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132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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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8〕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宁市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以建设创新型县区和创新型乡镇为抓手,加强各类创新要素对接,推动科技与经济、文化深度融合,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市、县区联动,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


——人才为先。坚持把人才作为支撑县域创新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创业激励和人才吸引政策,优化县域人才环境,加快培育机制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需求导向。紧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内在需求,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集聚各类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向县域转移转化,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


——差异发展。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定位,因地制宜确定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转型,推动实现县域差异化,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形成与特色产业配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县域创新体系。


——全市打造3个创新驱动试点县区、8个试点镇;争取创建1个国家创新型县和创新型镇,并形成有效可借鉴的模式在全市推广。


——全市以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城中区、城北区为主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


——全市各县区实现众创空间或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器全覆盖。


——全市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初步实现由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升,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7%以上。


——全市县域科技创新投入明显增强。逐步建立健全县域科技创新指标体系,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


到2030年,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县域经济社会进入创新驱动发展新时期,为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


(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县域创新能力。积极引导财政资金向县域创新驱动工作倾斜,将科技作为县域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持续增加市、县区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十三五”期间各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20%的要求。积极争取省级县域创新驱动专项资金,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导向性作用,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创新政策,引导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市级财政配套和企业投入为主的原则,推动市、县区联动发展,强创新、补短板,尽快形成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创新载体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各级政府加强管理,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将创新平台、人才、技术、专利、资本等创新资源引导进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积极开展企业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实施产业园区创新提升计划,加快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通县重点打造西宁北川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宁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湟中县重点打造西纳川、云谷川现代农业示范区;湟源县重点打造大华工业园和农区现代畜牧业示范县。到2020年,县域科技型企业总量达到82家,县域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16家,占科技型企业20%,建设并命名“市级农业科技园(示范基地)”30家以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总量达到15家以上,每个产业核心区内打造1—2个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核心园、核心基地、核心企业。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支持建立各具优势的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加强对各类创新载体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创新资源向县域倾斜,加快各类工程中心、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向县域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充分利用“互联网+”,加速新技术扩散。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县域创新服务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强化科学知识普及。以基层科技推广人员、三区人才和科技特派员为纽带,线上线下紧密结合,重点面向农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通过技术服务数据的累积,实现对主要特色农产品的大数据管理和全过程安全质量追溯。围绕西宁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全市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西宁夏菜”、“河湟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通、湟中、湟源三县重点打造1个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培育本土电商、物流企业,突破农村物流瓶颈,聚集农村电商人才,构建电子商务和物流协同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新型农业生产模式。支持三县电子商务发展,依托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站点80个,培养电子商务实用人才500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大金融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等措施,引导县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任务,进一步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创建创新示范县区和乡镇,突出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增长从资源优势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引领县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大通县、湟中县、城西区为创新驱动试点县区,大通县景阳镇、新庄镇,湟中县拦隆口镇、李家山镇,湟源县大华镇,城东区韵家口镇,城北区大堡子镇,城中区总寨镇为创新驱动试点镇。瞄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主要任务,结合实际,积极创建、大胆探索、创新引领、先行先试,推动形成在全市乃至全省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和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引导创新人才活动,强化基层服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才使用、激励政策。鼓励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允许和鼓励其保留基本待遇到省市、县域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离岗在省内创办企业。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与在岗人员享受同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社会保险等权利,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鼓励各类人员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创新、创业,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深入推行“三区”科技人才支持专项,加强和规范三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每年组织引导150名左右的科技人才服务基层。支持省“千人计划”、市“引才聚才555计划”等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到县域创新创业。配合省上试行开展“科技镇长团”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博士服务团”等优质人才资源,探索创新基层服务模式,提升县域人才集聚和创新管理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家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在县域创新创业,建设生产示范基地,发挥企业家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服务能力。依托各类园区、科研单位、创新企业,建设县域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孵化器,降低县域创新创业门槛。鼓励人人创新,推动县域创客文化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品牌性创客活动。支持县域企业员工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鼓励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县域创新创业活动。到2020年,创建10家具有县域特色文化的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新创业园等众创空间。各县区初步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善、合作开放和专业高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城西区重点打造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城北区重点打造农民创业城、“互联网+”文化馆,湟源县重点打造兔尔干新型农村社区和特色示范小镇等。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立科技服务中心,开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技术交易、创业指导、知识产权、金融、科技培训等科技服务。支持“星创天地”集中目标在农业、农村创业,积极培育引导创业者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动科技扶贫,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科技精准扶贫,提升脱贫攻坚科技含量,精心组织实施产业技术支撑、科技专项扶贫示范、科技人才支撑、科技信息支撑四大行动,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支撑引领作用。以实施科技扶贫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精准式扶贫,抓好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集成转化一批新技术新成果。推动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的全覆盖,提升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在三县精准扶贫村组织实施20个产业扶贫示范项目,示范推广30个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选派300名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建立16个科技扶贫示范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市民科学素质。把科普工作摆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切实提升劳动者科技素质。加快推进基层科普信息化建设,打造县域科普信息服务系统,有针对性的开展科学普及和信息服务。加强县域科普载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场馆的科普展教功能。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扩大服务范围,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各级各类科技场馆、科普基地,切实提高县域中小学科普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科学谋划创新发展工作格局。在试点县区和试点镇政府领导班子中明确科技创新职能及分工,落实科技管理职责,凸显科技创新引领地位。进一步优化县区科技管理机构职能,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提高县区科技管理服务能力,确保创新驱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加大支持力度。市级相关部门要集聚行业部门资源优势,通过创新项目实施、人才支持计划等,支持县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不断助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扎实组织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开展监测评价和考核。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县区创新活动统计和调查、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逐步研究建立县域科技创新主要指标体系,积极创造条件,科学指导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开展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宣传推广县区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支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市科技主管部门设立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指导办公室,对各县区创新驱动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检查监督。市、县区两级都要把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纳入科技创新重要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县区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考核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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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宁市, 宁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