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24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2017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及任务分工涉及西宁市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3:50:08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2017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及任务分工涉及西宁市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2017〕24号





市规建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湟投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生十件实事工作通知》(青政办〔2017〕13号)精神,现将涉及西宁市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请相关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责任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打造出行畅通工程


1.继续实施“畅通西宁”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开工建设昆仑大道西延项目,推进凤凰山路、南北高速下线口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二)加快养老体系服务建设


2.在西宁市创建居家和社区养老省级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三)改善人居环境


3.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和“管廊”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4.实施湟水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和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确保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3.3%以上、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牵头单位: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环保局)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十件实事落实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逐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总体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明确工作责任,对每件实事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明确每月、每季度的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保质保量推进民生实事落实工作。市政府办公厅采取循环督查、联合督查、现场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跟进,按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大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力度,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协调、反馈和通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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