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233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8〕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宁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
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和《青海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依托西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协同发展水平,促进快递物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部署,着力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平台建设,引导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西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强劲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西宁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协同发展的道路,不断总结经验,提升特色,形成示范推广机制。
2.统筹资源、协同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政府在统筹政策、规划、资金、标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市场主体培育,规范市场主体运营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协同健康发展的合力。
3.鼓励创新、协同发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不断探索解决新模式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业创新驱动,协同发展。
4.绿色发展、资源集约。提高资源复用率,推动快递绿色包装、运输和配送,探索绿色逆向物流。努力打造绿色、节能、环保的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生态链条。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运营规范、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绿色环保、高效协同的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发展格局。全市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长20%以上,快递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新增一批快递专属停车区域、电商物流服务网点,新建智能投递箱30处,培育2-3家品牌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企业。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制度创新,创造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
1.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分支机构事项除增设、撤销、地址变更外,取消实地核查环节;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放宽绿色通道企业条件;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利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初审、备案及企业年度报告年审等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2.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代收货款、保险、特别物品寄递、特殊时效等增值服务。鼓励发展“农村货运班线”、客运站点车辆带运小件物品等服务模式。加快末端体系建设,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鼓励快递企业或第三方企业入资投建,面向其他快递企业进行开放,提升末端设施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3.推动电商与快递企业数据互通共享。引导电子商务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鼓励平台型企业互通有无,通过共享上架商品、仓储用房、配送网络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交通运输物流融合发展,加快完善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入资源整合能力强、品牌效应广、网络效应明显的无车承运人企业,促进物流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鼓励交通运输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发展、信息共享共用。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提升配送效率,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充分利用现有县、镇(乡)、村三级交通、邮路网络、客运站,开展“交邮合作”、“邮快合作”,推动快递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推动行业协同共治。积极引导西宁市电子商务协会与快递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业务衔接、宣传推广和政企桥梁等作用。鼓励企业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规划创新,完善基础设施配送布局
5.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及保障。落实好相关用地政策,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科学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设施和场所,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统筹建设用地安排,对快递物流建设用地在土地指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与快递项目的,可以在5年内保持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6.完善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乡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畴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优化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布局,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成适应电子商务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特点的快递服务体系。加强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发展电子交易和网络购物协调的寄递服务。结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构建农村电商应用广泛、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商务局)
7.加快发展新型现代化流通体系。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快递企业依托省级冷链物流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规范现代化技术操作流程,推广应用冷链物流标准化、物联网、信息化平台等技术,确保加工制作、储藏、运输、配送、销售等供应链各个环节始终处于温控状态。鼓励经营鲜活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提升冷链配送运输效率,有力推进城乡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推动电商物流园区建设和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管理创新,规范配送通行引导服务
9.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引导和支持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箱式化。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对快递物流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0.便利配送车辆通行。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通过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装电子标签等措施,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引导快递货运车辆在市区通行。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服务车辆等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推动我市在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建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服务创新,延伸快递末端服务网络
11.创新智能投递方式。将快递末端网络建设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应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建筑工程。鼓励支持企业升级改造传统住宅信报箱,提升信报箱利用效率,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房产局)
12.鼓励末端集约化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五、标准创新,提升快递物流智能水平
13.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广泛应用。重点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和仓配一体化服务,延伸服务链条。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连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大数据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县区人民政府)
14.打通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硬件有标准,软件有要求,奖励和惩处并重的原则,对照《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青海省快递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要求,从场所标准、操作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加盟企业管理、组织建设与企业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营业场所标准化、处理场所标准化、办公场所标准化“三标”建设;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六、绿色创新,鼓励资源循环持续利用
15.促进资源集约。发展绿色可循环经济,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储及配送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税收抵免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6.推动绿色运输配送。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车辆结构,严把大型货车等运营车辆准入关口。加快淘汰高油耗、高排量等老旧配送车辆,引导城市配送企业推广应用标准化配送车型。加大新能源汽车在道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力度,鼓励小件快递、城市配送经营者运用新能源汽车开展运输经营业务。鼓励企业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运输资源配置,合理派发货运车辆,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17.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推广应用绿色可重复利用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化。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落实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倡绿色包装物选择,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全面推广电子面单、隐藏面单,培育绿色快递配送典型企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将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对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倾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西宁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部门间形成政策合力,共同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行业健康、高效、协同发展。
(三)狠抓政策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对照职能分工,强化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推动实施方案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业务衔接,整合政策、资金、渠道等资源,共同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应用协同、数据协同和发展协同。
(五)开展示范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示范工作,认真总结协同发展成功企业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和宣传,提升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在全市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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