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党办综〔2018〕53号《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国资金融党工委组织调整设置和工作职能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国资金融党工委组织调整设置和工作职能的通知
银党办综〔2018〕53号
各县(市)区党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市委巡察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经十四届市委2018年第15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国资金融党工委组织调整设置和工作职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调整设置
原中共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调整更名为中共银川市国资金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金融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
市国资金融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分管国资、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书记3名(2名由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1名为专职副书记,兼任纪工委书记);委员若干名。组成人员由市委或市委组织部任命。
市国资金融党工委设在市国资委。成立中共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市国资金融党工委。
二、工作职能
(一)市国资金融党工委职责
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政策,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抓好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力量,凝聚服务市属国资、国企、金融发展的力量。
具体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属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按市属国有企业分级动态管理清单,负责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有关工作。讨论并决定市属国有企业国资监管的重大事项。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金融服务机构党工委职能统一并入市国资金融党工委。
(二)市国资委党委职责
负责所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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