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党发〔2017〕9号《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银党发〔2017〕9号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业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三精”农业不断提质增效,“双增双减双富”活动扎实开展,农业农村改革活力加快释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市“三农”工作呈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上下做好“三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2016年度农民增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奖励。
一、农民增收先进县(市)区
县市组:一等奖贺兰县,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20万元;二等奖灵武市、永宁县,各兑现70万元。
三区组:一等奖兴庆区,兑现以奖代补资金80万元;二等奖金凤区、西夏区各兑现50万元。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市)区
县市组:一等奖永宁县,兑现以奖代补资金260万元;二等奖灵武市、贺兰县,各兑现180万元。
三区组:一等奖兴庆区、西夏区,各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30万元;二等奖金凤区,兑现100万元。
三、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小城镇”:兑现兴庆区通贵乡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金凤区良田镇90万元,贺兰县立岗镇、灵武市马家滩镇各兑现80万元。
“美丽村庄”:兑现金凤区植物园中心村一期、西夏区福祥园安置区两个新建村以奖代补资金各60万元,西夏区昊苑村二组、贺兰县常信乡谭渠村、五渠村、立岗镇银星村、洪广镇高荣村、金贵镇雄英村、灵武市梧桐树乡杨洪桥村、崇兴镇郭碱滩村、榆木桥村、郝家桥镇郝家桥村10个整治村各40万元。永宁县单列补助。
以上三项以奖代补资金一律用于农业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发放个人资金。
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先进村
(1)总量前五名: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盈南村、双渠口村,贺兰县常信乡新民村,金凤区丰登镇联丰村、魏家桥村。
(2)增速前五名:永宁县胜利乡先锋村、八渠村,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贺兰县常信乡旭光村、立岗镇永兴村。
(3)突破零积累前五名:永宁县望远镇永清村,金凤区丰登镇新丰村,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十里铺村,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
以上15个壮大村集体经济先进村每村奖励5万元,其中50%用于奖励村“两委”班子成员,由各村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分配,并报市农牧局备案;剩余5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村集体发展公益事业。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要更加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乘势而上,再创佳绩。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受表彰先进集体为榜样,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行动,为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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