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160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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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17〕1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责任分工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8日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责任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17〕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菜篮子”市(州)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7〕116号)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有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现将相关目标责任分工如下,请各单位和地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以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推进“四个转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推进“菜篮子”建设,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着力抓好降成本、补短板、强创新、保供给,进一步夯实生产基础、调整优化结构、强化科技应用、转变生产和发展方式,促使“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得到加强、质量安全显著提升、流通条件不断改善、市场供应趋于均衡、调控保障能力提高,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生活需求。


三、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积极引导“菜篮子”产品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通过稳定面积、扩大规模、调整结构、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实现品种多样、质量安全、效益更佳,切实提高“菜篮子”产品产供能力。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2万亩以上,到2020年,蔬菜产量达到85万吨,年均增长1.7%,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0.5万吨(其中优质牛羊肉产量5.2万吨)、2.4万吨、20.5万吨,年均增长7%、15%、7%。


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围绕果蔬、畜禽养殖两个全省百亿元产业,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布局和发展模式。按照“一线四川”的设施农业区域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提升改造,扩充规模,落实技术措施,促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调整优化蔬菜生产结构,强化设施蔬菜冬季生产,提高冬春季蔬菜供应能力。同时根据川、浅、脑生态区域特点,建设露地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积极发展订单露地蔬菜生产,增加外销量,提高农民收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构建“一带三区”特色生态畜牧业布局,在环山发展适度规模草食畜,在浅山和低位浅山发展标准化生态规模养殖,巩固提升奶牛产业,稳步发展生猪产业,继续推进家禽产业。(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巩固提升现有“菜篮子”生产基地,开辟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形成高效稳定的种养基地。适度规模推进设施温棚建设,加大旧温室提升改造,建设高性能智能温室,引领全市智能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方向。按照规模化、品牌化的要求,实施规模化、标准化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整合现有百亩、千亩基地,打造千亩、万亩基地,发挥规模效益。积极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实施“草畜联动”和“以草促牧”工程,发展高效生态养殖,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17-2020年,新建设施温棚2000栋,实施旧温室提升改造4000栋,建设智能连栋温室10万平方米,新建百栋以上设施蔬菜生产基地10个,建设千亩以上露地蔬菜生产基地10个,其中50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4个;标准化生态规模养殖基地提档升级125家,建设生态牧场20家,建设国家、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50家,创建全国绿色畜牧业示范县1个,年种植优质饲草60万亩,培育千亩以上饲草种植基地150个,生产优质饲草600万吨,年加工青贮饲草3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着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立足区域特色优势,按照产业融合、要素集聚、模式创新、品牌兴农的发展战略,着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和创业园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设置和划分功能区,补充完善基础设施和产业链条,加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创新和提升园区管理模式,创建和提升品牌效应,推进“菜篮子”产业园区集约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重点建设湟中玉拉、城中总寨塬、大通汇丰景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湟源青藏高原原产地特色产业聚集园等,使之成为产业布局合理、组织方式先进、资源利用高效、供给保障安全、综合效益显著的区域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促进“菜篮子”产业升级和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打造以“菜篮子”为主导产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市级农业产业园8个,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园3个,农业创业园3个,巩固和提升西宁现代农业产业园水平。(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加强优势特色蔬菜、畜牧优势主导品种的引进、培育,加快推广高产、优质、高效的品种。推广集约化育苗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二氧化碳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温室物联网技术,推广小型农机耕作、起垄、覆膜技术,引进蔬菜移栽、田园管理等安全、节本增效农业机械。加快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引进、繁育和推广适合当地饲养条件的畜禽新品种,加强自繁自养建设,建立繁育和优质畜禽种源基地。加强种畜场建设,重点发展荷斯坦奶牛、陶赛特羊、青海细毛羊、西门塔尔牛、高原瘦肉型猪等优势品种,鼓励和扶持群众养殖良种牲畜,走质量型畜产品供应。积极推广疫病防治、标准化养殖、饲料搭配等科学技术,切实增加养殖业科技含量。2017-2020年,蔬菜良种覆盖率达到l00%,年推广集约化育苗技术2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1000亩、二氧化碳施肥技术500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温室物联网技术应用1000亩,年引进良种奶牛1000头、优质冻精4000支,畜禽良种化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改善生产条件。按照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要求,大力改善基地生产条件,加强灌溉水源、灌排泵站、管道输水、沟渠、道路等工程建设,完善生产用电设施,注重土壤改良和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保障产出水平,改善生产及生活条件。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落实“菜篮子”生产基地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生产效益的充分发挥和产业的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推动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职业农民立足农业就业创业提供基础条件。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和管理,保障职业农民培训需要,培养有资质的职业农民持证从业,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鼓励发展家庭农牧场,做好家庭农牧场发展规划指导、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等方面的统筹服务。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并向储藏、运销、服务等领域延伸,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增强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2017-2020年,年均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3000人(次),发展家庭农牧场500家,培育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家,新培育“菜篮子”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家。