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发〔2015〕27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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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发〔2015〕27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银川市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3日




银川市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工作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银川市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城市社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激励、约束和政府保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制,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银川市选择市辖三区19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推进顺利且为全面推行试点工作积累了经验。现经市政府研究后决定向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推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保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保证功能发挥,提高运行效率,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而改善居民健康状况。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范。建立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操作规范、项目执行标准和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让全市居民均能享受到平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科学合理。银川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审考核校验、绩效考核及第三方居民满意度评估方案均符合卫生经济学和卫生统计学标准,充分征求卫生管理学专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居民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管理运行机制。


(三)权责一致。明晰政府、服务机构、居民三方在经费核拨、提供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开展。


(四)强化监管。建立社区居民参与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政府与服务供需双方间以及社会各方的有效监督机制,保证居民切实受益。


(五)激励发展。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落实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等保障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推动基层卫生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建立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的长效机制,总结政府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方法、路径、标准及模式。


(二)规范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机构建设、准入退出、项目规范和绩效考核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建立政府和公立医院托管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政府和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低于总数的80%。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上适当放宽评聘条件。到2020年,达到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有经过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中医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


四、保障范围


市辖三区所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两县一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五、保障机制及标准


银川市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经费财政保障投入机制,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付出的人力成本和机构运行成本。


机构工作人员认定标准:根据自治区编办、原卫生厅、财政厅和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宁编办发[2007]212号)文件精神,按照每万人口8-10名配备工作人员。2016年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至少8名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至少40名人员配备,共配备工作人员981名,逐步过渡到按实际服务人口配备工作人员和预算人力成本经费。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5名专职全科医师、2名健康管理师,3名专职中医医师和3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2名专职全科医师,1名健康管理师,1名专职中医医师和1名公卫医师。


财政保障内容及标准:人力成本经费主要用于稳定基层队伍,确保基层卫生可持续发展,人力成本经费保障标准按照上一年度银川市市属医疗机构的平均工资上浮15%为标准进行预算安排(不含基本公共卫生补偿经费)。年初预算,60%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基础性待遇,按月发放,40%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经费,可用于绩效奖励性工资,年终考核后发放。


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日常运转所需费用,包括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网络服务等经费支出,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测算,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3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5万元进行预算安排,一次性下拨。


经费标准随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物价上涨标准进行调整执行。


六、建立工作人员进入及退出机制


每年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面向社会招聘市辖三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合格后与相应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评价,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卫生技术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的执业资格和资质条件。


七、工作内容


(一)服务内容。


基本医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 要求,为辖区居民(含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及中医适宜技术等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适宜医疗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5年宁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辖区居民(含流动人口)免费提供12大类5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和中医药回医药服务。


(二)创新运行模式,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建立“一体化”管理、医疗技术联合体和对口支援机制,形成转诊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从今以后,凡是政府新建、购买、租赁场地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以前公立医院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由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建立“医院-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模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任由医院副院长兼任,专科医师、医技实行上下轮岗交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举办医院工作人员执行同级别同待遇,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械人员和绩效“六统一”管理。之前,非公立医院和个人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与医疗机构建立纵向医疗技术联合体或对口支援机制,形成联合体内上级医院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带教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到上级进修、培训,实行计划、业务、实施、信息、检查、考核的“六统一”管理。


(三)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和措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银川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银川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手册》,按照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考核等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是实行合同备案制管理。社区卫生管理机构与城市公立医院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政府委托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合同》后建立服务协议关系,明确服务范围和内容、验收标准和方式、资金支付、违约责任等。服务合同一般每三年签订一次,根据协议内容每年组织绩效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所有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稳定社区卫生人员队伍。


三是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依据《银川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向社区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情况进行考核。加大第三方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


对未完成约定任务的机构,尤其公共卫生工作弄虚作假,若为社会力量举办的,终止其服务合同并责令其退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直管或医院举办的,更换负责人。对违反财经纪律等违规、违法行为者,一经查实,市社区卫生管理中心随时终止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是加强慢性病管理。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管理下沉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放开二、三级医院用药目录并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适当拉开二、三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让慢性病患者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得到健康指导,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八、实施步骤


(一)政策制定阶段(201511月)。


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贯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和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结评估阶段(201512月)。


召开银川市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工作会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行此项工作。


(三)贯彻落实阶段(2016年1月)。


全面落实财政保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建立追踪评测机制,不断总结优化方案。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成立政府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和考评专家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的操作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考评专家组由医疗卫生和第三方评估组组成,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考核、技术指导和第三方测评。


市辖三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政府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和绩效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


财政部门负责将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联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和评估,指导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和优化,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


(二)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完善财政保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制度,对服务的全过程,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服务供需方、经费支付方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监督、财政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监督体系。


(三)加强财务监管。必须遵循专款专用、专帐核算的原则。财政、卫生部门要成立内审机构,严格按照现行财经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对资金的监管要坚持事后监督与事前防范并重,做到程序规范透明、资金安全高效。


(四)加强服务监管。依照服务合同,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及成本进行监管,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及社区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定期公示。


(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银川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处罚。


(六)开展科学的调查研究。对政府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及方式进行跟踪评测,适时调整优化方案,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不断优化。



附件:银川市政府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银川市政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保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守银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范学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田永华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纳影丽 市编办主任


雍 辉 市财政局局长


缑转会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雷 静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高卫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向华 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戴玉荣 市人社局副局长


钟瑞轩 市编办副主任


赵 玲 市审计局调研员


吴小平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常洪斌 金凤区政府副区长


陈蕴丹 西夏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由雷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政府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制定政府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政府财政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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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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