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2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银川市黄河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3:33:2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银川市黄河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


银川滨河新区作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区,要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滨河新区建设,现将2014年我市黄河水取用水指标分配(具体指标见附件)。请各县(市)区政府及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严格按此指标取水、用水,不得超用。




附件:银川市2014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银川市2014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县区

2014年取水总量

(亿m3

2014年用水总量

(亿m3

银川市

17.11

14.48

兴庆区

1.80

1.60

金凤区

0.80

0.70

西夏区

0.80

0.75

贺兰县

5.00

4.20

永宁县

4.60

4.00

灵武市

3.26

2.71

滨河新区

0.85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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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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