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党办〔2018〕70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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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党办〔2018〕70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已经市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4日



银川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意见



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破除审批服务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加快推动银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和“两个率先”工作目标,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抓手,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坚持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与全国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落实国务院“五个为”、“六个一”的要求,全面梳理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依法配置、调整政府职能与部门事权,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法治推动改革落实,降低改革的风险和成本,以改革促进法治,让法治建设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坚持以“互联网+”为依托。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实现便捷化、高效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坚持“放管服”三位一体。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到位,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


(三)工作目标


以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好办一件事”为标准,以打造全国前列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推进国务院“五个为”、“六个一”取得实效,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全面实施,使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82%“不见面”办理、30%“即来即办”;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80%,市本级“应进必进”;市、县级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级至少35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全面实施,政府便民化服务水平大幅提高。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市、县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50%的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级至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完成银川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联合办、集中办”。


1.梳理市本级需办理事项。推出第一批“马上办”事项428项、“网上办”事项1053项(其中全程网办287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90项(共41大类)、“集中办”事项820项;市、县两级进一步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联合办、集中办”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2.“马上办”。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大力推广网上预约、材料预审、视频勘验等便民利企措施,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2018年底前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全市30%的事项“即来即办”;2019年底前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全市50%以上的事项“即来即办”。


3.“网上办”。全面应用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旗舰店),2018年9月底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上线应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底前市级80%以上、县级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且网上办理率不低于10%,力争达到15%;2019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市、县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且网上办理率逐年增加。


4.“就近办”。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站建设,健全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功能,铺设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点),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办事不出社区(村)。


5.“一次办”。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一表通”和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全面推行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的办事模式,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充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实现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群众满意”。定期公布高频事项“一次办”清单,2018年底前市、县级至少35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市、县级至少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6.“联合办”。对需要多部门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健全联办机制,开设综合窗口,推行全程帮办、代办,按照马上响应、联合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一窗受理、同步发起、一次办结、统一反馈”。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项目立项、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全面推行“联合办”服务。


7.“集中办”。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目前未进驻市民大厅办理的480项事项,计划进驻的事项381项,2018年底前,实现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2018年底前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80%,市本级“应进必进”;市、县级5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市、县级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


(二)大力推行“下放一批、优化一批、整合一批、打通一批”。


8.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大调研、“开门问政”,仔细查找政务服务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广开渠道吸纳群众意见建议,为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9.“下放一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一批,基层能办好的、办起来群众更方便的事项一律交给基层办。推动预约、受理等办事环节向基层延伸,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公积金贷款、归集、提取等一批事项,群众家门口就能办成。


10.“优化一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一批,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交易、税费征收等事项流程、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减少办理环节,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11.“整合一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一批,定位市场准营、项目投资、不动产交易登记等重点领域,整合一批办理流程相近、提交材料重复的事项,集中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同时踏勘、一次办结”。


12.“打通一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打通一批,“应通尽通”,全力打通关联政务服务事项部门、行业办事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推行信息共享互认,打破事项前后置制约,减少要件材料重复提交。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房产信息查询等一批关联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同步办理、一次反馈”。


(三)推动政务服务环境优化。


13.深化“1230”专项改革。定位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项目审批等营商环境关键点,整合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确保实现“1230”目标。


(1)优化、复制“企业开办1日办结”模式,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新注册企业1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执照、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事项。


(2)集中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的住建、国土、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职能,打通部门间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共享,开设联办窗口,实施联合办理,确保2个工作日内办结房屋交易、契税缴纳和抵押登记等一般类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推动市辖三区设立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分流办事群众,方便就近办理。


(3)市民大厅集中国土、规划、住建、安监、交通等项目报批涉及部门,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旗舰店),采取“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多验合一”的方式,推进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评估评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一厅受理、并联办理、联合审验”,确保30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到施工许可的项目审批全过程。


14.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引进第三方,客观、全面评价银川营商环境现状,主动找差距、补短板,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8年底前,对三区两县一市进行全面评价。


15.对直接面向群众、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关联的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事项,大幅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开拓多元办理渠道。2018年底前水、电、气报装、验收进驻市民大厅办理,办理实时限压缩一半;2019年底前全面实现水、电、气网上能开户,手机能缴费。


16.以“两园三区”为核心,强化企业帮扶。主动靠前服务,定制扶持政策,前移审批受理窗口,为全市企业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保姆式”服务,实现企业项目报批不出园区。


17.依法公开政府部门(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违规处罚措施及标准、服务承诺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8.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各级政务大厅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加强大厅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


19.强化第三方合作,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2019年4月前,完成银川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2019年底前,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四级全覆盖。


(五)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20.进一步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申办材料,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21.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22.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和“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深入推进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六)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


23.加快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旗舰店)建设,建成市级统筹、上下联动、四级覆盖的政务服务网络,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度开发网上市民大厅、移动审批等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整合电子政务服务、社会便民服务资源,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多渠道便捷办理。


24.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功能,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形成“办证不出证、数据来验证”的证照电子化政务工作模式。


25.建设完善“网上市民大厅”,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市民大厅”,实现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功能,搭建“网上大型政务超市”,让群众和企业能够“随心所欲”网上办事。


26.依托“智慧银川”和“大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挖掘数据背后价值,整合分析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群众行为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库等资源,深入分析各级政府部门的办件数据,了解事项办件量数据、区域、领域和时间等特点,根据公众需求及行为,定期发布部门或行业大数据分析白皮书,为政府决策和服务公众提供参考。


(七)创新便民利企政务服务方式。


27.加强人性化服务,在各级政务大厅广泛开设绿色通道、专设窗口,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政务服务环境。


28.扩大同城通办范围,公布同城通办事项目录清单,推广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异地代办、跨层联办、专人导办、免费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


29.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不断扩充市民(民生)服务中心和为民代办点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专人上门、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30.发挥“12345一号通”平台热线功能,强化对平台热线整合功能的宣传,让公众熟悉了解平台功能定位、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引导公众参与,促进政民互动,实现政务服务咨询前移,扩大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影响力。


(八)大力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31.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2018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本行业、本领域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与机构底数,对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有效指导与监督,严厉打击各种不法中介行为。


32.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


33.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银川旗舰店),进一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组织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标、网上评价,切实解决中介服务垄断、效率低、收费高等问题,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九)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4.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政府管理向宽进严管转变。


35.完善“银川市审管互动平台”功能,以平台为支撑,加强市场主体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互用,实现审批服务与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36.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银川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各级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37.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38.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平台,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和其它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


(十)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


39.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中,发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不适应改革与实践的,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完善。


40.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及时成立、调整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要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抓好督查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时监督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各自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奖惩,对落实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进行行政问责;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宣传平台,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措施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将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引导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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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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