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3〕18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蔬菜和肉类价格调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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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蔬菜和肉类价格调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3〕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蔬菜和肉类价格调控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0日


关于加强蔬菜和肉类价格调控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蔬菜和肉类市场价格调控,确保实现全年价格调控目标,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本地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确保全市“惠农”蔬菜基地建设,稳定全市蔬菜播种面积60万亩,巩固提升老旧蔬菜基地,在贺兰、永宁、灵武建设5个千亩以上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保障茄子、辣椒、西红柿、白菜、芹菜等十类主要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建立蔬菜直销与补助资金相挂钩的监督运行制度,启动蔬菜生产保险试点工作,保证及时向全市提供优质蔬菜。抓好牛羊等畜禽产品生产,扶持牛羊规模化养殖。新建、改建规模养殖园区50个,加快推进散养户“出户入园”;改建30个标准化肉羊养殖园区,10个瘦肉型猪标准化养殖园区。力争实现全市新发展奶牛8万头,新发展肉牛7万只,肉羊110万只,标准化、规模化经营率达到75%的目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对蔬菜和牛羊猪肉价格的调控。对芹菜、大白菜、油菜、青萝卜、茄子、西红柿、土豆、韭菜、胡萝卜、菜花、青椒、豆角、冬瓜、黄瓜、蒜苔、茭瓜、圆白菜、平菇、西兰花、红薯、洋葱、莲藕、绿豆芽、生姜、菠菜、大蒜、大葱、生笋价格实行差率控制,稳定各类蔬菜价格。各平价商店、蔬菜直销店要与生产基地进行有效对接,签订产销合同,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稳定零售价格。认真落实《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3年蔬菜价格调控工作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3〕140号)文件,要在确保价格的基础上增加蔬菜和肉类的投放,从2013年9月份起至2014年4月(每月1号至15号),政府价格惠民销售点平均每天投放60吨蔬菜,120天累计投放7200吨蔬菜。2014年春节之后,根据价格形势再确定2-4月份投放量。10种价格调控蔬菜分别为黄瓜、羊角椒、蒜苔、韭菜、香芹、豆角、西红柿、西兰花、娃娃菜、大葱。同时,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实行限价限量销售牛羊猪肉,平抑市场价格。(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公益性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对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天天鲜社区蔬菜直销店、政府投资建设的10个标准化菜市场、以及信义、同心路、西塔等银川市主要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社区蔬菜直销店的粮、油、肉、禽、蛋、菜零售价格执行平价商店的零售价格,充分发挥政府民心工程在市场食品价格异常波动时的调控作用,各农贸市场要实行明码标价。(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完善重要商品的储备与投放。建立和完善《全市储备蔬菜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储备肉管理办法》制度,落实蔬菜、牛羊肉、食用油常规和应急储备机制。保证蔬菜储备和供应,储备土豆、大白菜、青萝卜(白萝卜)、葱头、莲花菜、胡萝卜等6个耐储存品种,要按照200万人10天的消费量(每人每天0.5公斤菜),6类蔬菜共需储备1万吨。其中土豆2000吨、大白菜2000吨、青萝卜(白萝卜)2000吨、葱头1000吨、莲花菜1000吨、胡萝卜2000吨;保证肉类储备和供应,保证市辖三区居民日均肉品消费量130吨(猪肉45吨、羊肉45吨、牛肉40吨),按照3天消费量计算,共需储备应急冷冻肉400吨。其中,冷冻牛肉150吨,冷冻羊肉150吨,冷冻猪肉100吨。同时,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及重大节日期间价格异常波动,还要组织北环批发市场大户扩大“客菜”调运量,增加蔬菜供应,适当减免蔬菜运输车辆进场费、市场管理费和给予客菜运输车辆运输补贴的费用,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贴,更好的从源头上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要确保年度控价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努力完成自治区下达给银川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不超过3.3%的控价任务,确保银川市年初确定的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不超过4%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建立控价目标联系会议制度,每月向市政府报告控价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控价目标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银川市调查队、市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与价格宣传。物价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深入分析价格变动原因,对价格走势及早做出预判。统计调查部门在每次采价时间结束时要向市政府汇报价格变动情况,提出控价重点品种。要定期在媒体大力宣传政府采取的价格调控措施,对各种涨价传言要及时作出回应,对各种乱涨价行为的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稳定社会消费预期。宣传部门要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每日公布北环批发市场蔬菜批发价格,引导零售市场蔬菜价格合理形成。(市委宣传部、物价局、国家统计局银川市调查队、银川晚报社、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重点加强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农贸市场、社区蔬菜直销店、停车场和物业收费等价格行为的监管。物价、商务、工商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按月督查各市县市场价格监管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督查情况。(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强化控价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物价、商务、财政、粮食、统计调查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组成的控价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价格形势分析会,研究当前物价形势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进行重点调控。(市物价局牵头,商务局、财政局、粮食局、国家统计局银川市调查队、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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