后,发放其余创业贷款余额,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进一步丰富贷款的反担保形式。允许采用三户联保、互担互保等适合青年大学生创业群体的担保方式。试行政策性贴息贷款和商业贷款“捆绑模式”扶持创业,实现创业的接力扶持和跟踪服务。


(三)重点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对自2014年起在网上交易平台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稳定经营一年、成交金额5万元以上的,经市级创业主管部门认定,给予一次性4000元创业补贴。将在我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始创业6个月以上,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的青年大学生创业者纳入我市小额担保贷款范畴,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并优先推荐入驻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基地)。鼓励和支持青年大学生依托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四)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搭建服务平台。在符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内,对于创建网络应用平台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企业,或是通过提供场地、项目为我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并吸纳就业的企业,根据其发展规模、投入资金、服务项目及带动就业率等指标,经市级创业主管和相关部门认定,纳入我市园区(基地)孵化补贴政策范畴。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深化青年大学生创业培训,推进电子商务等创业培训项目。将创业培训课程引入大学课堂,创业实践活动引入大学校园;加大与淘宝大学等知名电商培训机构的交流与项目合作,引进成熟、规范、务实的电子商务实操培训项目,有效提升创业培训层次和培训技能,着力培育科技型、创新型、成长性好的创业项目;建立完善培训和绩效考评体系,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在银各大高校合作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提高我市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的成功率。


(二)搭建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提升创业的孵化功能。提升和完善原有创业孵化园区(基地)的孵化功能,提高孵化成功率;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各自产业发展和青年大学生创业特点,建立一批具有孵化功能,场地设施完善的小微创业孵化园(基地),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优势资源或对闲置的社会资产进行改建,创建青年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对入驻创业孵化园(基地)的青年大学生创业者,在园区内允许工商登记“一址多照”、享受政策性贴息创业贷款,实现创业“拎包入驻”。


(三)健全和完善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配套服务措施。健全和完善我市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涵盖全市范围内的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络;发挥银川全民创业网的窗口作用,及时更新创业政策、推介创业项目、收集并反馈创业资讯等,确保为青年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咨询服务;加大对青年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整合社会公共资源为青年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服务;开展“百名导师帮扶百名青年”等创业活动,聘请企业家和各行各业资深人士加入创业导师团队,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论证、开业指导、技术支持、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等导师辅导;建立健全针对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后续跟踪服务平台和服务机制。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搭建青年大学生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和国家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就业引领计划,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推进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制订青年大学生创业“扬帆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可操作性要强,要健全完善的考核、监督和协调等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能,制定落实措施,确保信息交流畅通,市、各县(市)区财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在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减免、补贴兑现、贷款程序简化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典型培养。要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青年大学生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自主创业的信心和能力;要通过“大学生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和选树在银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7834.html

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