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党发〔2017〕13号《中共银川市委员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02:14:31

中共银川市委员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党发〔2017〕13号





为加快建设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两宜两化”城市,持续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城市名片,市委、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大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动开放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两宜两化”城市建设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生导向,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建共享,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九大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常态化综合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城乡面貌大改变、生态环境大改善、群众环境素养大提升,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西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切实增强城市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以崭新面貌喜迎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全市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九大专项行动,实现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01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等4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6条主要排水沟水质和黄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艾依河等重点湖泊湿地保持Ⅳ类以上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全市新增造林面积4.6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绿地率达到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7%;城市卫生环境干净整洁,建成6个美丽小城镇和28个美丽村庄;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城乡居民环境素养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1.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沿街环境整洁有序,坚决杜绝商户出店经营。持续开展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专项治理,对影响市容市貌和危害群众人身安全的全部拆除。全面修复市区破损路面、路灯等市政设施,集中整治道路标线、指示牌等交通辅助设施缺失、模糊不清、指向错误等问题。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交通疏导,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责任领导:徐庆、李永宁、袁科、缑转会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住建局、公安交警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2.“马路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治理。通过迁移、合并、拆除等措施,清理整治市区内的35个“马路市场”(早市、夜市、自主市场、综合市场),并建立健全考评奖惩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徐庆、袁科、缑转会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深化“厕所革命”。市区新建公厕50座,升级改造100座;旅游景点新建20座,升级改造50座;免费开放50座单位内部厕所。加强宾馆、旅游景区、客运车站、公园广场等所属厕所的保洁监管,提升厕所整体卫生水平。


责任领导:徐庆、钱秀梅、张自华、缑转会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体育旅游局、规划局、商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运用“互联网+”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推行居民小区、学校、机关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尾菜、生鲜垃圾,以及建筑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责任领导:徐庆、王玮、袁科、缑转会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大数据局、教育局、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5.消杀病媒生物。3月起,对市区主要街道、公共绿地、湖泊湿地、居民区等易孳生繁殖和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大面积灭蝇灭蚊工作。7至9月对阅海湾商务区、花博园外围等重点区域进行蚊虫消杀,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发病率。


责任领导:徐庆、王玮、袁科、缑转会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6.提升环卫深度保洁标准和水平。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全覆盖。扩大市区机械化清扫范围,规范夜间洗路和洒水降尘作业。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园周边,以及入城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违规建筑、垃圾脏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严肃查处和整改阳光房、住改商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徐庆、王玮、袁科、缑转会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年底前,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第七、第九污水处理厂。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管网建设,建成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5%。


责任领导:徐庆、袁科、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


2.强力管控农村面源污染。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秸秆还田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健全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推广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县(市)区建设1-2个生态示范养殖小区。


责任领导:周云峰、李鸿儒、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3.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开展以清理“五堆、六边”即(煤堆、粪堆、柴堆、土堆、垃圾堆,渠边、路边、村边、墙边、场边、河边)和垃圾死角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落实保洁经费和保洁人员,明确作业标准,健全城乡保洁长效机制,加快解决乡镇和村组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责任领导:周云峰、李鸿儒、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4.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和美丽庄点42处,完成绿化美化提升720亩,重点在房前屋后、道旁河边、村里村外“见缝插绿”、“见空造景”,实现“村内有绿地,园内有花草,路渠有绿荫,四旁有树木”的村庄绿化格局。


责任领导:周云峰、李鸿儒、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住建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推进供热结构调整。力促华电灵武电厂热电项目4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东热西送”跨黄河工程,具备向永宁县、兴庆区东南部供热的能力;西夏热电二期集中供热项目10月底前建成投运。同步推进供热管网建设。


责任领导:徐庆、徐广国、袁科、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淘汰燃煤小锅炉。完成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供热、工业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限期完成拆除并网,未覆盖区域或无依托热源的2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限期完成“煤改气”或“煤改电”技术改造。年底前,淘汰城市建成区内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责任领导:徐庆、徐广国、袁科、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


3.严格管控治理建筑工地和裸露地面扬尘。从严从实落实好建筑工地管理6个100%措施,坚决杜绝扬尘。加强对闲置超过1个月未开发的裸露空地监督和管理,各土地权属单位或使用部门要对闲置空地采用临时绿化、硬化铺装、覆盖等防尘措施。尽快对市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裸露地面进行补栽补种。


责任领导:李鸿儒、周云峰、徐庆、袁科、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城管局、土储局、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


4.加强渣土车辆管理。年底前建成智能化管理系统,完成智能化渣土车辆更新。建立夜查长效机制,严厉查处不冲洗、不遮盖、洒漏等违规行为,违规2次以上的取消资质。


责任领导:徐庆、李永宁、袁科、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交警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矿采区环境整治。矿采区破碎、筛选、装卸等工序全部实行密闭作业,并加装除尘设施,做好堆存物料扬尘防控。切实做好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


