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4〕2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银川市黄河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3:33:2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银川市黄河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
银川滨河新区作为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区,要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滨河新区建设,现将2014年我市黄河水取用水指标分配(具体指标见附件)。请各县(市)区政府及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严格按此指标取水、用水,不得超用。
附件:银川市2014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2日
附件:
银川市2014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县区 | 2014年取水总量 (亿m3) | 2014年用水总量 (亿m3) |
银川市 | 17.11 | 14.48 |
兴庆区 | 1.80 | 1.60 |
金凤区 | 0.80 | 0.70 |
西夏区 | 0.80 | 0.75 |
贺兰县 | 5.00 | 4.20 |
永宁县 | 4.60 | 4.00 |
灵武市 | 3.26 | 2.71 |
滨河新区 | 0.85 | 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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