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党厅字〔2018〕15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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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银党厅字〔2018〕1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清单》已经市委和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


2018年银川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清单



一、规划引领方面


1.编制完成《银川市乡村振兴规划纲要(2018-2020)》和每个行政村的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生态保护以及村级阵地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规划。


主责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区


二、产业发展方面


2.推动四环高速以内农村传统种植业和养殖业退出,淘汰农村庭院、温棚、果园等存在的废旧物资回收、散煤销售等产业。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规划局、城管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


3.促进农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乡村旅游游客接待量增长15%。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体育旅游局、规划局,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文广局、葡萄酒产业局


4.推进生态灌区建设,巩固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年内新增高效节水农业5万亩。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


5.规划建设中国葡萄酒产业技术研究院。


主责单位:市科技局、葡萄酒产业局


6.举办2018“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大赛。


主责单位:葡萄酒产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旅游局、金融工作局,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


7.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


三、脱贫富民方面


8.制定2018-2020年三年滚动脱贫计划。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和16个贫困村853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任务。


主责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9.整合农牧、扶贫、水务、林业等涉农资金,建立健全一村一企帮扶机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主责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农牧局,各县(市)区


10.深化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


主责单位:市扶贫办、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


四、绿色发展方面


11.四环路以内所有农田停止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全市其他地区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年内降低20%。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各县(市)区


12.大力推进全域增绿,新增植树造林7.74万亩。续建新建小微公园10个。


主责单位:市林业局


13.深入落实河长制,开展“保护母亲河”“保护艾依河”行动,实施“清河专项行动”。新增水域面积5000亩。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


五、深化改革方面


1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确权、赋能、活化的思路,分类有序稳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市)区


15.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各县(市)区


16.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主责单位:市国土局、农牧局,各县(市)区


17.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扩大产权抵押担保融资工作。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产权交易中心,各县(市)区


六、美丽乡村建设方面


18.加大小城镇、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力度,培育10个特色小镇,创建3个国家级特色小镇。


主责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体育旅游局、文广局,各县(市)区


19.实施“百村景观景点化”美丽村落建设计划,年内打造6个左右“景观景点化”美丽村落。


主责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区


20.以现有农村饮水工程为基础完善农村供水系统,基本实现农村饮水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


21.优化乡村路网,建设“四好”农村公路。


主责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市)区


22.深入推进以“两处理两改造”(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改厨)、“五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六通”(通水、通电、通气、通暖、通网、通公交)为目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程。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主责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水务局、卫计委、农牧局、林业局、工信局、交通局,各县(市)区


23.整合新建3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


七、乡风文明建设方面


24.深化乡村公民道德建设。制定村规民约,破除陋习,提倡移风易俗。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文广局、民政局,各县(市)区


25.广泛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妇联、科协、团市委,各县(市)区


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26.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60%。


主责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27.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主责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市)区


28.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29.发展农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扶贫办、妇联、残联、人社局,各县(市)区


九、乡村治理方面


30.在全市推开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30%村完成农村社区建设。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综治办)、司法局,各县(市)区


31.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确保每个村都建有农村党群服务站。


主责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32.建设平安乡村。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综治维稳机制。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一村一室一警”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各县(市)区


33.依法加强农村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


主责单位:市委统战部、民委、伊协,各县(市)区


十、基层党组织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34.加强“两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将村党组织书记高质量轮训一遍。逐步为每个村配备一名第一书记。


主责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35.实施优秀人才回乡创业计划,吸引本地外出创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服务局、民政局,各县(市)区


36.实施农村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计划。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人社局


37.实施农业农村高端人才引进计划,鼓励县(市)区和农业龙头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建设“银川农村新型智库”,打造农业人才高地。


主责单位:市农牧局、人才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人社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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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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