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发〔2012〕37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工业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工业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银政发〔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工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突出科技创新,推进“两化融合”,加强节能降耗,推动工业经济全面提速增效,全市工业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为国民经济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1年工业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
一、节能降耗先进单位
一等奖:贺兰县、西夏区、金凤区,分别奖励10万元;
二等奖: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分别奖励8万元;
三等奖: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永宁县、兴庆区,分别奖励5万元。
二、工业经济目标增长先进单位
一等奖:灵武市、兴庆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分别奖励10万元;
二等奖:永宁县、贺兰县,分别奖励8万元;
三等奖: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金凤区,分别奖励5万元。
三、工业投入及产业培育先进单位
一等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西夏区,分别奖励10万元;
二等奖: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分别奖励8万元;
三等奖:金凤区、兴庆区,分别奖励5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在新的一年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锐意进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部门和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勇克时艰,奋发有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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