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人才发〔2016〕7号《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银人才发〔2016〕7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宁人才组〔2015〕3号),市委组织部、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2016年3月3日
《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建设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宁人才组〔2015〕3号)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现就有关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明确人才支撑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1、围绕重点产业,培养和引进20名左右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级或省部级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等领军型人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目标任务的50%以上),市科技局(完成目标任务的30%以上),市农牧局(完成目标任务的15%以上),市林业局、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完成目标任务的5%以上)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2、围绕重点产业,培养和引进100名享受国务院特贴、自治区“塞上英才”、“313”人才、自治区政府津贴等区级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目标任务的47%以上),市农牧局(完成目标任务的25%以上),市林业局、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完成目标任务的5%以上),市卫生计生委(完成目标任务的10%以上),市教育局(完成目标任务的10%以上),市文广局(完成目标任务的3%以上)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3、围绕重点产业,培养和引进200个创新创业团队。
责任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目标任务的2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目标任务的30%以上)、市科技局(完成目标任务的20%以上)、市商务局(完成目标任务的20%以上)、市农牧局(完成目标任务的7%以上)、市林业局、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完成目标任务的3%以上)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经合外侨局,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4、围绕重点产业,培养和引进5000名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目标任务的70%以上),市商务局(完成目标任务的20%以上),市农牧局(完成目标任务的7%以上),市林业局、银西生态防护林管理处(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完成目标任务的3%以上)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5、围绕重点产业,培养和引进7000名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目标任务的80%以上)、市商务局(完成目标任务的20%以上)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二、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人才
6、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和引进水平;开展招才引智、引才推介、集中招聘等活动,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人才工作平台和载体,全面提升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7、建立人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分产业、分领域建立高端人才信息库,为人才引进提供指导。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
8、健全完善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才工作政策体系,制定银川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银川市培养和引进外向性型人才实施办法等政策。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7年
9、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并全力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每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00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目标任务的40%以上)、市科技局(完成目标任务的15%以上)、市科协(完成目标任务的10%以上)、市农牧局(完成目标任务的10%以上)、市商务局(完成目标任务的10%以上)、市国资委(完成目标任务的5%以上)、市卫生计生委(完成目标任务的6%以上)、市教育局(完成目标任务的4%以上)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经合外侨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
10、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
11、开展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受聘担任银川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
12、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建立银川市优秀企业家人才库,健全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13、实施“特聘专家”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梯次培养工程”、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14、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推进农村实用人才示范实训基地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15、培养引进社会工作人才,推进多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16、积极对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工程,支持银川市实施万名电商物流人才培养工程、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生态移民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引进培养一批文化创意、工程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文学艺术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电商物流、现代服务业)、市政府研究室(扶贫办)(生态移民)、市文广局(文化创意、工程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文学艺术等)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三、进一步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创优
17、制定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办法,突出对高层次人才的创业支持。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6年
18、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布局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网点,鼓励创投机构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制定支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企业间相互担保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19、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扶持办法,突出对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支持。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
20、积极为企业提供专利和标准信息服务,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有效转移。支持科技人才从事研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给予全额申请费补助,形成的科技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各类人才在银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由银川市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1、从银川市总编制中统筹一定数量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
责任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2、进一步完善优秀人才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收入分配政策。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原有职称等级、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本人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直接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根据银川市事业单位现有人才结构和现状,在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时给予一定倾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3、协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利用好“放宽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简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审批管理程序,由银川市自行审批,向自治区报备。”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4、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落实“适当放宽引进到银川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任职、调任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晋升职务。”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5、进一步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体现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和高技能人才技能等级鉴定机制。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对进入技工院校接受教育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工、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分别给予技工院校2000元、4000元、6000元的实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6、开展“凤城英才”评选等活动。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7、制定“凤城技能大师”、“凤城技术能手”评选办法,每两年评选10名“凤城技能大师”、15名“凤城技术能手”并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28、制定银川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29、完善“凤城名师”、“凤城名医”的评选细则并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实施
四、着力构建人才成就事业的广阔平台
30、充分发挥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科技园的引领作用,加强园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人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推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依托产业发展需要,构建各具特色的人才聚集区。
责任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31、建立银川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为入驻机构提供战略规划、创业指导、人员能力建设、社会资源链接、政策咨询、交流研讨等服务以及办公设备等基本的硬件支持,打造一个整合社会资源、沟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机构和政府的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32、依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科技园和各县(市)区工业园,加快大学生创业园、高科技人才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启动
33、对批准建立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和银川市级人才工作载体[包括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人才高地、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人才(技能)工作室(站)给予5-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新设立的技工院校给予150万元的办学补贴。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启动
3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用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单独建设或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和银川市级技术创新、项目研发平台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分别给予20-20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科技企业和科技人才承担自治区、银川市重大科技项目,可申请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用后的10%-15%作为间接费用列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启动
35、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工作协会等社会化、市场化人才开发机构,加大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在银川设立分公司和工作站。对引才作用突出、人才效用明显的人才中介机构和人才工作服务中心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启动
36、完善银川市、各部门及县(市)区两级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实行“高层次人才专项服务计划”,由两级领导实行“一对一”服务。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
37、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专门机构承担试验区人才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38、采取投资新建、购买、长期承租等多种方式开发建设人才公寓,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建立完善人才保障性住房政策,对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给予购房补贴、租房补贴、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等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代建局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39、引进国际化学校,方便外国人子女入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40、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有效回应和满足各类人才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41、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协助银川市搭建海外引才工作站,支持银川市高层次人才出国(境)培训,支持各类专家协会、企业家协会、海外人才联谊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建设,并在开展学术交流、加强人才联络等方面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支持银川市定期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洽谈会,打造宁夏引才工作品牌。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市经合外侨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42、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办理”,为各类人才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建立高层次人才保险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投保的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咨询、特护、保健等“绿色通道”。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外籍高层向人才及外籍配偶、子女入境签证、居留许可等事项。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6年全面落实
43、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展人才优先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大成就,树立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尚贤尚能、尊重人才的广泛共识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全面实施
六、强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44、争取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银川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特殊事项或重大问题实行“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16年
45、争取自治区各厅局委办在探索人才机制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时,可以在银川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内先行先试。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
46、成立银川市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
责任单位: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
47、争取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财政厅等围绕银川市重点产业建设,给予产业发展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要安排相应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保证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投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启动
48、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投资人才资源开发,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积极参与的人才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金融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
完成时限:2016年启动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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