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发〔2012〕3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银政发〔201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切实把节能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予以分解下达(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将节能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工业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加大节能监督与考核力度,充实加强节能工作力量,完善措施,加强落实,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市政府将对各相关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年度节能目标工作的主要依据。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宁政领导批件〔2011〕1037号)要求,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灵武市政府、银川市节能办全力做好节能工作,积极加强对本管辖区域内的企业节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并定期开展单位产品能耗专项监察,有效控制能耗过快增长,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附件1.各县(市)区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
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各县(市)区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
地区 |
2012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
永宁县 |
-3.60 |
贺兰县 |
-3.60 |
灵武市 |
-3.08 |
兴庆区 |
-3.20 |
金凤区 |
-3.50 |
西夏区 |
-3.08 |
附件2: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2年节能目标任务
地区 |
2012年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4.0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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