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5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政府决定在“五一”节前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47号)精神,督促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 “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督查内容及范围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9号)精神,督查企业“五个到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落实到位、安全投入落实到位、教育培训落实到位、基础管理落实到位、应急救援落实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五项公示”(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运行天数、安全生产禁令、入厂安全须知、领导带班)和《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健康十条规定》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煤矿、输油气地下管网、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面管理、农机安全、旅游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时间
2014年4月29日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随机抽查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五、督查分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代荣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振如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存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屈彦学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晓东 市建设局副局长
保少明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李剑萍 市气象局副局长
余永州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永泰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马小龙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肖 挺 市公安局交警分局秩序科科长
贾维虎 市安监局矿山安全科科员
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守银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学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加鹏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鸣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金梁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平 市交警分局副局长
武秀宏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李 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守成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许宁生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张克凡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马 钊 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科科员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杨有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 军 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
任旭升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牛海龙 市工信局副局长
吴立伟 市园林局副局长
杨全林 市水务局副局长
纪伏荣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永明 市城管局调研员
尤 峰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魏 鹏 滨河新区经贸发展招商局局长助理
张颖维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张 磊 市质监局特设科科长
马 超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员
六、督查组分工
第一督查组:
4月29日上午:金凤区 开发区 下午: 西夏区
第二督查组:
4月29日上午:兴庆区 下午:贺兰县
第三督查组
4月29日上午:永宁县 下午:灵武市 滨河新区
七、几点要求
(一)各督查组成员于29日上午9时整在行政中心楼前统一集合乘车。
(二)各督查组具体事务由联络员负责安排。
第一督查组联络员:贾维虎(联系电话:6888627,13037968386)由质监局派出督查车辆。
第二督查组联络员:马钊(联系电话:6888687,15109625399)由消防支队派出督查车辆。
第三督查组联络员:马超(联系电话:6888689,15378966892)由安监局派出督查车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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