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122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8〕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全市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8﹞100号)要求,为全力做好三季度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西宁的具体表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加快“四个转变”,实施“五四战略”,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任务,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以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的新成绩,当好贯彻“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排头兵。
“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是“百日攻坚”和“会战黄金季”专项行动的延伸和拓展。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总目标,坚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要凝聚思想共识。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体会议部署,对照目标责任,对照工作进度,对照差距短板,强化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攻坚克难的责任感,充满激情、鼓足干劲,做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排头兵。二要聚焦工作重点。进一步聚焦三大攻坚战、项目建设、工业经济运行、区域发展、农牧业增产、旅游消费、安全生产、社会民生、创业增收等重点任务,抓住切入点、突出着力点、把握结合点、控制关键点,抓两头带中间,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要强化发展保障。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用地、环评、资金等要件,围绕保障重点生产的煤、电、油、运、气等要素,围绕保障重大活动的交通组织、市场监管、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消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四要坚持真抓实干。按照市政府深入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开展“转变作风解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上,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要求,立说立行、一抓到底,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实打实掌握情况,点对点督查工作,面对面解决问题,以实干出实绩,以实干坚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认真落实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暨部署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好市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牢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运行分析监测,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建议,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海湖新区管委会、多巴新城建设管委会、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市湟投公司、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青海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打造西宁劳务品牌。积极落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督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确保实现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认真落实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学习领会好会议要求,针对今年以来水和大气污染指标较去年同期反弹问题,深入分析大气和湟水流域(西宁段)水污染成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强化监测分析预警,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精准治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市湟投公司
4.抓好迎接第五次国务院大督查相关工作,围绕大督查“1+5+地方特色+营商环境调查”等重点内容,各县区、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重点工作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强基固本。
5.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专项治理活动,严防金融风险。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债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纪律,严禁各级政府、部门违规举债,不得违规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对目前已签订贷款协议但尚未放款的,一律不得放款。抓紧修改完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若干措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7.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议、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按照市委常委会议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快实施贫困村光伏扶贫、乡村旅游等项目和561项基础及公益设施“补短板”项目,确保完成150个贫困村退出、1.45万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做好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回头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和销号清单制度,全面完成对标整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好后续扶持政策,制定出台巩固脱贫成果的若干措施。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县政府
8.抓好江苏—青海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座谈会有关事宜的跟踪落实工作,落实好《南京市西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继续深化南京西宁结对县区、主要责任部门的合作交流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9.打赢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歼灭战。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市领导“联点包干”工作机制,各专项工作组及整改单位要继续发挥上下联动、合力共推问题整改的机制优势作用,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成整改问题按要求启动销号,全力巩固好阶段性整改成效。充分发挥全市生态环保举报和督办平台作用,安排专人交办、督办投诉问题办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0.抓好河长制相关工作,抓紧修改完善、制定印发《西宁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开展我市河长制培训工作。制定“清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制定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涉水体制改革,制定涉水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11.认真落实全省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抓好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迎检工作,开展自查,建立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加强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及旅游旺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筹备召开全市市场安全监管会议,抓好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省级评审验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等工作。深入推进全市餐饮服务业分类定级公示暨“放心厨房”创建活动,三季度完成4500家餐饮店挂牌公示,年内完成6000家餐饮店挂牌公示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药安全办、市食药监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12.盯紧绿色循环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跟踪大通、湟中县实施方案报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审核情况,加强汇报衔接,力争资金早日到位。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大通县政府、湟中县政府
13.以重点企业为依托,谋划重点建设光伏产业新型技术研发平台、生物医药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完成市级科技型企业和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4.充分发挥好厅市会商平台作用,围绕高新区和园区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农业和互联网结合等方面加强厅市合作,筹备召开第二次厅市会商会议,争取市科技厅对全市科技创新更大支持力度。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程,2018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省级科技型企业25家,市级科技型企业20家。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重点培育2—3家龙头带动作用大、研发能力强的“科技小巨人”企业。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加强高端人才培养,积极沟通对接,按照省上要求做好首届“青海学者”、第三批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选拔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科技局
