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108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7〕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东川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
《西宁市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5日
西宁市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推进农村
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西宁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县(区)域经济发展新动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推进“四个转变”,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以实现“12315”和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为总目标,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和阿里巴巴集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以“千县万村”农村淘宝项目为抓手,切实发挥信息消费对农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效提升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水平,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城市。
——合作基础及发展方向:(一)目前全市城区光网覆盖率为98%,大通县光网覆盖率为97%、湟中、湟源两县达到100%,已具备建设村级淘宝店的基本条件。(二)全市三县四区930个行政村中,能够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开展农村淘宝项目的县区涉及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和城中、城北两区,共867个行政村。其中,大通县285个、湟中县380个、湟源县146个、城中区18个、城北区38个。(三)农村淘宝平台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一个独立平台,可以分享阿里巴巴旗下的所有资源和服务,已被国内农村创业者和消费者广泛认可。阿里巴巴在农村电商领域具有的技术、经验和人才等优势,将为我市构建产供销一体化农畜产品电商销售体系,畅通“优质工业品下乡、特色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升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建设“农村淘宝店”,培养农村电商实用型人才
通过4年时间建成农村淘宝店260个(占行政村比例为28%)。2017年建成农村淘宝店70个(湟中县30个,大通县25个,湟源县10个,城北区3个,城中区2个);2018—2020年间建成农村淘宝店190个(湟中65个,大通60个,湟源50个,城北区10个,城中区5个)。通过4年时间培养市、县(区)、镇(乡)三级管理人员和农村电子商务实用人才1800人;促成淘宝大学在我市落户。
(二)积极推进农产品进城,促进精准扶贫
利用农村淘宝店建设合作项目,积极加快农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2017年实现农畜产品网络销售额500万元,并以年均25%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达到1000万元。同时,通过引导本地名优特色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网络营销渠道,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三)建立农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通过建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辐射带动城区和三县物流业加快发展,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城乡统筹发展。打造适合电子商务营销的高端农畜产品生产体系,建立我市高原特色农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探索并逐步建立农畜产品认证追溯体系。
三、实施步骤(2017—2020年)
(一)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
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建设“千县万村”农村淘宝项目,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推动农畜产品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管理人员和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工作。
1.推动农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在湟中县与阿里巴巴合作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支持大通、湟源两县和城中、城北两区利用4年时间新建农村淘宝县区级服务中心3个(大通、湟源两县各1个,城北、城中合并建设1个),村级服务站260个,全面推进农村淘宝店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2.创新农村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打造适合电子商务营销的高端农畜产品生产体系,重点引导一批本地名特优产品建立网络营销模式,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制定农村综合服务站、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标准、农畜产品产销标准,提升网销产品质量;完善生产方、服务商、网络分销商等环节的农畜产品销售模式,借助阿里巴巴的平台资源优势,推动我市农畜产品及名特优产品上行并开设“西宁农畜产品旗舰店”。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东川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
3.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氛围。举办“市域电商峰会及论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及领路人研修班,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的影响力,夯实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基础。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科技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4.认真执行农畜产品质量标准。引导地方特色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标准提升质量和档次,在加工、包装等环节上与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合作,建立我市高原特色农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结合各地实际,依托阿里巴巴平台优势,逐步建立农畜产品认证追溯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5.促成淘宝大学在我市落地。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沟通,争取与我市现有职业院校合作设立淘宝大学青海分校,为企业培养大数据、电子商务实用人才。开放阿里巴巴培训资源,为我市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者建立电子商务培训通道,不定期开展培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6.实施“千县万村百万英才”培训项目。利用我市现有“双创”平台,推动实施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百万英才”培训项目;鼓励农村大学生回乡创业,成为农村淘宝“村小二”。逐步建立农村青年电商人才库。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市人社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7.鼓励支持引入农村金融服务。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遍布全国农村的服务网点,向农民提供农村淘宝“旺农贷”等信贷服务。通过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引导农民线上消费,实现农村个人消费贷款便利化。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布局,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冷链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8. 推动农村物流配送重点项目建设。与相关物流平台合作,结合规划建设的电子商务储配和正在建设的农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以及大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辐射带动城区和三县物流业加快发展,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城乡统筹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9.合理布局县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络。结合各县区农畜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有效利用现有网点及资源,规划并建设一批辐射全市县乡村的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基本形成农村电子商务末端社会化物流服务网络,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邮政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10.