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242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属及三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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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属及三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7〕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及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西宁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2.大通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3.湟中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4.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日

附件1

西宁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西宁市市属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西宁市现有市属国有林场5个,即西宁市北山林场、湟水林场、西山林场、纳家山林场、塔尔山林场。其中北山林场位于西宁市城北区和城东区境内,湟水和西山林场位于西宁市城西区境内,塔尔山和纳家山林场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境内。均隶属于西宁市林业局,全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管理体制情况

市属5个国有林场全部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西宁市湟水林场、西宁市湟水森林公园、青海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同时挂牌,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北山林场挂牌北山美丽园管理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

(二)人员及社会保障情况

2015年底,市属国有林场共有编制134名,在职职工119人,退休106人。在职职工按文化程度分:本科及以上41人,占职工人数34.45%;大专29人,占职工人数的24.37 %;中专29人,占职工人数的24.37%;高中以下20人,占职工人数的16.81%。按职称分:高级职称9人,占职工人数的7.56%;中级职称14人,占职工人数的11.76%;初级职称25人,占职工人数的21.01%;技工61人,占职工人数的51.26%;其他10人,占职工人数的8.40%。按年龄分:30岁及以下20人,占职工人数的16.81%;31-40岁31人,占职工人数的26.05%;41-50岁45人,占职工人数的37.82%;51-60岁23人,占职工人数的19.33%。

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截止2015年底,市属国有林场参保人员225人(在职119人,退休106人)。在职职工119人均已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保率100%。

(三)森林资源情况

市属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27387亩,森林覆盖率60.2%,活立木蓄积25562.2立方米,全部区划为生态公益林。

按林场分:北山林场经营面积7957亩,其中1957亩已颁布林权证(其中北山场区714亩、绿缘营林区1243亩);北山美丽园6000亩为西宁市政府令128号确定为永久性绿地,未颁发林权证。

湟水林场经营国有林地3205亩,其中省级森林公园1385亩,河滩林1820亩,全部颁发林权证。

西山林场经营国有林地3677亩,已颁发林权证。

纳家山林场经营国有林地3578亩,其中,场部绿化区1598亩,城西马圈沟1980亩,已颁发林权证。

塔尔山林场经营国有林地8970亩,已颁发林权证。

(四)基础设施情况

截止2015年底,市属国有林场现有办公用房1414.1平方米、职工宿舍1200平方米。现有森林防火道路96.5公里(其中水泥路84公里、土路6公里、沙路5公里、砖路1.5公里),护林房27间(916平方米),防火物资库10间(320平方米),瞭望塔8座(585平方米),灭火机具48套,泵站7座811平方米,管护汽车6辆,摩托车11辆。各林场共解决职工住房12583.9平方米。

按林场分:北山林场建有办公室两处,原场部办公室建于1995年,面积328平方米,路家庄办公室建于2013年,面积430平方米。建有护林点5处,护林房620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生产管理用房112平方米,泵房3处,340平方米。瞭望台3座,面积30平方米。林区内道路17.5km,均已硬化。

湟水林场现有森林防火道路8公里,护林房5间(306平方米),防火物资库3间(120平方米),瞭望塔2座(360平方米),灭火机具4套,泵站2座200平方米,管护汽车2辆,摩托车1辆。

西山林场现有森林防火道路16.5公里(其中沙路5公里、水泥路10公里、砖路1.5公里),护林房7间(14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2间(100平方米),瞭望塔1座(20平方米),永久性防火宣传牌217个,抽水机房3处,400方蓄水池2座,200方蓄水池3座。

纳家山林场现有300平方米的办公室及档案室、库房等基础配套设施;场部有温室4栋,占地面积1868平方米;现有护林房7间(14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1间(20平方米),瞭望塔1座(60平方米),防火检查站2座(90平方米)。

塔尔山林场现有办公楼建于2015年,为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386.25平方米,上下共计10间;共有混凝土路14公里,简易护林土路6公里;砖混结构瞭望塔1座(70平方米),护林房3处4间(建筑面积97平方米),物资库3处4间(建筑面积137平方米);林场无交通工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森林资源管护资金标准偏低,护林员偏老龄化。市属5个国有林场所管辖区域靠近城区,人员密集,均存在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不足,护林员工资明显偏低的问题。现临聘护林员年龄偏大,年龄55—70岁,且均未参加社会、医疗等基本保险,存在人员安全隐患。其中北山林场管理的北山美丽园6000亩区域的养护经费未落实。

2.森林抚育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林场经营的森林均为人工林,经过几十年的生长,存在灌丛密度过大、生产力低、火险等级高、病虫害易滋生等问题,亟待开展抚育措施,提高森林健康等级。森林资源数据管理以省市开展的资源清查为主,未开展各场所属森林的固定样地监测,存在资源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林场是西宁城区绿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主力军,目前的人才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实际生产的需要,尤其是良种培育、新品种引进、森林近自然经营、水利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人才紧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林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北山林场、湟水林场因承担湿地管理、景区管理等多种职能需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岗位设置。

4.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林场防火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生产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林场正常生产需要,急需新建或购置。普遍存在林区道路偏窄,不符合防火道路建设标准;护林房年久失修,部分管护区域护林房缺失;部分林场缺少职工宿舍、瞭望塔和物资库;生活用水用电和灌溉设施需维修或新建;缺少防火监控等问题。

北山林场今后还需建设森林防火道路10公里;护林房3间(6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3处(45平方米),瞭望塔3座(50平方米)。

湟水林场今后还需对原有锅炉房和供暖管线改造,场部购买燃气锅炉1台及辅助设施,并安装调试;建设森林防火道路8公里;对2间护林房(186平方米)、1座瞭望塔(60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

西山林场今后还需建设森林防火道路14.5公里(其中沙路3公里、水泥路10公里、砖路1.5公里),护林房7间(14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2间(100平方米)。

纳家山林场今后还需建设森林防火道路2公里;护林房1间(2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2间(80平方米);瞭望塔1座(80平方米)。

塔尔山林场今后还需建设森林防火道路6公里,护林房2间(5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5间(50平方米),瞭望塔3座(180平方米)。塔尔山林场无生产管理车辆,移动信号覆盖不全,影响防火通讯。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绝对”,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为根本,以搞活森林培育机制为动力,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以完善支持政策为保障,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具有西宁特色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创新机制、改善民生。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和落实对国有林场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本地区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强化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市政府对市属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市林业局牵头,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

(三)改革的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到2020年,市属国有林场林地保有量稳定在2.6万亩,森林蓄积量年增长率达到6%,森林蓄积量达33230.86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1500万吨。林种、树种趋于合理,森林资源质量明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使我市国有林场步入生态、经济的良性循环,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职工综合办公用房达到人均15平方米,综合生活用房达到人均20平方米,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市属国有林场位于西宁市南北两山,管辖林地均为浅山地区人工林,共同构筑了西宁市绿色生态屏障,其功能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继续按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编制134名,保持现有编制不变。明确市属国有林场边界、林地权属等,并将北山美丽园6000亩林地颁发林权证,并纳入公园绿地管理范围。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继续按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保持现有国有林场正科级建制不变。

