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发〔2018〕1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第九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00:14:24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第九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决定
银政发〔201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全市各级组织扎实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服务能力,涌现出一批较高水平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银川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银政发〔2016〕174号)规定,按照申报孵化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经严格的程序认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灵武市三园草制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大学生创业园(7M+创客空间)为2017年度“银川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希望荣获“银川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在推进创业就业、服务小微企业、引进培育创业创新人才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全市创业就业作出更大贡献。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