(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立和完善追溯机制。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畜产品检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7.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从生产到消费的农产品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加强质量标准推广实施。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进标准化生产,抓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制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推广实施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操作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推广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推行健康养殖方式。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规模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100%,年制定或修定农业地方标准8项,巩固提升湟中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水平,创建大通县和湟源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健全和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市、县、乡(基地)为一体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农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处理平台,完善生产档案、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认证、分级包装标识、产地证明等信息采集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市场农产品检测中心(站)。推进农产品流通环节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销地有准入、产品有标识的衔接配套制度,建立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到2020年,建成具有农兽药残留检测、农业投入品检测、农业环境检测为一体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并取得省级资质认定。湟中县、大通县取得农兽药残留检测为主的实验室省级认定;农产品产地可追溯基地达到30个,其中蔬菜生产基地26个,畜产品生产基地4个;建成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交通综合市场、仁杰粮油批发市场、汇鑫食品集散中心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抽查和跟进执法相结合的联动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市、县两级农业、食药部门对种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等源头关键领域要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项目,增加监测频次,提高产品监测的覆盖面。实行产地监测和入市检测制度,督促“菜篮子”生产基地和市场开办方配套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设施设备,设立检验检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自检。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畜禽等行为。加强动物疫情监测,落实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动物疫情发生。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销售违禁药品超标农产品的案件和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提升品牌影响力。以农产品质量提升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为核心,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加强无公害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联动区域的品牌农业发展之路。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提高“菜篮子”产品附加值,打造 “夏都蔬菜”和“高原牛羊肉”等特色区域农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建设大通“老爷山”蔬菜等区域公共品牌3个,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245个。(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市场流通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场网络,提高市场服务,加强市场监管,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超市和零售经营网店为基础,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12.加强市场建设与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入制度、质量安全抽检制度、经销商准入管理制度、不合格商品清退制度、环境卫生与防疫制度。明确制定“菜篮子”产品市场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管理。按照《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积极推进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批发交易、冷藏保鲜、质量安全及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做好二期扩建工作,规范市场管理,发挥服务全省、保障供给、收储调剂、稳控物价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作用。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支持和改造一批区域性骨干批发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提升改造。支持专业化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等建设。到2020年,力争完成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工程并运营,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4个,建设和改造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3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抓好农产品销售网点建设。指导建立农畜产品销售网点和销售专区。在蔬菜集中上市期,根据生产规模和实际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设立地产蔬菜销售专区,促进本地蔬菜流通销售。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直销店,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销车等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扶持发展电子商务、远程交易等新型流通经营模式,开展“菜篮子”产品网上销售和配送到户。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抓好产销对接。与四川德阳、彭州和甘肃等地区(基地)开展异地产销对接活动,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定点生产、供应机制,有效补充西宁市场供应,发挥保供稳价作用。同时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企业以及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经纪人与外地市场、客户建立产销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生产、加工和配送,扩大优势蔬菜和畜产品外销量,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营销活动,支持本地“菜篮子”基地进行“农超”、“农市”、“农企”、“农校”等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渠道和网络。对新鲜蔬菜、活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依托省冷链物流综合示范项目,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全市大小鲜活农产品保鲜库资源,配套产品分级、加工、包装、制冰、运输等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加快培育运作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经营企业、专业化组织。支持加工型和流通型龙头企业扩大季节性“菜篮子”产品收购,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配送。支持适度规模的“菜篮子”产品产地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建设,鼓励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开展经营创新,优化冷链物流组织,推动冷链物流设施和技术装备标准化,促进冷链物流由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提高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增强调控保障能力。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调控政策,健全“菜篮子”产品供求平衡调节机制和风险应对等保供稳价的长效机制,有效控制“菜篮子”价格涨幅,增强市场调控保障能力。