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在全市建成260个新型农村淘宝店和旗舰店的基础上,通过合作推广,在全市农村建立基本覆盖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到村入户。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11.积极打造农村电商金融服务示范县。进一步加快农村金融信用县乡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通过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打破农村偏远地区在物流、信息、金融服务三方面的发展瓶颈,全力打造“蚂蚁金服农村金融示范县”。同时,以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服务网点为依托,向农民提供农村淘宝“旺农贷”等信贷服务,引导农民线上消费。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12.突出特色形成规模。在发展特色上做文章,重点探索将湟源县打造成“背靠大牧场、面向大市场”的电子商务发展特色县;推动湟中、大通两县,城北、城中两区按照各自不同产业特点和产业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培育典型,以点带面。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三)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水平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体系,提升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供农畜产品上行比例和购物消费人群比例。
13.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建设。2017年完成《西宁市县域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建成以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架构,且功能完备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农村消费者多种智能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牧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14. 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到2020年建成各具特色的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形成专业化、集成化的电子商务微缩生态体系。有网络购物行为的农村地区消费者占农村地区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0%以上;农畜产品网上销售占比呈逐年递增。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通畅,上下游产业、企业有机结合,电子商务集群发展效应凸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市人社局、市邮政局,三县政府、城中区政府、城北区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西宁市电子商务发展暨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和指导具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部门协作,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大数据局筹建办、市邮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及阿里巴巴集团乡村事业部青海区域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目标落实,协调部门及县区统筹推进;同时负责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工作联系、合作项目的对接、协调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西宁市与阿里巴巴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重点建设项目由阿里巴巴集团投资建设。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有关县区政府在县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所需办公、培训、物流配送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县区发改、财政给予适当分担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冷链及物流体系项目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论坛及宣传等。市、县区国土部门对确定的电子商务发展重大项目,在土地利用上优先安排。建立县(区)、乡(镇)、村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机制、网点服务体系和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大农村网点和网络品牌培育力度,重点引导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开办农村淘宝店,实现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三)发挥大数据技术支撑作用。科学研判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趋势,认真分析电子商务监测数据,切实推动阿里巴巴研究院与我市大数据局筹建办的深度合作,全力开展顶层设计,积极探索西宁在不同资源禀赋条件下的农村电商特色发展模式,有效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
附件:西宁市与阿里巴巴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表
附件
西宁市与阿里巴巴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明细 |
投资估算 |
|||
总投资 |
阿里巴巴集团投资 |
政府资金 |
其他企业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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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996 |
2444 |
802 |
11750 |
||||
1 |
重点建设项目 |
建设示范性新型农村淘宝店 |
在全市建成260个示范性新型农村淘宝店 |
投资14000元 /店(含门头牌匾,台式电脑一套、48寸平板电视一台,电脑桌、宣传板等)。其中:2017年建设70个,2018年-2020年建设190个。 |
364 |
364 |
0 |
0 |
2 |
农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建设 |
依托正在规划建设的青海省汉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建的物流储配中心(南川东路15号)项目,在我市合作建立农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配送中心(1万平米)及大型电子商务物流中心(6万平米)。建成功能完备的冷链无缝对接和电商信息化系统。同时建设相关的电子商务物流中心。 |
2017年建设冷链库房及设备购置5000万元,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中心1400万元;2018年-2020年在湟源、大通县建设冷链库及设备购置4000万元,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中心1000万元。 |
11400 |
0 |
0 |
11400 |
|
3 |
人才培训、宣传及运营补贴 |
电子商务实用人才及“千县万村百万英才”培训项目 |
为企业和农村培养大数据、电子商务实用人才1800人;在我市设立淘宝大学分校、鼓励农村大学生回乡创业,成为农村淘宝合伙人 |
培训电商管理及实用人才(省内1800元/人,省外4000元/人),场地租赁费30万元,邀请专家、学者、知名电商平台CEO费用50万元。其中:2017年--2020年培训1800人。 |
602 |
0 |
602 |
0 |
4 |
平台运营及维护 |
平台运营及维护(人才投入、系统研发、农村淘宝服务站物流补贴) |
三县两区农村淘宝服务站物流补贴预算1600万元,平台运营维护及人员预算投入480万元( 其中2017年农村淘宝服务站物流补贴400万元,平台运营及人员投入预算补贴120万元;2018年-2020年农村淘宝服务站物流补贴1200万元,平台运营及人员投入预算补贴360万元)。 |
2080 |
2080 |
0 |
0 |
|
5 |
电商峰会及论坛 |
举办“市域电商峰会及论坛” |
举办市域电商峰会及论坛2次(场地租赁费10万元,邀请专家、学者、知名电商平台CEO费用40万元,资料费10万元、住宿及误餐补贴40万元)。 |
100 |
0 |
1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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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宣传推广 |
推动我市农畜产品及地特产品走出去 |
在天猫、淘宝等阿里巴巴平台建设以西宁特色产品为主的淘宝店铺及品牌天猫旗舰店铺,在网上开展西宁农特产品的宣传及售卖。 |
350 |
0 |
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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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特色产品销售资金补贴 |
农畜产品网络上行销售奖励 |
对网络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村淘宝店进行奖励 |
对农产品上行销售额达45万元以上淘宝店,按每店10万予以奖励,2017年计划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 |
100 |
0 |
100 |
0 |
备注:1、政府资金包括国家、省、市、县拨付资金;2、人才培训及宣传推广由阿里巴巴提供专家学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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