(三)鼓励引导国有林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重点发展森林旅游,配套完善基础设施。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种植和林木种苗,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育抗旱和观花树种为主,定向培育苗木。建立森林资产评估、交易、监管机构,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促进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的合理流转,吸引市场资金参与国有林场建设。逐步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生产经营项目,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委托、林场职工承包或向社会招标等形式,发展多种经营项目,林场负责对养护和经营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量,集中力量创新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发展后劲。经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上缴的生产经营收入,在优先保障弥补继续经营项目成本支出的前提下,其余部分由市财政部门以安排项目的形式给予支持,用于林场森林资源保护、自身再发展。

(四)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制定符合林场实际的管护方案,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合作组织和家庭为主的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公益林管护方式因地制宜采取专职护林员、联户管护、管护队和管护站等多种形式,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聘用联点扶贫对象参与森林管护,帮助贫困家庭增加收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国有林场和管护人员层层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职责。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

建立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层层签定管护目标责任书。市林业局对各国有林场的森林管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布管护工作情况通报,并每年定期发布森林资源质量、数量消长情况通报。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主要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资金管理与使用、森林资源增减变化、档案建设与管理等四大项以及责任落实、合同签定、管护记录、资金使用、森林面积和蓄积等20个小项进行考核评分,通过对森林管护工作(护林巡山记录等)开展日常巡查、重点项目(森林培育、国有林场改革资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发展)和重要节点的重点督查、以及年度省市联合核查相结合(简称三查法),用量化的数据指标,衡量各单位的森林管护成效。

研究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3-5年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观测研究。大力开展场外造林,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同时科学经营森林,加强低产低效林分的改造,合理调整林种和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乡土、优良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有效提高森林质量。

(六)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将5个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建设计划,通过统筹现有资金和整合涉及林业的各类基本建设投资,分别完成林场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森林健康经营。

西宁市市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年限

投资(万元)

1

道路

北山林场

林区防火道路水泥硬化2200米,宽3.5米。

2017年

110

湟水林场

将现有道路拓宽,达到防火道路建设标准,规模为8公里。

2017年

160

西山林场

完成林场宽3.5米6.3公里的道路路面拓宽工程,将现有路面扩成宽4.5米、完成新建宽4.5米的混凝土防火通道路面12.5公里。

2017年

200

纳家山林场

硬化路面300米。

2017年

30

塔尔山林场

现有的14公里混泥土道路拓宽,6公里简易土路改造成混泥土路面。

2017年

200

小计

700

2

供电工程

北山林场

北山红嘴岭:新架线杆8个,更换电线400米。

2017年

15

湟水林场

生活用电线路维修。

2017年

10

西山林场

更换300KW变压器一台,185铜芯电缆21公里,其它供电设施一套。

2017年

28

纳家山林场

6处护林房供电设施改造。

2017年

90

小计

143

3

灌溉设施

湟水林场

新建灌溉管网,覆盖面积1385亩。

2017年

69.25

西山林场

改造水利老化管道18公里,全部改换成60镀锌铁管,改造泵房112 米?及购置卧式离心多级泵2台,水泵辅助设备2套,新建1000方蓄水池2个。

2017年

386

纳家山林场

改造灌溉泵站1座,维修管道。

2017年

50

小计

505.25

4

人饮工程

北山林场

北山红嘴岭:新建人饮工程,修建自来水管道1200米,抽水泵1台,蓄水池1座(10吨),抽水房1间。

2017年

20

湟水林场

护林房自来水管网改造。

2017年

15

西山林场

完成200方饮水蓄水池一座

2017年

12

纳家山林场

护林房自来水管网改造。

2017年

30

塔尔山林场

管护站点铺设用水管道共计4000米。

2017年

20

小计

97

5

生产管理用房

北山林场

路家庄林区:新建生产管理用房200平方米,砖混结构。

2017年

40

西山林场

新建车库、管理房共计160平方米

2017年

25.6

纳家山林场

新建职工宿舍200平方米。

2017年

56

塔尔山林场

新建职工宿舍150平方米,公厕24平方米,购置0.5T天然真空锅炉1台,修建锅炉房30平方米。

2017年

100

小计

221.6

6

森林防火

北山林场

北山红嘴岭新建护林房1处,砖混结构,面积50平方米。小有山新建护林房(带生产管理房)6处,面积440平方米,砖围墙150米。

2017年

74

湟水林场

护林房危房改造维修186平方米;瞭望台改造维修1座,面积60平方米。

2017年

25

西山林场

新建护林房14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100平方米。

2017年

38.4

纳家山林场

新建防火物资库120平方米、瞭望塔80平方米。

2017年

56

塔尔山林场

新建护林房3处共计75平方米;物资库3处共计30平方米;瞭望塔3处共计120平方米;修建300吨消防水池9处,配备消防栓。

2017年

74

小计

267.4

7

监控监测系统

5个林场

安装监控、监测系统建设。

2017年

500

8

有害生物防治

5个林场

无人机、移动终端、太阳能测报灯、标本制作陈列等监测设施设备;药剂药械库、车载式喷雾器、对讲机、打药机等防治设施建设。

2017年

310

9

森林健康经营

5个林场

开展间伐、修枝、复壮、病虫害防治等森林经营措施。

2017年

1000

10

森林旅游

北山林场

北山场区:新建北山烟雨景区游步道路1100米,其中从后门公厕至山神庙300米,从电沟渠西侧至杏树弯800米。原有台阶道路两侧增设游人防护栏2000米。

2017年

100

湟水林场

配套完善基础设施,修建游人登山栈道等。

2017年

100

小计

200

11

塌方治理工程

北山林场

北山危岩体场区塌方治理,修建毛石挡墙,长1200米,平均高3米,厚度1米;路家庄段北侧滑坡区域新建绿网2000米,警示牌10个。

2017年

225

12

供暖工程

湟水林场

购买燃气锅炉1台及辅助设施,并安装调试。

2017年

105

合计

4274.25

(七)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市属5个国有林场在职职工119人,目前的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77个,工勤岗位53个,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14个、中级39个、初级24个。市属国有林场岗位设置基本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和指导意见》(人社部〔2015〕54号)比例要求,故此次改革岗位设置不做调整,同时湟水林场、北山林场在承担国有林场职能之外,还承担湿地公园管理、旅游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等多种职能,在保持总体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对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进行内部细化调整。

参照国家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通过项目聘用的形式,引进行业领军或技术人才,同时积极培养国有林场“本土化”人才,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动态考核机制,制定评分细则,采取“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的聘用方式,实行动态管理。

四、改革成本预算和筹资渠道

(一)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市属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需4324.2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4274.25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性费用等共计50万元。