16.配合省上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17.修改完善我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方案,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主动对接工信部,及时掌握申报工作最新动态,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抓紧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8.开展“金融暖企”行动。摸清企业融资需求,召开银企对接座谈会,搭建多种形式银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有效对接,扩大有效信贷投放,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按照省上工作安排做好“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和“国企骨干工匠培育计划”。落实《关于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9.加快落实“去降补”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地条钢”排查。分类推进“僵尸企业”重组处置工作,鼓励优势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妥善安置分流职工。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确保全市商品库存规模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按照省上要求做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1.加快出资企业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保持增值,加快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2.进一步采取减税降费、要素让利、管理提升、挖潜增效等综合手段,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科学精准施策,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3.扎实推进“项目生成年”活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兰西城市群、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六大建设行动”等重点领域,做好“十三五”中后期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启动“十四五”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严格执行“周检查、旬协调、月督办”制度,加快推进128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协调解决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中心广场北扩、北山市场片区改造、综合保税区、中西医康养中心、砖厂路安置房等项目前期工作难题短板,确保三季度全市重点项目开工率7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多巴新城建设管委会、市湟投公司
24.推进“工业强基发展年”工作,着力抓好工业运行,坚持每月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加强银企对接、产销对接,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帮助停产企业解决困难,促进尽快启动负荷。全面完成上下游产业对接任务,及时更新发布市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材料设备需求和产品供应信息,积极搭建企业产销对接平台,引导区域内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会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抓紧起草向省政府汇报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争取政策支持的具体建议。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及相关行动方案。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城北区政府、三县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稳定工业投资,落实省上《2018年百项创新攻坚及百项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和责任事项。围绕点极带产业发展格局,在光伏、锂电、铝镁合金等领域组织实施3—5项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推进完善重大项目推进的要素保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化解土地、资金、技术矛盾,落实重大项目的要素保障,为青海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生产线、青海国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牦牛骨分子肽提取加工等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加快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坚持以信息化、绿色化、高端化改造提升有色冶金、特色化工、藏毯绒纺和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瞄准科技前沿和绿色发展方向,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全力推进关键产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不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抓好大通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园相关工作,制定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抓紧编制湟源县青藏高原原产地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聚集园区规划,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提交相关会议研究批复。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大通县政府、湟源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加强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沟通协调,启动西宁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研究工作;加强与省网信办的衔接汇报,根据全省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会议要求,做好西宁市信息化工作会议材料的修改完善工作,配合市委宣传部筹备好全市网络安全信息化会议。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委
28.认真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及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全市旅游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研究制定西宁市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旅游旺季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做好道路交通、景区承载量预警工作,抓好交通服务保障、市容环境整治、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和安全检查,规范整治“零负团”及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印发西部自驾车旅游联盟年会及自驾游高峰论坛、户外装备展工作方案,举办中国西部自驾游产业发展论坛暨西部自驾车旅游联盟年会、房车自驾游及户外装备展等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旅游旺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9.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对照年度工作任务,确保6类厕所全面启动,年内完成5342座厕所建设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0.加强与省统计部门的汇报衔接,做好主要经济指标核算。按照省上安排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31.按照省上工作安排,稳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落实。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2.按照《西宁市2018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节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0.2%、能耗增量控制在180万吨标准煤的年度“双控”目标。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33.严守生态红线,配合省上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配合省国土厅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检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4.抓好“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及生态环保部遥感监测的问题进行整改,梳理全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整改销号和追责问责情况。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三县政府
35.深入推进“高原绿”建设行动,抓好重点绿化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重点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园博园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一期工程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及整体项目修建性详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等工作,加快道路、管网等工程施工进度。加快西堡生态森林公园项目进度,完成火烧沟内部分企业征收等工作,加快推进火烧沟违建拆除工程施工进度,年内完成造林3.32万亩、作业道路150公里。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城西区政府
36.深入推进“西宁蓝”建设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分析空气污染成因,着手实施臭氧、氮氧化物的源解析前期准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降低PM2.5和PM10浓度。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强化拆迁工地及渣土挖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区域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计划,加快编制西宁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计划。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月通报、月考核和月排名制度,督促各地区切实落实属地化环境管理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7.深入推进“河湖清”建设行动,打赢治水整体战。构建沿水发展的城市主轴线,制定印发《打造湟水河生态活力轴的实施意见》。完成湟水河流域沟道规划和重点沟道治理方案编制及“河湖库水系连通规划”专家论证评审等工作,抓好多巴新城规划范围内“4河1湖11条沟”综合治理,加快大通县南滩小流域、窑庄小流域,湟中县大石门小流域和湟源县加牙麻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工程进度,三年内完成市郊剩余28条沟道治理。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多巴新城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湟投公司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享有更多的幸福感。