责任领导:徐庆、白尚成、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环保局、银西防护林管理处、各县(市)区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


6.严禁焚烧秸秆、芦苇、垃圾等废弃物。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责任。出现一个火点对所在辖区政府处罚1-5万元,并纳入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出台补贴政策,大力推进秸秆收集综合利用,加快启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资源化等技术应用。


责任领导:李鸿儒、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财政局、环保局、城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高污染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国五排放标准。严禁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和尾气超标车辆进入市区。年底前“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清零”。


责任领导:李永宁、韩江龙、王克善、陈艳菊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环保局、交通局、农牧局


8.强化油品质监和油气回收。加强全市油品品质管理,供应国五油品汽柴油。6月底前完成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并建立长效检测、检查制度。


责任领导:韩江龙、张自华、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行政审批局、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9.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建设城市电动车配置租赁平台。新购置、更换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跟进配套建设充电桩、停车场等基础设施。4月底引入摩拜单车、OfO共享单车方便市民绿色出行。


责任领导:韩江龙、周云峰、达英、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公安交警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开展绿化美化城乡专项行动。


1.扎实开展植树造林。大力实施平原绿网提升工程,高标准建设贺兰山东麓生态防护林、黄河主河道护岸林、灌区农田渠畔防护林和主干道路两侧风景林带。实施黄河东岸灵武白芨滩沙化土地治理、国家沙漠公园景观改造提升、永宁县三沙源造林、金凤区银兴公路绿化等工程。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和美丽庄点42处,完成绿化美化提升720亩。全年新增造林面积4.6万亩,补植补造2.65万亩。


责任领导:李鸿儒、周云峰、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抓好重点园林绿化。完成第九届花博会项目建设工程、10个小微公园、滨河新区旅游大道绿化景观提升、水洞沟生态公园、贺兰山路兵沟以东延伸段两侧生态绿化、滨河大桥南侧生态绿化建设和城市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


责任领导:李鸿儒、周云峰、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规划局、体育旅游局


3.开展“绿化美化机关、企业、校园、社区”活动。充分调动中央、自治区驻宁各单位,以及在银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的积极性,在机关大院、小区内外、校园和厂房周边开展大规模植绿补绿、美化家园。


责任领导:左新军、李鸿儒、蒋光临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规划局、体育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


4.提升绿化美化标准。加强对城市公园、小微公园、小游园、城市广场和城市主干道路、街巷绿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强化对绿化工地的管理。


责任领导:李鸿儒、周云峰、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5.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和自治区关于对贺兰山、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提出的具体要求,列出责任清单,按计划、分步骤实施,确保治理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马凯、周云峰、李鸿儒、袁科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国土局、环保局、工信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市区内第二排水沟、银东干沟等6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年底前完成四二干沟、银新干沟人工湿地工程。取缔入沟非法排污口。


责任领导:徐庆、袁科、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彻底对市域内的水域进行清理。及时打捞艾依河、宝湖、阅海等水域内的垃圾、漂浮物,抓好河道清淤、扩整、岸线污染物的整治,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李鸿儒、周云峰、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推行“河长制”。实行“一地一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加快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体制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


责任领导:白尚成、李鸿儒、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清理关停自备井。对全市工业自备井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制定限量和关停措施,杜绝地下水无序开采,确保地下水永续利用。


责任领导:李鸿儒、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工业园区


5.强化饮用水安全监测保护。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程。完成对水源地内污染企业、规模养殖场的搬迁工作。


责任领导:李鸿儒、周云峰、徐庆、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住建局、卫计委、环保局、国土局、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中铁水务集团公司


(六)开展公共交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创建“公交都市”。新购置、更换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启动建设西夏广场等综合枢纽及公交首末站,实施银新铁路有轨电车、109国道东移(兴庆段)、文昌街南延伸等道路畅通工程,新建停车场10处。新开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4条。


责任领导:韩江龙、徐庆、李永宁、达英、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城市客运管理。建设网络约租车平台监控系统,查处违章运营车辆,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加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领导:韩江龙、李永宁、达英、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3.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建立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惩罚措施,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行、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10类交通乱象。8月底解决西夏区(火车站)、永宁老年代步车载客等“城市病”。持续开展“雷霆”行动,强力打击酒驾、毒驾、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责任领导:李永宁、韩江龙、王克善、陈艳菊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行动。


1.强化环境监测智能分析。在重点路段、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和社区安装数据采集设备,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挖掘分析,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


责任领导:郭柏春、陈军、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环保局、水务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2.科学优化交通资源配置。制定发布机动车辆电子车牌强制使用细则,全面推行机动车辆身份电子标识制度。通过在主干公交线路部署智能公交站台、试点建设信号系统“绿波车带”及“潮汐车道”,提升高峰期出行效率。