(二)筹资渠道。设立国有林场改革资金专户,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林场改革。一是中央、省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2380.45万元;二是整合有关项目资金1643.8万元;三是由政府统筹解决资金300万元。

五、改革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份完成我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11至12月通过省级验收。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6月至12月,采取多种形式向国有林场职工广泛宣传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发动国有林场职工踊跃参与和支持改革,使广大职工打消疑虑,增强改革信心,营造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开展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研、搜集资料工作,抽调相关人员,深入国有林场调查所属国有林场资源资产、人员结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债权债务、社会保障等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实际,从经济、人员、资源、管理、经营等方面查找各林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实施改革工作阶段: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编制《西宁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各林场按照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帮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市林业局要集中精力投入改革,落实责任。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7年10月,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倾听职工对改革的意见,掌握各单位职工的满意度,对照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的指标和标准要求,全面总结分析本辖区内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同时做好查缺补漏和扫尾总结工作,11月申请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六、措施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此次改革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西宁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林业、财政、编办、人社、国土、房产、交通、水务、农牧、旅游、供电等有关单位领导为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部署,制定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协调各部门统一开展工作,研究和解决我市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资金、措施等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工作职责为承担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日常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实施,负责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资料收集、统计分析、联系协调、检查督办、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加强督查,有力有效推进改革。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三)规范操作,保障职工权益。坚持把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维护职工正当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切实保障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政策引导。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使用国有林场的改革资金,禁止挪用与改革无关的方面使用。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保持国有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确保国有林场土地不流失,解决林场与周边村庄权属界线历史遗留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损坏林木、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

附件2

大通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大通县现有三个国有林场,即大通县东峡林场、宝库林场、实验林场,三个林场均隶属于大通县林业局管理。

(一)管理体制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全部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大通县东峡林场、宝库林场基础上建成青海省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通国家森林公园。大通县东峡林场、宝库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与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峡管护站、宝库管护站合署办公。

(二)人员及社会保障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现有在册职工总人数为97名;其中在岗职工91人。三个林场现有退休职工共计45名,2016年4月起全部由社保负担。

按林场分为:大通县东峡林场现有在册职工39人,其中在职职工39名。均已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宝库林场现有在册职工人数为12人,其中在职职工10人。均已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实验林场现有在册职工人数为46人,其中在职职工42人。均已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森林资源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林地总面积186.98万亩,其中国有186.98万亩。森林蓄积量81.3万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为128.93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68.97%;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57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30.48%。

按林场分为大通县东峡林场林地总面积37.97万亩,林地性质全部为国有,森林蓄积量54.66万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22.4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58.99%;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4.53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38.27%。

宝库林场林地总面积135.04万亩,森林蓄积量12.99万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为102.93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76.22%;区划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2.10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23.77%。

大通县实验林场林地总面积13.97万亩,林地性质全部为国有,森林蓄积量13.65万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3.6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25.77%;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0.37万亩,占林场总面积的74.23%。

(四)基础设施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现有办公用房2635平方米、宿舍1104平方米、生产用房7430平方米,其中:危房2750平方米,防火道路40公里,已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84户;

按林场分为:东峡林场现有办公用房796平方米,宿舍704平方米,生产用房4500平方米。其中:危房320平方米,现有办公楼、住宿二栋,日光节能温室6栋,智能温室2栋,轻基质车间一座。办公室已全部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办公设施齐全,办公条件优良。五队四圃经多年发展已基本改造完毕,有固定的办公和值班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防火道路20公里;林场有防火运输车2辆,防火指挥车1辆,四轮拖拉机2辆,手扶拖拉机1辆,摩托车5辆,装袋机3台,炭化机1台。

宝库林场现有办公用房716平方米、宿舍400平方米、生产用房220平方米,其中危房220平方米;防火道路11公里;已实施国有林场危房改造84户;

实验林场现有办公用房1123平方米、生产用房2710平方米,其中危房2210平方米;防火道路9公里;有车库、仓库、种子库、种检室等建筑物,总面积286平方米。

实验林场场部办公室已全部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林场有防火指挥车1辆,公务用车1辆,双排车1辆。

(五)债务情况 

三个国有林场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负债,无贷款,财务状况良好。

(六)存在问题

1.林场行政级别低,协商林区事务存在障碍。国有林场林区分布在大通县20个乡镇,设置级别为股级,在林区事务协商中是一个障碍。林区设置的林业派出所为副科级,派出所依附林场开展工作,林场要依靠林业派出所保护森林资源,在行政级别上管理不顺,通过国有林场深化改革提升林场的级别。

2.林场技术职称配备比例不合理。林场现有在岗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49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15人。由于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专业配制比例的限制,使更多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晋升到高级职称,挫伤了职工工作和科研试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职工平均年龄偏大,尤其缺少从事资源管护的职工。林场职工平均年龄44岁,已面临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职工年龄偏大,部分职工业务水平和技能不高,专业技术工作开展较缓慢。三个林场男职工只有46人,除从事管理和司机岗位的男职工外,在管护一线从事护林工作的男职工更少。随着近年来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不断增加,林场参与资源管护的职工也越来越少。

4.基础设施落后。修建的天保工程管护站和公益林工程管护站,由于建设标准低,使用年限长,目前出现屋顶漏水、破旧等现象,并且管护站缺乏必要的供暖设施、取暖设备和办公设备,职工生活条件落后,这些不利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护林队伍的稳定。

5.林下产业发展滞后。三个国有林场林下产业起步晚而且发展缓慢,主要产业有森林旅游、中藏药材种植、林下鸡养殖、食用菌栽培和种苗繁育等,虽然种苗繁育已初步形成一定规模,但由于苗圃土层薄,基础设施差,育苗成本不断增加,创造的收入有限。

6.职工培训力度不够,创新能力有限。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由于1998年以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近年来分配到林场专业技术人员较少,造成专业技术工作出现断层。每年职工除参加林业局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县人事局举办的公修课培训外,几乎没有机会参加其他的培训,无法更新观念,无法了解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科技、新产品。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绝对”,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为根本,以搞活森林培育机制为动力,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条件,以完善支持政策为保障,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之路。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高原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高原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更大贡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强化责任。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的国有林场生态保护责任,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创新机制、改善民生。创新管理体制,搞活培育机制,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和落实对国有林场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强化基础、精准施策。根据各地林业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强化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大通县改革办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制定改革措施。大通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全县林场改革方案,三个国有林场负责制定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各级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