38.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录选派力度。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加大专项整治行动力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9.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制定《西宁市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西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加快推进西宁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提升工程。推进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城乡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积极争取“全面改薄”缺口资金、重点高中、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召开2018年庆祝第34个教师节表彰大会。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和中考中招工作,在三县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40.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与南京市文广新局签订协作协议书。加快沈那遗址公园建设和市博物馆、市群艺馆、市图书馆和市美术馆等“四馆”项目各项前期工作进度,力争项目年底开工建设。积极加快完善传媒大厦改造设计方案,8月中旬发布招标公告,争取9月底动工建设,同步开展设备招标及搭建。落实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文化安全大排查“回头看”工作。9月7日—10日组织10家本地文化企业,携带百余件文化艺术品赴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第九届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城北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三县政府、城东区政府、城中区政府、城西区政府
41.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扎实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落实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其中中藏药资源普查工作。召开市综合医改工作会议和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审议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等医改文件。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医改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2.认真做好青海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各县区组队参加省运会,完成承办的乒乓球、羽毛球、台球三个单项比赛任务。完成乐家湾广场“十分钟健身圈”提档升级示范点建设招投标工作,开展港欧东方花园广场项目招投标工作。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承办省运会工作组委会、各县区政府
43.完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按规定调整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积极争取省上第二批就业补助、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等预算项目资金。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4.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召开全市优秀退伍军人和接受安置先进单位表彰暨2018年度退伍士兵安置工作会议,落实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5.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棚改项目底数情况,加强与省住建厅的汇报衔接,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抓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进一步降低项目成本,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试点,逐步推广。加快实施城关镇、东峡镇、长宁镇、李家山镇、西堡镇5个美丽城镇项目。扎实推进农民危旧房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46.深入落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协议》和《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总体方案》。配合省上实施民族宗教社会管理创新资金项目,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亮点工程。
牵头单位:市民宗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市委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强化“西宁稳则全省安”和“维稳工作无淡季”的意识,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维稳工作。高度关注各类输入性、渗透性、内生性风险,加强预测预判预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
48.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按照省上工作要求做好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平台与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数据同步共享、数据信息统一。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区政府
49.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是天大的事”的理念,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县、区拉网式逐一梳理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已排查出的全市507处安全隐患源(点)整改落实台账,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倒排项目工期,及时消除隐患。重点排查滑坡、危岩体等地质灾害隐患险情,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灾害预警发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市防汛办、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
50.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没有淡季”“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加大建筑施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治理消除隐患;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检查全覆盖;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事前问责。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
(八)聚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加快发展。
51.抓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18年任务分工方案和行动清单明确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编制完成我市乡村振兴实施规划大纲,加快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进度。修改完善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三县政府
52.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衔接,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度,三季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75%以上,年内建设160公里乡村公路、10座农村道路桥涵。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区政府
53.加快乡镇、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年内开工建设2座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和5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快湟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大通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湟源小石头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进度,完成湟中县李家山镇污水处理厂和田家寨镇、拦隆口镇及湟源县大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可研批复工作,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确保三年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12座、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9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三县政府
54.实施乡村风貌提升工程,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对项目实施村庄进行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清理、土地平整等相关工作,年内完成4条乡村旅游示范带沿线1镇21村风貌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三县政府
55.抓好大通塔尔、东峡,湟中鲁沙尔、小南川、拉脊山,湟源峡等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设,加快推进示范培育点、创客创意基地、乡村旅游岗位轮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三县政府
56.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筹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启动会,以城镇边界重要交通出入口、“两高”沿线、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为重点,开展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三县政府
