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7〕47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宁年鉴(2017)稿件征集和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1 13:50:11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宁年鉴(2017)稿件征集和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7〕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年鉴》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西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的大型综合性资料工具书。《西宁年鉴》(2017)主要记述2016年间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生态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时事,翔实记载全市各族人民在开发建设西宁历史进程中的新变化、新风貌、新成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67号令)、青海省政府《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青海省政府令第107号)明确赋予各级地方志办公室编纂出版综合年鉴的职能,并规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提供稿件的义务和责任,不得拒报、漏报和提供虚假信息。为确保《西宁年鉴》(2017)及时出版发行,请各承编单位抓紧时间精心组织和编写,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2017年稿件的编写供稿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西宁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管领导任副主任,各局、委、办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编纂委员会下设《西宁年鉴》编辑部,具体负责年鉴编辑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年鉴编辑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写。年鉴稿件必须按照年鉴格式编写,不得以年终总结代替年鉴资料。为便于沟通交流、开展工作,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确定撰稿人。


三、审查报送


凡提供的各项资料(内文资料)及彩色图片、说明等须经单位组织研究,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稿件需注明撰稿人的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稿件内容


(一)市直各单位稿件:


1.主栏内容。年鉴条目内容可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自行设计确定。以下共性的条目供参考:概述、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依法行政、机构改革、重大建设项目、行业管理、服务质量、职工培训、队伍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荣誉记载附录等。


2.附栏内容。英模新闻人物。本年度国家、省部级及市级英模人物、劳模和新闻人物简介、本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名录、重大事项等。市直单位稿件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各县区稿件


1.主体框架内容:


概况:简介自然概况、主要资源、总面积。辖区农村和城镇组织建设情况。总人口、民族人口构成、荣誉记载(也可报彩色图片)。


2.附栏内容:


本年度国家、省部级及市级英模人物和新闻人物简介,本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在位正副职领导名录等。县区稿件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五、彩色插页


新编辑出版的《西宁年鉴》(2017)为提高宣传性将安排一定的彩色宣传插页,主要内容为各县区、各单位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工作场景及荣誉,请各县区各单位务必提供1-2张5M以上电子版彩色照片,每幅照片请注明文字说明(即:时间、地点、人物、事项、摄影作者等内容,要求文字精炼、内容准确。)


六、时间要求


稿件反映的内容为2016年间所发生的重要事件。时间上下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保证稿件清晰整齐,一律采用A4纸打印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xiningsz@163.com),报送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稿件报送西宁市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人:刘平、马睿曦


联系电话:8230429、8230426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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