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181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市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3:08:44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宁市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2017〕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农牧区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7〕54号)要求,决定成立西宁市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彤副市长


副组长:桑淑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齐春岭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海斌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成员:赵昌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许国峰市发改委副主任


石林市经信委副主任


斯琴市教育工会主席


祁万德市科技局副局长


柴成军市民宗委副主任


宋晓兰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玉莲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宏市人社局副局长


董小宁市环保局副局长


程亮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总规划师


赵海涛市城管局副局长


方得红市水务局副局长


高崇辉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魁久市文广局副局长


丁伟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志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林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董发涌市安监局副局长


黄廷成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景冬平市残联副理事长


马鑫西宁警备区保障处处长


王义涛武警西宁支队副支队长


李军大通县副县长


王艺枫湟中县副县长


杜培文湟源县副县长


于江洪城东区副区长


赵欣城中区副区长


于志玲城西区副区长


尚西宁城北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丁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县(区)政府:负责开展辖区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研判形势,结合当地实际,将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和协调开展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防治工作任务。


卫生计生部门: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重大传染病诊治以及包虫病外科手术能力和诊疗水平。


农牧和扶贫开发部门:负责组织畜间传染病监测,实施动物免疫接种等各项措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家畜包虫病防治政策和农区家犬驱虫、家畜免疫措施,指导动物防疫监督所(站)调查掌握犬只感染包虫病情况,开展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建立犬只驱虫信息化管理数据库掌握犬只分布状况,按登记管理的家犬数实行 “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策略。加强屠宰场(点)家畜的屠宰检疫和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监管。切实加大对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将农区包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重点帮扶。


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传染病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对特殊人群和特殊场合的防治工作检查。调查掌握家养犬数量。发生重大人间疫情时,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和安保。


宣传部门:组织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把好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政法(综治)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因重大传染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协助行业部门,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设施建设。


经信部门: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药品、试剂等生产供应和产品升级。


教育部门:推进“医教协同”工作,培养适用型专业人才。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加强学校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切实将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专题内容之中。


科技部门:支持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科学研究,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


民宗部门:协助处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民政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落实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指导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及其家庭开展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做好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经费的保障工作,加强防治资金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按政策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落实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政策,做好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的衔接工作。落实国家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待遇政策。


环保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会同有关部门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对具有高健康风险的环境污染因素进行主动管理,加强与健康相关环境信息的共享,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督。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拟定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


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水务部门:根据国家部署,指导各地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优先保障定居点农牧民饮用水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划定水源保护范围,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入户,切断介水疾病传播途径,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供水到集中供水点。


林业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组织陆生野生动物疾病的监测、预防和加强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文广部门:在日常性文化活动中开展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广播电视台:做好有关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宣传报道工作,将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市场内销售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药品生产经营准入许可,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流通和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与抽检监测。


安监部门: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积极做好重大传染病和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残联:做好相关重大传染病致残患者的康复救助,以及重大传染病患者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教育等工作。


驻宁部队:组织做好军队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军地合作,协调军队力量参与全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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