57.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垦等改革进程,配合省上完成土地确权成果省级数据汇总。使用三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三县政府
58.按照省上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抓好设施农牧业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聚焦高品位建设,推动城市转型升级。
59.认真落实国务院《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加强与省发改部门的汇报衔接,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经信委、各县区政府
60.全力推进“畅通西宁”绿色交通升级版,按照省委“做好‘人、车、路’,为全省人民营造更方便、更快捷、更舒适的出行环境”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新一轮“畅通西宁”绿色交通行动方案。加快西关桥拓宽改造、西城大街北立交、七一路西延等前期工作进度。抓好“畅通西宁”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昆仑大道西延段城北段完成春发搅拌站征拆工作,湟中段完成双寨村双寨庙征拆及城东村剩余村民房屋征拆工作并移交施工场地,完成新墩村集体土地上剩余商铺、清真寺及通发植物油厂征拆工作。凤凰山路城中段完成苦水沟以西剩余居民房屋拆除并移交施工场地,城西段完成青海金属回收公司、青海水利水电工程局施工场地移交工作,城东段开展与中惠公司关于地面附着物征拆事宜的商谈工作。国道227城中段开展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61.发挥好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心作用,做实街道城市综合管理的主体责任,城管执法力量按要求下沉到位。召开第一次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市政、环保、绿化、水务等23项行政处罚权集中后综合执法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双向告知”“信息反馈”等制度建设事宜。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四区政府
62.完成昆仑路沿线公交专用道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制定昆仑大道公交专用道交通设施及配套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启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63.抓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完成600个充电桩选址等工作并加快施工进度。加强与比亚迪公司的衔接,就新能源纯电动出租汽车价格、质保等问题进行磋商谈判,研究制定出租车充电桩、充电站建设方案,着手开展选址等前期工作。与世行衔接沟通,完成剩余105台新能源纯电动车招标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公交集团、市城通公司
64.抓好公共临时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市区227处12660个泊位,加大沿街公共临时停车场收回力度,全面推行电子收费。深入摸排可用于建设公共临时停车场的新区域,制定具体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四区政府
65.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目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流程、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等配套制度,督导城区、园区加大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设施购置、投放和宣传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各区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66.完成南川文化旅游商贸会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工作,加快安宁路二期、春晖路、来凤路、福路巷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进度,抓好青海丝路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土地转用、征地拆迁、规划方案等工作,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对已洽谈单位主动跟进,沟通衔接,创造条件,争取合作;通过行业网络信息平台、报刊杂志等媒体诚邀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的合作,同时组织外出招商等全方位启动项目。加快市民中心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主体工程。
牵头单位: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67.加快多巴片区项目建设进度,新华联国际旅游城项目加快童梦乐园海洋馆、会议中心、酒店、嬉水乐园等项目主体施工进度,年内建成海洋馆等重点项目;物流城项目完成主体施工及道路工程;加快推进风情东路和多巴片区市政道路项目拆迁。加快推进多巴湖现代服务集聚区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同步启动总部办公、商业综合体、高端酒店等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多巴新城管委会
68.抓好湟中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湟中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向市委专题汇报;积极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责任单位:湟中县政府、市民政局
69.加快推进熊猫馆项目建设进度,开展钢构件加工、基础钢筋混凝土施工等工程,完成室外长廊、设备及管理用房、熊猫馆舍基础施工,加快钢结构安装施工,完成项目主体施工。
责任单位:市文旅集团
70.认真研究制定水井巷市场改造、西宁卫城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相关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城中区政府、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
(十)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71.按照省上工作要求,加强汇报衔接,有序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7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按照省上要求开展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加大简政放权成果运用。
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73.配合省上做好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落实好西宁市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全年农村居民贷款额度有明显提升。协调人保财险西宁分公司和西宁市信保集团合作,开展保险资金支农支小业务试点。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信保集团
责任单位:三县政府
74.根据省政府关于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起草制定关于市与县(区)、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完成征求意见等工作,报市政府研究。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75.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管理绩效审计等。配合做好国家审计署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工作。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三县政府
76.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2018年我局积极申报湟源县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单位,争取完成三县全覆盖。加强向省政府、省外办的汇报衔接力度,积极申请青海省使用外交部“蓝厅”推介西宁工作。进一步深化西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加快开放步伐、推动开放融合等方面课题研究,编制完成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开放行动方案。抓好中国(西宁)国际绿色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西宁综合保税区申报进程。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外侨办、城东区政府、大通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77.组织实施好招商引资突破提质年活动。抓好“青洽会”“城洽会”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地工作,确保签约项目早日落地实施,早日投产达产。做好西宁参加上海铝工业展、无锡新能源大会、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等展会各项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78.加快推进青海省卫生学校新校区房屋征收工作,完成畜牧厅住宅及公产部分签约工作,协调解决畜牧厅家属院居民剩余平房征收事宜;启动百德公司土地征收工作,完成土地权属调查、地上附着物评估、地形勘测等工作,启动土地征收。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城北区政府、城东区政府
79.认真贯彻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举措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编办、市市场监管局
80.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抓好“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方案,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编制服务标准流程图,建立健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措施,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710”工作制度的要求,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工作简报等途径,切实加强对“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动态、重大活动和典型经验等宣传报道,努力营造上下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9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要将“夏秋季攻势”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市政府信息督查处(联系电话:8230963;邮箱:xnszfxxd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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