16.制定并实施“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建立农畜产品市场风险补偿机制,制定并实施生产者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抑制亏本生产。建立和完善“菜篮子”风险调控专项资金制度,实施摊位费补贴和批零差率控制等调控物价、稳定市场措施。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市场供应的应急调控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异常波动临时干预机制,依法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做好消费补贴、生活补贴等发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以农业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推进蔬菜调控目录制度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统筹产需平衡,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完善“储量合理、投放及时、运转顺畅、管理规范”的“菜篮子”产品储备机制。结合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条件、气候特征、市民消费需求,按照5天消费量做好蒜苔、马铃薯、胡萝卜、白菜等耐贮存蔬菜的储备,同时做好活体生猪、牛羊等肉类储备,科学确定储备量和收储投放周期,重点保证冬春淡季和重大节假日的供应,并根据应急需要,随时投放市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日常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和价格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缺斤少两、价格欺诈等各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恶意炒作、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等价格垄断的不法行为,净化“菜篮子”流通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强化信息体系建设。以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为龙头,建立覆盖蔬菜、肉类、水果、蛋、奶、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加强信息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基层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和信息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建立“菜篮子”产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运行情况,强化对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每日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为有效科学调控市场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政策保障能力。各级政府要将“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土地、保险、金融等政策支持。


20.创新投入机制。建立完善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市、县区政府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利用财政贴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有效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方投入“菜篮子”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积极整合不同渠道安排下达的项目及资金,形成合力,共同支持“菜篮子”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1.稳定和保护“菜篮子”基本用地。实行耕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实行“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的原则,实现补充耕地、占用耕地数量和产能双平衡。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占用“菜篮子”生产用地,须经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土地整理的新增耕地优先作为“菜篮子”生产用地。(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2.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开展“菜篮子”产品保险业务,满足农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引导农民个体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通过参加农业保险,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维护生产利益,保护生产积极性。继续支持“菜篮子”产品政策性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3.强化金融服务。加大“菜篮子”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发助农金融产品,提高农畜生产基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等方面信贷支持力度。采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风险基金等措施,健全农业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投入“菜篮子”生产和流通领域。加大对农业贷款的贴息力度,扩大贷款贴息范围,缓解“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农发行青海省分行、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宁分行、青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


(六)提升市民满意度。“菜篮子”工程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倾听市民心声,回应市民呼声,以市民满意为标准,切实把惠及全市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抓出成效,让市民的“菜篮子”更加丰富、安全、实惠。


24.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发布有利于稳定市场以及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信息。加强调研和走访群众工作,引导市民正确看待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及价格的变化情况以及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营造良好的“菜篮子”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5.做好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自我评价工作,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按时间要求和相关程序报送农业部及省农牧厅。同时针对自查和各级考核提出的不足和工作建议,明确努力方向,落实改进措施。(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6.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工作。结合西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并公开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统一对全市及县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进行科学评估,与国家及省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公布反馈结果一并作为进一步推进西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参考依据。(牵头单位: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责任单位: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菜篮子”市、县(区)级行政首长和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西宁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发改、农业、商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配置专职人员。同时成立县(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西宁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和任务,规范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联席会议召集相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和主要“菜篮子”生产、流通企业,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全市“菜篮子”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



附件:西宁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责任分工及任务目标分解表






附件



西宁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责任分工及任务目标分解表



主要任务

责任及目标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一、提升生产能力

到2020年蔬菜、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85万吨,10.5万吨、2.4万吨、20.5万吨,年均分别增长1.7%、7%、15%、7%。

优化布局和结构

围绕果蔬、畜禽养殖全省百亿元产业,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布局和发展模式。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源土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设施温棚2000栋,实施旧温室提升改造4000栋,建设智能连栋温室10万平方米,新建百栋以上设施蔬菜生产基地10个,建设千亩以上露地蔬菜生产基地10个。标准化生态规模养殖基地提档升级125家,建设生态牧场20家,建设国家、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50家,创建全国绿色畜牧业示范县1个,年种植优质饲草60万亩,培育千亩以上饲草种植基地150个,生产优质饲草600万吨,年加工青贮饲草30万吨以上。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农业产业园建设

