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发〔2014〕5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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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银政发〔2014〕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3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各部门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按照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核评估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永宁县、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灵武市、兴庆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各奖励12万元;授予灵武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创新奖”,授予金凤区“婴幼儿科学教养示范工作创新奖”,各奖励1万元。
二、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且分值达95分以上的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给予“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奖”,各奖励0.5万元;对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且分值达90分以上的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给予通报表扬。
以上奖励资金主要用作以奖代补,补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20%可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及个人。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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