(三)改革的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5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2.5万立方米以上,杜绝商业性采伐,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林下产业,不断提高职工的待遇。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国有林场继续按照从事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在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加大国有林场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权属问题。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在稳定现有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但要理顺林场和三个林业派出所的隶属关系。三个林场所管辖的林区分布在大通县9镇11乡,林场设置级别为股级,在林区事务协商中是一个障碍。林区设置的林业派出所为副科级,派出所依附林场开展工作,林场要依靠林业派出所保护森林资源,在行政级别上不顺,通过国有林场深化改革提升林场的级别,将由现在的股级提升为副科级。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对国有林场经营活动进行分类指导。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要求,将经营性业务从林场剥离出去,对苗木培育、森林抚育、营造林等暂不能分开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国有林场自主经营。对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繁育加工、中藏药材种植利用等可以市场化的经营活动,林场以资源入股等形式联合社会资本成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采用公司制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林场上缴的生产经营利润,同级财政全部返还给林场,其中60%用于林场自身发展、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40%用于聘用护林员的绩效工资。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资本和家庭为主的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州)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大通县国有林场绩效考评制度,对国有林场林地管理、营造林、育苗、林业科技、林业产业、基础建设、资金和档案管理进行年度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逐步建立以林场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资产化核算体系和考核体系,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林场全面建立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落实对场长的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编制国有林场森林培育方案,探索多种形式的场外造林,不断增加森林资源。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

(六)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投入保障机制。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加大对林场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按全县森林旅游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区的公路和供电设施。

(七)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旅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科学设置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放宽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全县国有林场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49个、后勤保障服务等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37个。国有林场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6个、中级28个、初级15个。

按林场具体分为:东峡林场有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高级3个,中级15个,初级2个,工勤技能岗位17个;宝库林场:专业技术高级1个,中级4个,工勤技能岗位5个;实验林场: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高级2个,中级9个,初级13个,工勤技能岗位15个。

(八)国有林场金融债务化

三个林场均无债务。

四、改革成本预算和筹资渠道

(一)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需643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6374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共计58万元。

(二)筹资渠道。大通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一是中央、省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5503万元;二是整合有关项目资金929万元。

(三)按林场预算

东峡林场:

1.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产改革总成本约需102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为1020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共计5万元。

2.筹资渠道。设立大通县国有林场改革资金专户,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一是中央省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00万元,二是整合项目资金725万元。

宝库林场:

1.改革成本预算。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资金计463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林区防火道路200公里,网络通讯、电网改造,投资4600万元、方案编制10万元、动员和宣传2万元、资产的评估费用5万元、资产调查5万元、目标和制度制定4万、其他7万元。

2.筹资渠道。资金争取主要来源于国家林业局改革配套资金。

实验林场:

1.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产改革总成本约需77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为754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共计20万元。

2.筹资渠道。设立大通县国有林场改革资金专户,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一是中央省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570万元,二是整合项目资金204万元。

五、改革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全面完成大通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11-12月通过验收。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人员结构、社会保障、森林资源资产、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建议,分析梳理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保障。

(二)完善上报实施方案阶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大通县实际,2016年6月30日前制定完善上报《大通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10月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稳定。

(四)认真总结,迎接检查验收阶段。在2017年10月底完成主要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查漏补缺和扫尾总结工作,11月前申请验收。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大通县东峡林场、大通县宝库林场、大通县实验林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改革组织、宣传与推进的责任,确保改革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

(二)宣传引导。采取简报、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改革的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林场职工打消思想顾虑、增强改革信心,努力营造积极支持和参与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操作。坚持把培育森林资源和维护职工正当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切实保障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政策引导。国有林场筹集的改革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抵用,禁止挪作与改革无关的方面使用。

附件3

湟中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一、基本情况

湟中县现有上五庄、蚂蚁沟、南朔山、群加四个国营林场,均隶属于县林业局。

(一)管理体制情况

湟中县4个国有林场全部是林业局直接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上五庄、南朔山林场被评为省级森林公园,群加林场被评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上述3个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国有林场承担着湟中县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重大职责,是推进湟中县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重要力量,湟中县4个国有林场现开展的工作有天然林管护、造林育苗、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园经营等。

(二)人员及社会保障情况

湟中县国有林场现有在册职工93人,其中在职职工74人(高级职称2名,其中七级2名;中级职称24名,其中八级4名、九级8名、十级12名;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20名,其中十一级9名、十二级7名、十三级4名;工勤岗位21名,其中三级10名、四级9名、五级2名;管理岗位7名,其中九级5名、十级2名);离退休职工19人。职工全部参加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参保率达100%;社会护林员186人,全部都办理了意外伤害险;自收自支人员4人,全部参加了“五项”保险。

按林场分上五庄林场在册职工27人,实有在职职工22人(高级职称1名,其中七级1名;中级职称7名,其中八级1名、九级1名、十级5名;初级职称5名,其中十一级2名、十二级2名、十三级1名;工勤岗位7名,其中三级5名、四级1名、五级1名;管理岗位2名,其中职员十级2名);退休人员5名。社会护林员107人,其中天保工程护林员岗位100个,公益林护林员岗位7个,吸纳贫困户护林员60名;自收自支人员3人。

群加林场在册职工14名,实有在职职工11人(中级职称5名,其中八级1名、九级1名、十级3名;初级职称4名,其中十一级1名、十二级3名;工勤岗位2名,其中三级1名、五级1名);退休人员3名。社会护林员37名,其中天保工程护林员28名,公益林护林员9名,吸纳贫困户护林员21名。

蚂蚁沟林场在册职工36名,实有在职职工26人(高级职称1名,其中七级1名;中级职称9名,其中八级1名、九级5名、十级3名;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7名,其中十一级5名、十二级1名、十三级1名;工勤岗位8名,其中三级4名、四级4名;管理岗位1名,其中职员九级1名);退休人员10名。社会护林员14人,其中天保工程护林员3名,临聘社会护林员11名,吸纳贫困户护林员2名;自收自支人员1人。

南朔山林场在册职工16名,实有在职职工15人(中级职称3名,其中八级1名、九级1名、十级1名;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4名,其中十一级1名、十二级1名、十三级2名;工勤岗位4名,其中四级4名;管理岗位4名,其中九级4名);退休人员1名。社会护林员28人,其中天保工程护林员27名,公益林护林员1名,吸纳贫困户护林员16名。

(三)森林资源情况

湟中县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74735.56公顷,林业用地65281.98公顷(国有54284.14公顷、集体或个人10997.84公顷),其中:有林地9850.35公顷,灌木林地40818.64公顷,未成造林地1105.16公顷,宜林地13500.44公顷,辅助林业用地6.16公顷,苗圃地1.23公顷。各类森林、林木蓄积量为781655.2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为44961.31公顷,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2431公顷。

上五庄林场辖区经营总面积48650.59公顷,林业用地42761.33公顷(国有38409.17公顷、集体或个人4352.16公顷),其中有林地7439.32公顷,灌木林地25130.49公顷,未成造林地499.19公顷,宜林地9686.81公顷,辅助林业用地5.52公顷。各类森林、林木蓄积量为612963.20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为31943.44公顷,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904.33公顷。

