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133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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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2018〕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切实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决定成立西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剑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云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占良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宋忠义市法院副院长
胡小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雁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德静市科技局副局长
袁建青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雄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建红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友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王勇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建武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马树青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得红市水务局副局长
马崇亮市农牧局总农艺师
高崇辉市林业局副局长
丁伟市卫计委副主任
林志红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调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政策落实及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米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级改革要求,负责研究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意见建议,具体督促协调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落实改革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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