责任领导:李永宁、郭柏春、达英、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分局、交通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安装智能设备提高城市管理。推广“智慧云筒”等智能设备,实施资源垃圾智能回收。在商业街道部署智能路灯,减少光污染,提高城市品质。


责任领导:徐庆、郭柏春、陈军、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大数据局、交通局


4.整合系统资源开发新平台。开发全市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平台,有效整合环保、交通等部门信息资源,强化实时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科学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领导:郭柏春、陈军、杨兆华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


(八)开展文明城市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加大曝光力度,奖惩并举,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开展“日行一善”“争做美德少年”“网上祭英烈”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银川人”“书香银川·银川书香”等系列文化表彰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工作。在社区和农村推动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婚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的文明乡风。


责任领导:王玮、张自华、钱秀梅、杨兆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广局、各县(市)区政府


2.提升市民环保理念和环境素养。组织开展“环境文化周”“绿色环保主题动漫公益广告设计大赛”“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倡导机关干部、居民开展每天徒步一小时、少吸一根烟、少用一张纸等环保节约活动。


责任领导:王玮、韩江龙、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环保局、文广局、体育旅游局、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活动。开展医疗卫生、身心健康、体育健身等知识的普及教育,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快建成上海路、镇苏路等6条慢行系统。


责任领导:张全智、王玮、张自华、杨兆华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住建局、体育旅游局、林业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事项33批次205件,现办结201.5件,还有3.5件正在办理。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整改到位,不得出现纰漏和遗漏。要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健全常效机制,防止反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争取消灭在萌芽。


责任领导:徐广国、左新军、白尚成、马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


2.生物制药、发酵企业异味污染治理。重点整治永宁县、贺兰县制药企业异味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钱克孝、韩江龙、袁科、哈宁东


责任单位:永宁县政府、贺兰县政府、市环保局、工信局


3.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及水源保护区内违规项目专项整治。《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7个项目尚未按期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养殖、制药、建材加工等工业企业仍未取缔,存有安全隐患,其中北郊水源地4家、征沙水源地1家、东郊水源地5家,这些问题要紧盯不放,加以解决。


责任领导:李鸿儒、陈军、哈宁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务局、规划局


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央环保督察组抽查的156家企业中,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企业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其中部分企业违法问题屡查屡犯,长期查处不到位;贺兰山东麓小型葡萄酒庄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废水直排;贺兰德胜工业园和灵武市再生循环经济示范园未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灵武羊绒工业园区和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建成未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韩江龙、毕俊生、陈军、缑转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葡萄酒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4月10日)


各县(市)区、各园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成立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动员部署、狠抓落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尽快拿出宣传策划方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治理阶段(4月11日~8月31日)


各县(市)区、各园区、各责任部门要对标各自职责,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领导统筹负责,形成决议加快推进;重大事项要提请市委、政府研究确定(本方案中责任领导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


(三)自查提升阶段(9月1日~10月10日)


各县(市)区、各园区、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反弹、遗漏的要立即整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要归纳总结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使之形成长效机制,提升环境治理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四)检查考评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


由全市综合治理指挥部和市委、政府督查室共同牵头,分阶段考评验收各县(市)区、各园区、各责任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委、政府将根据考评结果,对治理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在年底效能考核中予以扣分,并严肃问责单位主要责任人。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全市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徐广国同志任总指挥,白尚成同志任常务副总指挥,周云峰、杨有贤、徐庆、韩江龙同志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韩江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负责日常督查考核,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组织现场办公会、专题会、协调会、推进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市级责任领导要主动认领任务、扛起责任,牵头组织责任单位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研究制定细化推进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引领带动干部群众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全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与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有当好城市主人、做好城市代言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大环境”的意识自觉、行动自觉、治理自觉。既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干好自己份内的事,也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凝聚起全社会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3.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全市持续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引导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参与,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具体事做起,从收拾好单位和个人的“桌子、房子、院子”,管理好社区的“楼道、楼顶、楼院”做起,在单位做好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家庭做好成员,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全面跟踪报道,设立曝光台,及时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制度层面入手,深入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修编完善已有制度,提炼建立新制度;引入“互联网+”和智慧城市,建管结合,探索并形成科学决策、工作协调、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构建完备、高效的制度体系。形成人治和“机治”、人防和“机防”相结合、相统一的综合治理体系,真正让街头巷尾“净”起来,城市道路“畅”起来,河道岸线“绿”起来,乡村容貌“靓”起来,推动“美丽银川”向“美好银川”转变。


5.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市委、政府督查室要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挥部办公室要对重点工作周通报、月考核,及时提出意见。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设立5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重奖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纪委、组织部要对职责不到位、工作进度滞后、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8263.html

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中共银川市委, 银党发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