打造以“菜篮子”为主导产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市级农业产业园8个,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园3个,农业创业园3个。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20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科技应用提升

蔬菜良种覆盖率达到l00%,年推广集约化育苗技术2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1000亩、二氧化碳施肥技术500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温室物联网技术应用1000亩,年引进良种奶牛1000头、优质冻精4000支,畜禽良种化比例达到90%以上。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生产条件改善

统筹安排落实“菜篮子”生产基地的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生产效益的充分发挥和产业的持续发展。

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

2017-2020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培育

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12000人(次),发展家庭农牧场500家,培育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家,新培育“菜篮子”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家。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

责任及目标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农畜产品检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从生产到消费的农产品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2018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质量标准推广实施

规模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100%。年制定或修定农业地方标准8项,巩固提升湟中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水平,创建大通县和湟源县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取得省级资质认定。湟中县、大通县取得农兽药残留检测为主的实验室省级认定。农产品产地可追溯基地达到30个,其中蔬菜生产基地26个,畜产品生产基地4个。建成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交通综合市场、仁杰粮油批发市场、汇鑫食品集散中心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市场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2020年

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监督抽查和跟进执法相结合的检打联动机制,实行产地监测和入市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2020年

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品牌建设

建设大通“老爷山”蔬菜等区域公共品牌3个,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245个。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2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市场流通能力

进一步完善市场网络,提高市场服务,加强市场监管,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超市和零售经营网店为基础,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市场体系

建设

力争完成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二期建设工程并运营,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4个,建设和改造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3个,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3个。

市商务局

2020年

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

责任及目标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销售网点

建设

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2018年

市经信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产销对接

开展异地产销对接活动,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定点生产、供应机制,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加工和配送,支持本地“菜篮子”基地进行“农超”“农市”“农企”“农校”等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渠道和网络。对新鲜蔬菜、活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制度。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

2017-2020年

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冷链物流

体系建设

加快培育运作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经营企业、专业化组织。

市商务局

2017-2020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增强调控保障能力

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调控政策,健全“菜篮子”产品供求平衡调节机制和风险应对等保供稳价的长效机制,有效控制“菜篮子”价格涨幅,增强市场调控保障能力。

调控政策

建立农畜产品市场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菜篮子”风险调控专项资金制度,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市场供应的应急调控预案,完善“菜篮子”产品价格异常波动临时干预机制,推进蔬菜调控目录制度试点工作。

市发改委

2017-2020年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产品储备

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统筹产需平衡,做好肉菜储备,科学确定储备量和收储投放周期。

市发改委

2017-2020年

市财政局、商务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净化“菜篮子”流通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2020年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信息体系

建设

以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为龙头,建立覆盖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建立“菜篮子”产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市发改委

2017-2020年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政策保障能力

“菜篮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强化土地、保险、金融等政策支持。

创新投入

机制

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整合不同渠道安排下达的项目及资金,形成合力,共同支持“菜篮子”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2017-2020年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任务

责任及目标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保护基本

用地

实行耕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实现补充耕地、占用耕地数量和产能双平衡,土地整理的新增耕地优先作为“菜篮子”生产用地。

市国土资源局

2017-2020年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善农业

保险

引导农民个体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投入农业保险,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继续支持“菜篮子”产品政策性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强化金融

服务

加大“菜篮子”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发助农金融产品,加大对农业贷款的贴息力度,扩大贷款贴息范围,缓解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2017-2020年

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农发行青海省分行、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宁分行、青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

六、提升市民满意度

以市民满意为标准,切实把惠及全市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抓出成效,让市民的“菜篮子”更加丰富、安全、实惠。

舆论宣传

引导市民正确看待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及价格的变化情况以及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面临的问题,营造良好的 “菜篮子”消费环境。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自我评价

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针对自查和各级考核提出的不足和工作建议,明确努力方向,落实改进措施。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统计局、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民满意度调查

统一对全市及县(区)“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进行科学评估。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2017-2020年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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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西宁市, 宁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