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6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13〕88 号)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巩固、提升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建立市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文广局(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担任助理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分管领导兼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三项使用正版软件基本管理制度:1.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含软件和使用明细);2.软件使用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制度;3.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二、细化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
全市各级政府对本辖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以下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同时,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检查及宣传、培训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软件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督促软件生产商和供应商提高软件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会同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部门做好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管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软件采购资金保障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软件集中采购工作,研究制定规范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的配置标准等;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机关采购软件资金管理使用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将相关审计结果纳入审计报告;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工商联负责协调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使用正版软件中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工作;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政府工作做好软件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知识产权部门参与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三、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采购审核
各级政府机关所需软件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软件集中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等采购形式,定期公布软件价格、供应商目录等,对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要严格把关,保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购置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机关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加强资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正版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防止软件资产流失或非正常贬值和重复购置。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等三类通用软件。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审计,推进正版软件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软件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打造信用政府的客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支持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确保信息安全的高度,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加大软件正版化使用的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在全市形成全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清理抵制盗版软件、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同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软件版权、软件技术、资产管理以及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软件正版化使用意识,提高使用、操作水平。
六、加大考评力度,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评。对未按要求完成软件采购、安装验收、资产管理、年度报告、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当年使用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等情况书面报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汇总核实,报经市政府审核后,报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附件:银川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 年5 月15日
附件:
银川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助理召集人:市文广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成 员: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分管副局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分管副主任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审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
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市工商联分管副主席
市政府法制办分管副主任
市政府机关事务局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知识产权局分管副局长
兴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金凤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西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永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贺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灵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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