群加林场辖区经营总面积9235.9公顷,林业用地8195.35公顷(国有8045.69公顷、集体或个人149.66公顷),其中有林地1983.52公顷,灌木林地4383.36公顷,未成造林地0.84公顷,宜林地1826.99公顷,辅助林业用地0.64公顷。森林蓄积量153806.80立方米。区划天然林面积为6067.1公顷,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66.67公顷。

蚂蚁沟试验林场经营面积8187.67公顷,林业用地6526.42公顷(国有166.45公顷、集体或个人6359.97公顷),其中:有林地290.88公顷,疏林地23.82公顷,灌木林地4821.37公顷,未成造林地600.22公顷,宜林地790.13公顷。各类森林、林木蓄积量为9429.10立方米。区划天保工程面积538.02公顷,公益林面积20公顷。

南朔山林场辖区经营总面积8661.4公顷,林业用地7798.88公顷(国有7662.83公顷、集体或个人136.05公顷),其中有林地112.81公顷,灌木林地6483.42公顷,未成造林地4.91公顷,苗圃地1.23公顷,宜林地1196.51公顷。各类森林、林木蓄积量为5645.1立方米。区划天保工程面积6412.8公顷,公益林面积340公顷。

(四)基础设施情况

在2010年投资795.6万元和2011年投5287.68万元完成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分别在鲁沙尔、多巴两地修建危旧房改造房54套和201套,解决了林场职工住房问题。

上五庄国营林场:林场现有办公用房1840平方米,生产用房950平方米,晒种场5700平方米,防火物资库225平方米,防火道路128公里(水泥硬化路78公里,沙石路50公里)。

另外,护林站房29处,其中7个中心护林站建筑面积2203平方米,危房14处面积为580平方米。

林场现有苗圃2处,共计面积100亩,实际育苗面积88亩,主要树种有青海云杉、祁连圆柏、油松等。其中南门苗圃48亩,实际育苗面积40亩(云杉26亩,圆柏5亩,油松9亩);上苗圃52亩,实际育苗面积48亩(云杉25.4亩,圆柏13.6亩,油松9亩)。

林场现有防火物资如下:风力灭火器9台,防火水袋25个,防火服46套,截锯20把,防火拖把531把,干粉高效灭火器467个。

群加国营林场:林场现有楼房三栋建筑面积2100平方,其中宿舍面积为300平方米、办公室300平方米、宾馆1500平方米;防火器材库一间,面积48平方米;仓库四间面积72平方米(其中危房两间36平方米);林地管护站11处建筑面积390平方米,(有危房5处面积180平方米)。

林场有苗圃地50亩,各类苗木105万株。

林场防火器材有:防火车两辆、森防摩托车1辆、灭火拖把165把、水袋26个、灭火弹200箱、干粉灭火器121个。

2016年,投资125万元,在群加林场实施国有林场贫困林场资金项目;投资500万,在群加林场实施国有林场补助资金项目。

南朔山林场:林场现有办公用房911平方米,宿舍231平方米,生产用房130平米,森林防火简易道路约52公里。

现有苗圃地70亩,(都为租赁土地)。

防火器材有:防火车辆一辆(皮卡),防火水袋40个,防火拖把120把,防火铁桶20个,干粉灭火器40个,风力灭火器6台。

2016年,投资108万元,在南朔山林场实施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

蚂蚁沟试验林场:现有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700㎡。有2个苗圃,总面积为162亩,育苗面积为150亩。护林站点7处,管护站房面积约300㎡。林场现有各种车5辆车,其中防火车3辆,生产用车2辆,摩托车2辆。有防火物资如下:风力灭火器6台,防火水袋20个,防火服50套,截锯10把,1号、2号防火工具400把,干粉高效灭火器100个,割灌机8台,发电机2台。

(五)债务情况

湟中县各国营林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贷款,群加林场负债湟中县城乡建设总公司第二施工队在2007年修建林场办公楼和宾馆时欠款84.9026万元。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绝对”,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高原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高原生态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尊重自然规律,保护好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科学经营、可持续发展。在生态导向保护优先的基础上,坚持科学经营、可持续发展,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保证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都有一定增加。

坚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均衡性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相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各场分类实施。积极探索湟中县国有林场的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三)改革的总体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增加森林面积,增长森林蓄积量,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林下产业,不断提高职工的待遇。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按照全省林场功能定位的要求,将湟中县4个国有林场确定为林业局直接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

按照有利于生态建设和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事相结合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并依照管理权限和管理的面积,合理核定编制数,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林业管理和技术骨干不流失。编制内的人员和机构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生态公益型林场实行岗位责任绩效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层管理的制度。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加强林场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在稳定现有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将湟中县4个国有林场管理层级提升为副科级。

(三)鼓励引导国有林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改革森林公园的经营模式、防止国有林地管理权限混乱和国有资产流失。以国有林场或森林公园为管理主体,允许社会资本或国有林场联合社会资本、林区群众成立专业合作组织或股份制公司依法经营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繁育加工、中藏药材和林菌种植利用;对苗木培育、森林抚育、营造林等暂不能分开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国有林场自主经营。林场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林场上缴的生产经营收入,在优先保障弥补继续经营项目成本支出的前提下,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部门以安排项目的形式给予支持,主要用于林场森林资源保护、自身再发展。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营林管护队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提高社会护林员工资,让周边群众受益,使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更好。

上五庄林场与青海乡趣卡阳户外旅游度假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卡阳景区森林旅游,对卡阳林区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结合卡阳景区的开发利用,林场与青海众友农林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在阳吧林打造生态旅游园。通过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促进周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优先解决贫困户劳力。

群加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景区森林旅游,对黑峡林区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结合黑峡景区的开发利用,2015年建设完成的林下经济藏家乐和林下养殖建设项目。目前,林下经济藏家乐建设9家,投入运营8家,通过发展群加森林公园旅游、扶贫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实现增收。

结合精准扶贫让周边更多的贫困人员参与森林管护、森林抚育、荒山造林等林场的生产经营项目活动,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让他们早日脱贫。

(四)提高护林员工资标准和工作积极性

护林员是林场森林资源在山头地块的守护者,肩负着防火、防盗和发现并汇报病虫害的重任,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是林场的工作之重。依照护林员所分配的每个管护站的管护区域和管护面积,通过公开公平的选择方式,择优选聘管护人员,提高护林员工资,由原来的每月平均1100元提高到目前的1800元,完善管护人员承包管护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机制,提高林区群众的护林积极性。根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出台各国营林场护林员管理制度,每个林场根据本场的实际做了修改和补充规定。通过制度管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使护林员从兼职护林员转为专职护林员。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保持全县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认真执行全省林地管护绩效考评制度,对国有林场林地管理、营造林、育苗、林业科技、林业产业、基础建设、资金和档案管理进行年度专项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国有林场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逐步建立以林场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资产化核算体系和考核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各林场要全面建立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周期为3-5年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探索多种形式的场外造林,不断增加森林资源。

