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5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3:31:11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参照区直机关作息时间,经研究,决定对市级和市辖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市、市辖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二、作息时间安排


(一)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2014年5月4日起,上午上班时间为9:00至12:00不变,下午上下班时间调整为14:00至18:00。


(二)市辖区范围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由市卫生局、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行业特点决定作息时间。


三、有关要求


各辖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各级应急、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要集中利用好上班时间,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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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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