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172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3:08:55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7〕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




西宁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办字〔2017〕5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2017〕9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旺季和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放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解决道路交通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马忠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强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白海青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艾玉树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琼市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赵海涛市城管局副局长


左西胜市安监局副局长


戴航市旅游局副局长


常玉峰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学新市农牧局副局长


李东霞市政府国资委副调研员


刘赠昭市卫计委党组副书记


袁立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白海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组织、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目标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源头监管,严厉查处机动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动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1.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做好对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长途客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源头监管,检查各级执法站点、农村劝导站、公路超限监测站“三站”勤务落实情况,高速公路、国省道路重点路段通行秩序整治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执行、旅游客运包车牌办理、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等情况;严把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关等;落实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动态监管制度,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的作用;检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检查“两客一危”运输车辆配备灭火器和客运车辆配备安全锤情况;检查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进出站安全例检、安全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执行等情况;检查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电子运单”制度执行情况,严格监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以及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动态监控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


2.加强路面管控检查,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市公安交警支队要认真分析研判我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安排警力,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重点路段和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路面联合检查频次,重点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强化长途客车、班线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路面管控;开展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教育;交管部门对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抄告所属运输企业和当地安监、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加强车辆安全运行监管。


3.加强公交企业监管,确保公交车辆安全运营。市经信委(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要加强对公交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结合快线、干线、支线公交运营和汛期、旅游旺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公交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检查公交车辆技术性能和灭火器、安全锤配备情况;检查公交车辆“三品”查验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4.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安全旅游环境。市旅游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大对旅游客运的汛期、旅游旺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对市域内各旅游景点、游客集散中心、酒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倡导文明服务,规范旅游包车市场管理,指导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规范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严禁驾驶员私自承接包车客运、宰客、欺客、态度蛮横等行为;严查不具备包车客运资质、违规从事包车客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游客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5.加强道路隐患排查,确保道路安全通畅。市规划建设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城市道路、旅游景点道路、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着重排查长下坡重点路段和隧道、桥梁、急弯、陡坡、临崖临边、视距不良、路宅临近等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新建公路不具备通车条件路段的安全管控情况,推动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加大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道路交通工程设施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已有的交通信号和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不完善的设施,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6.落实乡镇监管责任,扩大农村交通管理覆盖面。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两站两员”保障经费,积极动员村两委、驾驶人安全组织成员参与“两站两员”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强化交通安全管控,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


7.开展领域内道路交通隐患摸排,全面落实防护措施。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农牧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医院周边及渣土车交通安全隐患摸排活动,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农牧部门要重点检查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维护网点、农业园区、农业点的农机登记、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情况;检查农机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执行等情况,配合公安等部门对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上路、未检验作业、违法搭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时间步骤


综合整治行动自7月25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5日—7月31日)。各相关地区、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


(二)整治活动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15日)。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综合整治活动,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确保按照规定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10月30日)。各相关地区、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整改不足,并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再次对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部门及时办的工作格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相关地区、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依据动态监控数据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活动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社会力量的宣传、监督作用,加强活动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和持续宣传,进一步凝聚共识,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活动的开展,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


(四)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协同处置和救援机制。各相关地区、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水平,切实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同反应能力;严格遵守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应急车辆和值守人员,畅通应急报告渠道,确保及时有效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信息报送是开展综合整治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整治活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真实反映综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强化跟踪督导力度,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各相关地区、部门工作方案于8月14日前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0日报送阶段工作小结;10月20日前报整治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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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宁市, 宁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