(六)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将4个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建设计划,通过统筹现有资金和整合涉及林业的各类基本建设投资,分别完成林场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已完成国有林场办公用房3751平方米、宿舍531平方米、生产用房1425平方米、防火道路180公里、晒种场5700平方米、管护站2893平方米、其他用房1500平方米,已实施危房项目255户。

各国有林场需完成新建办公用房3660平方米,计划投资832万元;宿舍794平方米,计划投资158.8万元;仓库200平方米,计划投资40万元;危房改造及维修2778平方米,计划投资483.6万元;大门7座,计划投资84万元;围墙1380米,计划投资72万元;护坡140米,计划投资28万元;管护站房240平方米,计划投资57.6万元;供电64965米,计划投资205.63万元;饮水安全38580米,计划投资363.74万元;拉设天然气3000米,计划投资60万元;拉设网围栏7500米,计划投资141万元;苗圃土壤改造50亩,计划投资5万元;苗圃渠系建设2000米,计划投资24万元;防火道路208公里,计划投资2577万元;防火演练场19000平方米,计划投资651万元;防火隔离带600亩,计划投资12万元;不可预见费用440万元。以上合计投资6235.37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资金拨付情况,计划于2017-2020年分年度实施。

各林场需新、改建基础设施建设及建设年度安排情况如下:

上五庄林场 (2275.11万元)

1.危房改造14处面积为580平方米,在原址修建每平米单价为2000元(含保温层),合计投资116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2.新建职工宿舍楼一栋共20间,计划建设面积为594平方米,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含保温层),合计投资118.8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3.新建防火道路100公里,宽度为2.5米,其中水泥路40公里(水泥厚度30cm,单价为300元/米,不含排水沟),投资为1200万元,砂石路60公里(30元/米),投资180万元,合计投资1380万元;计划于2020年实施。

4.在癿纳、大寺沟、拉沙、拉尔宁、南门等地中心护林站5处,新建办公用房30间,共计建筑面积为1160平方米,每平米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含保温层),投资232万元;新修大门4座,大门单价1万元/座,投资4万元;新修围墙280米,单价为800元/米,投资22.4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5.对土木结构的旧站房进行改造,需要新修的护林点共计9处18间,面积为450平方米,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含保温层),投资90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6.防火演练场硬化5700平方米(厚度20cm),单价为300元/平方米,投资171万元;计划于2020年实施。

7.在南门、大寺沟、卡阳、拉尔宁、癿纳、峡口、拉沙等站房新拉设基本用电设备12处(自行拉设),拉设单价为10元/米,共13165米、投资13.17万元;饮用水设施10处,单价为30元/米,共2580米,投资为7.74万元。计划于2020年实施。

8.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120万元。

群加林场(790.06万元)

1.危房改造6处面积为216平方米,在原址修建每平米单价为2000元(含保温层),合计投资43.2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2.新建林下养殖鹿场网围栏6千米,单价为230元/米,合计投资138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3.新建防火道路26公里,宽度为2.5米,其中水泥路10公里(水泥厚度30cm,单价为300元/米),投资为300万元,砂石路16公里(30元/米),投资48万元,合计投资348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4.对土木结构的旧仓库进行改造,面积为72平方米,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含保温层),投资14.4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5.防火演练场硬化4000平方米(厚度20cm),单价为300元/平方米,投资120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6.在尕昂、上圈、拉浪、四后道、来路、刺湾、文化林站房新拉设基本用电设备7处(自行拉设),拉设单价为17元/米,共3800米、投资6.46万元;饮用水设施7处,单价为50元/米,共4000米,投资为20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7.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100万元。

蚂蚁沟试验林场(971万元)

1.申请新建办公用房1300平方米,单价为2400元/平方米,计划投资312万元;宿舍200平方米,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计划投资为40万元;仓库200平方米及购置办公设施,单价为2000元/平方米,计划投资为40万元;新建围墙300米,单价为800元/米,计划投资24万元;新建护坡140米,单价为2000元/米,计划投资28万元;新建大门1座,计划投资20万元;防火演练场1200平方米,单价为300元/平方米,计划投资为36万元,合计投资500万元;计划于2017年实施。

2.西山、东山、大东湾、烟波庐管护站饮用水12000米,单价为30元/米,投资36万元;通电3000米,单价为20元/米,投资6万元,合计投资42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3.西山、东山、烟波庐管护站需拉用天然气3000米,单价为200元/米,投资60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4.西山、白石头、朱家庄管护站防火道路建设30000米,其中混凝土硬化5000米,单价为300元/米,投资150万元;砂石铺路25000米,单价为30元/米,投资75万元,合计投资225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5.陈家滩苗圃设置网围栏1500米,单价为20元/米,投资3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6.老幼堡苗圃改良土壤50亩,单价为1000元/亩,投资5万元;苗圃渠系建设2000米,单价为120元/米,投资24万元,合计投资29万元;计划于2020年实施。

7.蚂蚁沟林区设置防火隔离带600亩,单价为200元/亩,投资12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8.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100万元。

南朔山林场(2199.2万元)

1.新建防火道路52公里,每公里12万元,合计624万元。计划于2017年实施。

2.大、小石门修建护林站房各一处面积约240平米,2400元/平米,合计57.6万元,新建办公用房1200平米,每平米2400元,合计288万元,新建大门两座,合计60万元,围墙800米,每米320元,合计25.6万元。计划于2017年实施。

3.改建林场原有土木结构站房10处,560平米,2000元/平米,合计112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4.防火演练场8100平米。400元/平米,合计324万元;计划于2018年实施。

5.原有办公楼维修900平米,1200元/平米,合计108万元。计划于2017年实施。

6.自来水拉设约20公里,150元/米,合计300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7.站房拉设照明电路45公里及电路的各项配备设施,每公里为4万元,合计180万元。计划于2019年实施。

8.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120万元。

湟中县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万元)

