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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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6号)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具体要求
(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以文字为主,也可配合相关图表。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要做到规范格式、内容全面、数据翔实。
(二)确保在2014年2月26日前,通过银川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系统(本部门窗口)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为做好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草工作,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政府办公厅文电信息处。联系人:刘庆薇,联系电话:6888250,电子邮箱:ycxwxxc@163.com。
(四)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于3月25日-3月30日集中对所辖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工作进行检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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