计划实施年度

备注

合计

6235.37

小计

2275.11

上五庄林场

新建办公用房

1160

平方米

2000

232.00

2019年

新建宿舍

594

平方米

2000

118.80

2018年

危房改造及维修

1030

平方米

2000

206.00

2018年

大门

4

10000

4.00

2019年

围墙

280

800

22.40

2019年

供电

13165

10

13.17

2020年

自行拉设

饮水安全

2580

30

7.74

2020年

防火道路

40

公里

300000

1200.00

2020年

混凝土硬化

60

公里

30000

180.00

2020年

砂石铺路

防火演练场

5700

平方米

300

171.00

2020年

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

120.00

小计

790.06

群加林场

危房改造及维修

288

平方米

2000

57.60

2018年

供电

3800

17

6.46

2019年

自行拉设

饮水安全

4000

50

20.00

2019年

鹿场网围栏

6000

230

138.00

2018年

防火道路

10

公里

300000

300.00

2019年

混凝土硬化

16

公里

30000

48.00

2019年

砂石铺路

防火演练场

4000

平方米

300

120.00

2019年

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

100.00

小计

971.00

蚂蚁沟林场

新建办公用房

1300

平方米

2400

312.00

2017年

新建宿舍

200

平方米

2000

40.00

2017年

新建仓库

200

平方米

2000

40.00

2017年

防火演练场

1200

平方米

300

36.00

2017年

围墙

300

800

24.00

2017年

护坡

140

2000

28.00

2017年

大门

1

200000

20.00

2017年

供电

3000

20

6.00

2018年

自行拉设

饮水安全

12000

30

36.00

2018年

拉设天然气

3000

200

60.00

2018年

苗圃网围栏

1500

20

3.00

2019年

苗圃土壤改良

50

1000

5.00

2020年

苗圃渠系建设

2000

120

24.00

2020年

防火道路

5

公里

300000

150.00

2019年

混凝土硬化

25

公里

30000

75.00

2019年

砂石铺路

防火隔离带

600

200

12.00

2018年

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

100.00

小计

2199.20

南朔山林场

新建办公用房

1200

平方米

2400

288.00

2017年

危房改造

560

平方米

2000

112.00

2018年

办公楼维修

900

平方米

1200

108.00

2017年

大门

2

300000

60.00

2017年

围墙

800

320

25.60

2017年

管护站房

240

平方米

2400

57.60

2017年

供电

45000

40

180.00

2019年

饮水安全

20000

150

300.00

2019年

防火道路

52

公里

120000

624.00

2017年

防火演练场

8100

平方米

400

324.00

2018年

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

120

(七)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科学设置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放宽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近年来,林场现有的队伍结构和素质状况各林场差异性较大,新的高素质人才又难以得到补充。通过林场改革,适当提高林场专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放宽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条件。

全县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67个,其中管理岗位11个,专业技术岗位31个,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岗位25个。核定各林场编制情况如下。

1.上五庄林场岗位设置为19人,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9个、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1个、中级4个、初级4个;林业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为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以下7个。

2.群加林场岗位设置为13人,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6个、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1个、中级4个、初级1个;林业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为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以下5个。

3.蚂蚁沟林场岗位设置为18人,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8个、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1个、中级4个、初级3个;林业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为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以下7个。

4.南朔山林场岗位设置为17人,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8个、森林管护等林业技能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为:专业技术高级1个、中级4个、初级3个;林业技能岗位等级设置为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以下6个。

四、改革成本预算和筹措渠道

(一)改革成本预算

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为6320.27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5795.37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见费用等共计440万元,清除负债84.9万元。

1.上五庄国营林场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为2275.1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2155.11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见费用等共计120万元。

2.群加国营林场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为874.9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690.06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见费用等共计100万元,清除负债84.9万元。

3.蚂蚁沟试验林场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为97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871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见费用等共计100万元。

4.南朔山林场改革成本预算:本次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约为2199.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2079.2万元,改革期间工作经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120万元。

(二)筹资渠道

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一是中央、省级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6120.27万元,二是整合有关项目资金万200元。

五、改革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份全面完成湟中县的国有林场体制创新、政事分开、完善支持政策等改革工作,11-12月通过省级验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资金拨付情况,计划于2017-2020年分年度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8月底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人员结构、社会保障、森林资源资产、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梳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保障。

(二)完善上报实施方案阶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青办发〔2016〕6号)和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湟中县实际,2016年10月底前制定完善上报《湟中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湟中县各国有林场定编、管理层级优化、等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稳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资金拨付情况,计划于2017-2020年分年度实施。

(四)总结迎检阶段。在2017年10月底全面完成湟中县的国有林场体制创新、政事分开、完善支持政策等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改革情况的跟踪调查和机构人员的稳定运行工作,做好查缺补漏和扫尾总结工作,11月底前申请省级检查验收。

六、各林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林场与集体所有森林资源补助标准差距大导致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工资低,管护人员的管护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点多面广、山高路远,林场管理人员少、且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发展林下经济的基础差,无资金。办法不多,迈步不大,带动林下经济发展能力有限。

(三)林场本身编制少人员少,无新鲜血液输入,人员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术人员配置等方面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林区地处高寒,林区的基础设施落后,基层护林站点的管护房修建时间早,由于缺少资金,管护房急需修缮或重建。部分重点林区的网围栏年久失修,林区道路不畅,林场的森林管理和防火工作难度较大。

(五)林区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林区群众自觉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的热情不高。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国有林经营单位获得了国家工程投资,而广大林农作为天保工程主要参与者,未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挫伤了林区群众自觉参与森林资源营护的热情。

(六)林下经济发展缓慢,林下经济主要有育苗产业、旅游业和林下种养殖业,育苗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旅游业和林下种养殖业均处于起步阶段且发展缓慢,并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林场有发展林下产业的丰富资源,但起步晚,发展缓慢。

七、组织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将深化改革作为湟中县各国营林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依法依规操作。按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要求进行,不违法违规,绝不与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

(三)切实维护稳定。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林业局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的监督检查,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偏差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年度改革工作结束,要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宣传典型做法,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五)落实奖励制度。根据湟中县国有林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改革目标明确、措施有效,森林资源培育机制活、管护好、林业产业发展快、林区社会经济条件改善明显的林场予以通报表彰和项目奖励,提高改革工作积极性。

附件4

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6号),现结合湟源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国有林场基本情况

现有2个国有林场,即:东峡国有林场、南山国有林场,均隶属于湟源县林业局管理。

(一)管理体制情况

湟源县国有林场为林业局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1998年全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区实施禁伐政策后,1999年东峡国有林区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实行财政全额拨款;2002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了南山国有林场,系全县集体或个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单位,实行财政全额拨款。2005年,湟源县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县,南山国有林场全面负责全县国家级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目前,东峡国有林场主要从事涉及东峡、城关、和平三个乡镇7.9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经营苗圃地430亩,设有管护站点7个,临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4名,有从事森林管护临聘人员36名,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19名;南山国有林场主要从事全县9个乡镇集体或个人的102.68万亩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及国家级公益林经营管理工作,经营苗圃地220亩,设有管护站点20个,临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7名,有从事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477名,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248名。目前,国有林场主要存在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管护点基础设施差、护林员人数多、工资待遇低、管护责任性不强、工作主动性不高等突出问题。

(二)人员及社会保障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现有编制15个,其中,东峡国有林场现有在册职工9人,南山国有林场现有在册职工6人,均已参加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国有林场临聘管护人员均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三)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湟源县2014年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湟源县现有林业用地总面积157.55万亩,其中有林地5.68万亩,疏林地0.33万亩,灌木林地98.54万亩,未成林地11.89万亩,宜林地等其它林地41.1万亩;森林覆盖率33.6%,活力木蓄积量66.07万立方米。

目前已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和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项目的林地总面积为110.58万亩,全部由东峡、南山两个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其中东峡国营林场负责经营管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7.9万亩国有林地;南山国营林场负责管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项目的国有林地0.32万亩和集体(个人)所有林地102.36万亩。

(四)基础设施情况

全县国有林场现有办公、生产及基层管护站点用房1734㎡,其中,东峡国营林场现有办公、生产及基层管护站点用房598㎡。南山国营林场现有办公、生产及基层管护站点用房1136㎡。全县现有防火道路252公里。2010-2012年,全县实施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96户(户均90.6㎡),其中在册职工61户、退休及聘用人员35户。

(五)债务情况

2004年因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东峡国营林场于2004年向湟源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46.6万元。截止2015年,欠贷款本金29万元,利息29.2万元。2015年底,经与县财政、县农业银行协商,由县财政偿还本金29万元,利息予以减免。南山国营林场无债务问题。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绝对”,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坚持湟水河上游生态建设重点县目标不动摇,严格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为根本,以搞活森林培育机制为动力,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条件,以完善支持政策为保障,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发展战略,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强化责任。把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培资源、保生态”为首要目标,建立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有林场生态保护责任,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整体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生态效益,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坚持创新机制、改善民生。创新管理体制,搞活培育机制,紧贴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完善和落实对国有林场的各项扶持政策,科学有序推进森林经营培育工作,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挖掘资源优势,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加快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探索形成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断提高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通过改革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同。明确国有林场改革的主体责任,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形成上下联动顺畅、部门协调高效、政策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改革的总体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工程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有效措施,力争全县国有林场管理的林地保有量达到112万亩、活力木蓄积量达到71.35万立方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职工办公用房达到人均9平方米、生活用房达到人均20平方米,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健身锻炼活动室、职工书屋等基础配套设施。同时,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让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在现有编制人员基础上,通过改革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结构合理、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国有林场资金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产业发展有后劲。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国有林场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管护区域,提高保护实效,对现有国有林场管理区域、管护面积、管护人员和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完善。东峡国营林场负责涉及东峡、城关、和平三个乡镇的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经营管理工作,挂北山林业工作中心站牌子,结合实际,核定落实人员编制,主要从事天保工程区的林业工程造林规划设计、林业技术指导、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造林抚育和林场森林可持续发展功能区划管理等方面工作;南山国营林场负责涉及和平、日月、波航、大华、巴燕、申中、寺寨、东峡、城关等9个乡镇集体和个人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及国家级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工作,挂南山林业工作中心站牌子,结合实际,核定落实人员编制,主要从事国家级公益林工程区造林规划设计、造林技术指导、森林病虫鼠害防治、造林抚育和林场可持续发展功能区划管理等方面工作。在现有两个国有林场的基础上,拟筹建成立城关国有林场,系林业局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与园林管理站合署办公,挂园林管理站牌子,主要负责涉及城关、大华、和平、申中等4个乡镇的县城南北两山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县城街道绿化和国有林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按照国有林场功能定位要求,将湟源县3个国有林场主功能明确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按公益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具体明确国有林场边界、面积和林地权属等具体事宜。

(三)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注重加强国有林场功能区规划、落实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及绩效考核标准等相关方面的具体事宜,加快国有林场职能转变,创新国有林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优势,在产业发展、管理机制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自主经营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建立县人民政府—湟源县林业局—国有林场—乡镇中心管护站四级管理层级。在稳定现有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国有林场工作职能、管护难度、管护面积等实际需要,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拟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34个,按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林业技能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核定编制,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其中,东峡国有林场拟核定编制10个,南山国有林场拟核定编制9个;暂无编制的城关国有林场拟核定事业编制15个,与园林管理站合署办公。

(四)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按照“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在3个国有林场新建乡镇中心管护站12个(东峡国有林场3个,南山国有林场8个,城关国有林场1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选聘护林员,减少现有护林人员人数,实行长期聘用管理机制,提高工资待遇,完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稳定护林员队伍。同时,建立涉及乡镇和林场双重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力度,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基本建立功能定位明确、管理科学规范、政策保障有力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切实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认真执行林地管护绩效考评制度,对全县国有林场林地管理、营造林、育苗、林业科技、林业产业、基础建设、资金和档案管理进行年度专项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逐步建立以林场为单位的森林资源资产化核算体系和考核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国有林场要全面建立职工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探索多种形式的造林抚育模式,不断增加森林资源。

(六)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对林区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优先安排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景区的道路、供电、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至2020年建设完成国有林场和乡镇中心管护站办公和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

(七)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科学设置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林场工作,改善人员结构比例。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待人事编制审核确定后,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进行设置。

(八)鼓励引导国有林场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在保持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注重将森林资源与文化体育旅游有机融合,在东峡国有林场管护区域内规划建设湟源县东峡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东峡拉尔贯森林旅游区、大黑沟国家级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在南山国有林场管护区域内规划建设和平静房湾森林旅游基地、日月宗家沟森林旅游区、小高陵精神教育基地、南山渠和湟海渠徒步旅游等景区;在城关国有林场管护区域内规划建设磨林湿地公园、高原自行车试训营地、北极山森林旅游景区、南山森林旅游景区等森林旅游景区。明确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景区等景区的管理主体,防止国有林地管理权限混乱和国有资产流失。国有林场联合社会资本、林区群众成立专业合作组织或股份制公司依法经营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繁育加工、中藏药材种植利用;对苗木培育、森林抚育、营造林等暂不能分开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市场化经营或国有林场自主经营。林场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在优先保障弥补经营项目成本支出的前提下,对林场上缴的生产经营收入,县财政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

四、改革成本预算及资金来源

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发展规划,统筹整合国家、省、市各类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有序开展国有林场道路、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办公和生活用房、管护站点、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国有林场改革稳步有序开展。

(一)改革成本预算。国有林场改革总成本为3496.2万元,其中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457万元,12个乡镇中心管护站、城关国有林场及重点林区防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39.2万元。

(二)资金筹资渠道。鉴于县财政困难的客观实际,国有林场改革资金主要以争取国家、省、市国有林场改革及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为主,按照“突出重点、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整合水利、住建、文旅、农牧、交通、国土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着力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存在的资金瓶颈问题。

五、改革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份全面完成湟源县国有林场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11-12月通过省级验收。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底前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国有林场的人员结构、社会保障、森林资源资产、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梳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有序推进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保障。

(二)上报实施方案阶段。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青办发〔2016〕6号)和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湟源县实际,2016年10月中旬前制定完善上报《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国有林场定性定编、管理层级优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到环环相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稳定。

(四)总结迎检阶段。在2017年11月底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要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改革情况的跟踪调查和机构人员的稳定运行工作,做好查缺补漏和收尾总结工作,11月中旬前申请省级检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发安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扶贫开发局、文旅局、银监局、电力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支持政策。县发安局和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国有林场改革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顺利推进。

(二)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国有林场改革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改革政策和目标要求,使广大职工打消思想疑虑,增强改革信心努力营造积极支持和参与湟源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操作。坚持把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维护职工正当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切实保障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国有林场筹集的改革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使用,禁止挪作与改革无关的方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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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宁市, 宁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